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猛又從懷裏掏出一遝大紅條,一分兩半,遞了一半給我道:“七哥,兄弟說過話的,有我的就有你的,這是你那一份。”我雖然心裏很想給接下來,但還是推了回去,正色道:“我不會讓這個錢髒了我的手。讓你去偷那老家夥,隻是看不慣他的行為而已,絕對不是想要這個。”
“得,我知道,七哥你還是看不起兄弟,這錢要是硬給你,你放兜裏估計都嫌燒得慌。但我說過話的,有我的就有你的,這堆東西你隨便拿,你要一件不拿,以後你上街一次我偷你一次。”花猛悻悻地說。
我見花猛這樣說,也覺得自己說話好像有點過了,拍了拍花猛肩頭,笑道:“好好,那我就拿點東西。”說著話,我隨手將那個打火機拿了起來,不鏽鋼的,上麵還有一個比較別致的射手圖案,帽一圈鑲了金邊,看起來還挺精致。
花猛隨手將那手機也拿了起來,不由分說塞到我口袋裏,我剛要掏出來還他,他就一閃身溜到一邊,指了指我襯衫口袋裏的破手機,說道:“行了,就這麼地吧!七哥你那破手機早該換一個了。我再去撈一票,你回家跟嫂子說一聲,晚上我請,咱們去大酒店搓去。”說完也不等我回話,轉身擠進了人群。
我掏出手機看了看,名牌的,估計要好幾千,再看看我的手機,也是名牌的,不過是水貨,三百塊買的,都用一年多了,手寫功能早就報廢了,發個短信跟掐架似的,一通電話還有“噝噝”的雜音。
歎了口氣,我將手機裝了起來,反正是那白胖老頭的,東西也不是我偷的,再說了,咱也算是貧窮人家了,就當接受一回俠盜的救濟吧!
扛著米,回到家,老婆正剝著荔枝在看電視,樂得一顛一顛的,心情異常的好,一見我就審判道:“老公,讓你買個米你都能買這麼久,快坦白,做什麼去了?是不是利用這段時間和哪個女孩子約會了?”
我配合地做出誇張的表情,大聲喊道:“冤枉啊!我隻是遇到個朋友,多聊了兩句,耽擱點時間而已,我對你的心那是日月可鑒,天地可表,長江之水喝不了,黃河之水浪濤濤,萬裏長城都爛掉,家中紅旗也不倒啊!”
老婆一聽笑得花枝亂顫,剝了個荔枝塞我嘴裏:“算你識相。”我故意搖了搖頭,裝做神秘地問道:“你知道為什麼法律規定,男人十八歲就可以當兵,二十二歲才可以結婚嗎?”
老婆看了看我,不屑道:“優生優育唄!”我歎了口氣道:“錯!完全錯了,這是經過國家領導班子深思熟慮的結果。當然,根據我的推測,在國家領導人做出如此重大的決定之前,肯定是參考了以下幾條重要因素:一是殺人比做丈夫容易;二是過日子比打仗難;三是女人比敵人更難對付。”
老婆“噗嗤”就笑,佯打了我一下,我側身一閃,卻沒注意到廚房的地磚是剛拖過的,還有一些水漬,樂極生悲地摔倒在地,揣在褲子口袋裏的打火機摔落在地上,一下裂成了幾半,比五馬分屍還慘。
老婆趕緊心疼地將我扶了起來,我則心疼地將四分五裂的打火機揀了起來,試了試實在拚湊不回原樣了,隻好惋惜地丟到垃圾桶裏。
老婆見我沒事,扭著小蠻腰回去看她的肥皂劇去了。我則有點心疼,這麼精致的打火機,一次還沒用就報廢了,實在舍不得,又看了一眼垃圾桶,心裏真希望出現個奇跡,打火機能自動複原了才好。
誰知道這一眼,又看出蹊蹺來了,那打火機的不鏽鋼外殼竟然露出一截布頭來。打火機裏怎麼會有布頭呢?這倒使我生出疑心來,我這人本來就好奇心特別重,不發現就算了,這已經發現了,當然是要看個究竟了。
我一伸手又將打火機外殼給揀了出來,仔細一看,裏麵又塞著一塊布絹。老子這天沒幹別的事,盡和布絹打交道了。
將布絹掏了出來,展開一看,上麵寫的是蠅頭小楷,相當工整,也很清晰,這又讓我興趣大起。今天都看到三張布絹了,上麵還都有字兒,不知道這張上麵又寫的是什麼玩意。
等我將這布絹看完,心裏是又驚又喜。喜的是如果真像這布絹上所說,那我手裏已經有了好幾樣東西可以用得上了,說不定哥這回要發大財了;驚的是如果這張布絹的主人是那白胖老頭的話,根據關於這家夥的傳聞來判斷,這事肯定不會就這麼算了,隻怕很快就會找上花猛,而花猛這小子就不用說了,三拳一打肯定什麼都抖出來了,哥這回可能要吃不了兜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