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有這樣一句話被無數人奉為經典,叫做“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我始終不知道戀愛跟結婚兩者之間有什麼必然的因果關係。換句話說,我不大明白,這兩個非常美好的事兒為什麼要被加上既定的連帶關係。
戀愛實在是再美好不過的東西。年輕的時候沒有任何顧慮地奉獻自己的整顆心,不知道明天兩個人還能不能在一起,把坐單車或者看電影演繹成浪漫純情,把擁抱或者手牽手演繹成臉紅心跳。讓所有的淚水和笑容縱情綻放。所有愛恨所有喜怒所有纏綿都是源自於這樣一個人,歌裏唱得好:想當年那些日子人別無所求,愛意深的深的,恨不得互為血肉。青春年少,你儂我儂,春風再美也比不上你的笑,沒見你的人不會明了。
我從不覺得最終結婚的兩個人是最相愛的,但他們也許是最合適的。想想看:你也許哭過笑過,掙紮過委屈過,最終還是和你最愛的人失之交臂,你也許會把她的身影和你那顆為她破碎過的心裝殮在一個小盒子裏永存於心,但是日子還在繼續。你還是要繼續品嚐你苦辣酸甜的人生,你也許會選擇另外一個人結婚,你的伴侶並不能撼動你心裏最初愛的那個人的位置,你最終牽起她的手隻不過是因為你們相逢在對的時機,你覺得她可以與你攜手人生共度風雨。這不是對戀愛的褻瀆,這是對愛情的周全。
曾經有男人這樣說:“這麼多年來,走走停停兜兜轉轉,玩兒夠了,也累了。幹脆,我們結婚吧。”想來這算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求婚,聽起來真誠踏實,但這卻是最能引起我罵街的一種說法:難道我是走投無路的最後選擇嗎?難道我是萬般無奈的備胎嗎?為什麼不能把珍貴的戀愛獻給我,而隻能施舍給我循規蹈矩的一個婚姻?這算什麼事兒。
也有男人一臉虔誠地跟我說:“你等我,等我把房子買了把車買了,再升職加薪之後我就娶你。”說得誓言鑿鑿,信誓旦旦。可惜我這種情商錯亂的姑娘聽來,卻並不認為這是浪漫。相反,倒覺得這像是一種退卻和懦弱。
作為女人,我懶得伸出手來問男人要林林總總的東西:想想看,你有什麼權利為了結婚,要求另一個人把幾百萬的房子買下來,幾十萬的車買下來,幾萬塊的鑽戒買下來。這些都會讓我吃不消,我不值那些個物質,我唯一的價值是獲得你的一顆心。不要等到物質齊備的時候才來娶我,不要跟我說這是對我負責任,我不需要這樣的責任,我怕你有房子有車有存款有地位的時候,已經不想娶我,你讓我活活地等到了黃臉婆,你他媽等於拿著我的青春揮霍。相比於這些,我倒是願意輕飄飄地跟他說上一句:哥們兒,如果你愛我,莫不如在結婚的時候帶上你要買房子買車的錢,跟我去旅行吧。
走在需要結婚的年紀上,但是並不著急,心裏還期待有那麼一場毫無怖懼的愛情。壯烈的愛過之後,即使結婚的時候,也能了無遺憾。歌詞說得真好:蕩氣回腸是為了最美的平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