嚴己,還要寬人
一般而言,多數人在人際交往中總是對別人要求得較嚴,對自己卻要求得較寬鬆。當然,這種嚴與寬的要求程度,一般因人而略有不同。
以家庭為例,一位經常吼叫的母親,在孩子打破了碗,或是打翻了湯時,就眉毛倒豎,又罵又打,搞得家裏雞犬不寧。可是,有一天,這位母親不慎打翻了一鍋飯,她隻會輕聲說一句:“喲,糟了。”接著匆匆忙忙地收拾一下,事情就此了結。她既不會臭罵自己一頓,或是請誰罵她、揍她一頓。
這種情況,在很多家庭都會發生。由於事情發生在家庭內部,不會有什麼“後遺症”,但若是在公共場合發生了這種事,便不會那麼輕易地了結了。
在公司,如果同事中有了“嚴以待人,寬以待己”的人,一定令人憤怒難抑。沒準兒你就會心想:“哼,等著瞧吧,總有一天讓你吃不了兜著走。”明白了這一點,我們就要打心底裏告誡自己:“我要待人寬厚,待己嚴格。”隻要持有這個原則行事,自己的行為就會逐漸改善過來,最終成為真正“寬以待人,嚴以律己”的人。退一步來說,如果實在做不到這種地步,至少要盡力做到:“同等對待自己與別人”。
有了這樣嚴己寬人的決心與內省,你在社交中的態度、行為就會改善許多。
那麼我們怎樣才能真正做到嚴己寬人呢?首先,嚴以律己就是要嚴格要求自己,具體的做法主要包括注意修煉自己的品格,鍛煉自己的忍耐力,注意不能因自己的個性而傷害了別人。一旦不小心傷了別人,則要主動誠懇地向其認錯,賠禮道歉。交往中與對方發生口角時,要先進行自我反省,在自己身上找缺點,找差距,盡量少批評別人。對人對事不吹毛求疵,事事把方便讓給別人等等。
《菜根譚》中教人處世的智慧之一便是寬容他人。
“不責人小過,不發人隱私,不念人舊惡,三者可以養德,亦可能遠害。”
“持身不可太皎潔,一切汙辱垢穢,要茹納得。與人不可太分明,一切善惡賢愚,要包容得。”“地之穢者多生物,水之清者常無魚。故君子當存含垢納汙之量,不可持好潔獨行之操。”“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這些話說的都是這個道理。與人相處要看到其長處,包容其缺點。寬容他人方能建立起與他人的良好關係,方會贏得朋友,獲得佩服與尊敬,消除彼此之間的怨恨,營造寬鬆的工作、生活環境。其次,寬容他人,就是說需要鍛煉自己的度量,人際交往中不要總挑剔他人的缺點、毛病,遇事學會將心比心,推己及人。孔子早就告誡人們:“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雍也》)“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論語·顏淵》)人同此心,心同此理,一件事情,有人自己不能接受、不願意做,可想而知別人也一定不願接受、不願意做。在人際交往中,記住“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教誨是大有裨益的。它能夠避免你提出讓別人難以接受的要求,避免由此而帶來的難堪局麵,進而幫你建立和維持良好的人際環境。推己及人,是以自己為標尺,衡量某一舉止能否為他人所接受。其依據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將心比心,設身處地為別人考慮,假設自己站在對方的位置上,想想會有什麼反應、什麼感覺,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理解他人,體諒他人。
要寬以待人,就必須有主動“讓道”的精神。我們在與他人交往中可能常常會因為對信息的意義理解不一,個性、脾氣、愛好、要求不盡相同,價值觀念的差異等產生矛盾或衝突。此時,我們應記住一位名叫喬西·布魯澤恩的作家的話:“航行中有一條規律可循,那就是操縱靈敏的船應該給不太靈敏的船讓道。我認為,這在人與人的關係中也是應遵循的一條規律。”應該尊重他人意見,尋找共同立場,主動“讓道”,而不應爭先“搶道”。“禮讓三分”能確保“安全”,於己於人都有利。
實際生活中,人們往往能夠將別人的缺點看得一清二楚,但這並不意味著你就可以因此嚴厲地指責別人。在與人相處時,要懂得隨時體諒他人,在溫和且不傷害人的前提下,適宜地幫助別人。以嚴厲的態度對待別人,容易遭致他人的怨恨,反而無法達到目的。若要避免遭受此類困擾,關鍵就在於能否寬容他人。
我們不應用苛刻的標準去要求別人,要尊重人家的自由權利,做一個肯理解、容納他人的優點和缺點的人,才會受到他人的歡迎。
表現自己,但別貶低別人
在交際應酬中不會適當表現自己的人,是很難獲取高質量的交際效果的。善於交際應酬的人,總是盡量把自己的長處呈現於朋友、同事、領導麵前。比如伶俐的口才,淵博的學識,溫文爾雅的舉止,典雅的服飾,都會給人帶來一個良好的交際印象。這裏所說的表現自己,在一定意義上就是說努力抬高自己。要知道,適當地抬高自己可不是清高自負。在言行上貶低別人,如用旁若無人的高談闊論、矯飾的表情、誇張的動作來抬高自己,這些行為舉動才是清高自負的表現,是會使人產生反感的。舉例來說,有的人就會對他人(特別是女性)在社交場合中獨占鼇頭,為眾人矚目的對象流露出不屑一顧的樣子;交際中,如果別人言談舉止不大得體,或是服飾俗而不雅,自己就立刻顯示出一種優越感,對那人投以鄙視的目光等等。實際上,睿智的人要表現自己、抬高自己,通常是不會以貶低別人為手段的。主要體現在自己努力上進,但也不忌諱別人超過自己。當別人奮發向上、已經超過了自己的時候,不嫉妒、不怨恨、還會對別人持以欣賞的態度,過後再加努力,爭取再趕超過他。在平日,滿腔熱忱地幫助其他同事成長進步,需要的時候甚至可以甘當“人梯”,讓別人踩著自己的肩膀站起來。這乍看上去似乎是吃了虧,但實際上這種做法圖的是長期效應。如果為了表現自己,便不惜降低自己的人格,想盡辦法去阻礙他人進步,損害他人名譽,甚至造謠生事,誣蔑誹謗他人,那麼其結果是既損害了我們和同事之間的感情,又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因為這樣做不但起不到抬高自己的作用,相反,自己的惡行一旦敗露,必會被人憎惡、唾棄,使自己難以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