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情提要:上章中出現了一個人,為了防止大家看的雲裏霧裏的,我呢就來把背景補充一下。這麼跟大家講吧,我姥姥家,有四個孩子,我媽是老二,那我分別就有我大姨,我三姨跟我老舅。那我接下來直接用第一人稱的視角帶大家了解一下,防止大家看不懂。
時間倒回2006年,一同出生的,我大姨家的兒子(王文武)七月份出生,而他有一個姐姐(王夢甜)。隨著出生還有我三姨家的女兒(鄭美玉),九月份出生,同為九月份的還有我老舅家的兒子(王朋鳥)。也就是說我們同歲的有四個人,我是老二。而上次跟我一起跳豬圈的便是我老舅家的孩子(王朋鳥)
我們四個裏麵我們三個男生是一個村的。雖然不能叫光屁股長大吧。但也差不了多少。但是哪有男生不打架的,哪有小兩口不吵架的?
時光跳回2010年,這天我王越跟王朋鳥打了起來,你們猜一下小孩子打架的理由可以有多簡單。沒錯,就是為了水彩筆的使用權。
起因是我跟王朋鳥是一個村的上的一個幼兒園。幼兒園裏麵老師買了一盒水彩筆,兩人準備用一盒來著,但是因為想用一根兒打了起來。因為在幼兒園那個時候沒有那麼多負責可講。兩個人便在樹底下打了起來。兩個小孩子下手沒有輕重,相互對著對方的臉招呼。就知道哪裏疼打哪裏,王朋鳥感覺事情不對,便開始了遊擊戰俗稱老六打法。便開始用腿上招呼了。
他離王越好幾個身位便用腿打王越,王越隻能用手防住。王越想上去追,卻跑不過王朋鳥。於是變形成戲劇性的一幕,我在後麵追,王朋鳥在前麵跑,時不時用腿偷襲我一下。
也就是在這次打架中,王越感覺到自己打架好像能打過他,但是跑步卻跑不過,這是一件很難過的事情。打得過的人跑不過,這跟打不過有什麼區別啊?喂。
互毆的時間不長,以老師看見互毆,把兩個人都罰去後麵站著結束。我自然是不服氣的,跟他說:能不能不跑?誰知道人家卻說我不跑,站著讓你打呀。這是我平生以來第一次麵對老六。哎,明白了為什麼讓人心心悟痛絕。
至於王文武我對他上幼兒園的印象不是很多。隻記得他終日坐著。好像跟老師混的還不錯。別再記不得了。
跟王朋鳥打鬧了沒有兩天,家裏麵便動用關係準備送我去一年級上學。這個時候我才六歲。
補充一下:我有三個奶奶,一個奶奶叫二奶奶,因為他跟我奶奶是妯娌。還有一個奶奶跟我奶奶是妹子,又叫她胖奶奶。隻記得他很胖。小時候就因此得名。記得剛開始叫他這個的時候還有點不習慣,說就叫我一個胖奶奶。後來這麼多年了就慢慢習慣了。但確實沒見瘦下去。我胖奶奶是村裏的教師,這次想把我調去學校,就是他的想法讓我早點上學。(而前麵出現哄我姐睡覺便是我的二奶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