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奇幸存(1 / 3)

離奇幸存

位於廣州城郊的一家製衣廠,有一棟四層宿舍樓,一二層當倉庫使,囤滿碎布料。員工住在三層和四層,林子華就住在三層。這天夜裏,林子華和另外三位室友一起打拖拉機,淩晨一點左右熄燈躺下,一個小時後,房內以及整棟宿舍樓的人全部入睡。又過一個小時,三點左右,從底層傳來猛烈的大火,迅速吞沒整棟宿舍樓。很快,從外麵已經看不見樓牆,隻見大火在狂燒,向上飛竄的火舌足有兩座宿舍樓的高度,似乎要竭力爬上天頂。夜空被映得大亮,周圍被烘得灼熱。開始不久時,聽得見裏麵的人發出淒慘的嚎叫聲,夾著呼救聲和驚哭聲,漸漸就沒了人聲。唯一方便逃生的窗口被鋼筋防盜網困死,想扒開防盜網的人,都被直接烤倒在窗邊。

陸續有人喊救火,其它宿舍樓的人和周圍的居民,被驚醒圍了過來。有些人提著水桶,端著水盆,但是不能近潑,水根本沾不上火。火越燒越大,火焰在張牙舞爪,四處瘋狂尋找可吞噬的物體。大火包裹著宿舍樓,外形透著邪氣,似乎瞬間就要化為灰燼。突然一響,是水泥爆裂的聲音,人群尖叫著向外逃散。裸露在外的鋼筋也被燒軟。

消防車到達的時候,火勢已經在收縮。太陽破曉的時候,火被完全澆滅。樓體已變得灰黑。從裏麵找出了31具屍骨,本有32人,少一具屍骨。

直到下午兩點左右,林子華在一個形似鐵籠的設備裏被發現。這個鐵籠根本不能拆卸,縫隙連拳頭都難以通過,工人用氧割將鐵籠的三根鋼筋切斷,把他抬了出來,他仍在酣睡。

公安局介入調查。林子華被拘留審問。

而林子華隻記得和室友鬥完牌便熄燈睡覺,此外一無所知。從被人叫醒到公安局被審問,林子華一路昏昏沉沉,尤其是聽說宿舍樓遭了大火之後,找出了31具屍骨,腦袋好像被**炸開了,全身僵硬,毛骨悚然。他明明記得,昨天夜裏躺下的是自己的床鋪,怎麼就遭了大火?自己卻詭異地躺在了一個鐵籠裏。他如實說了情況,也說了自己的詫異。

公安局的人在製衣廠調查得知,林子華跟宿舍裏的人,乃至老板,都沒有怨仇,各方麵調查顯示,林子華沒有任何縱火動機。當時公安局的人聽說了鐵籠的事情,同樣毛骨悚然。然後囑咐老板和當時在場的幾個人嚴守這個秘密。

辦案人員曾對林子華說,再胡編亂造就夠槍斃了。後來證實了那個鐵籠的確無法拆卸,也沒有新的拆裝痕跡。也不逼問林子華了,隻是按照程序辦事。

林子華一直都是這麼交代。

一連調查了十幾天,依然是這個結果,林子華也都是照舊交代。公安局認為沒有必要再拖,案情很明白,是一起意外火災,由電線短路所引發,於是結案。並私下教林子華在錄口供時說,那天夜裏沒有回自己宿舍睡覺,去了廠外一位朋友的家裏。

第十五天,林子華從公安局出來了。

他不敢回製衣廠,直接去了車站,坐上去往東莞的汽車,他有一個堂弟叫林子連,在東莞一家五金廠打工。林子華剛才買車票的錢是隨身帶的,發大火那夜睡前就是這麼多,他數過。買完車票身上隻剩幾十元,沒有任何行李可帶,他的所有物品全放在宿舍裏被大火卷了去。坐在車上腦子仍是昏沉,一路上不停想火災。他覺得自己離奇地逃了一劫,想來很恐怖,但也很僥幸,他想大概是父親在保佑。反正是活下來了,假如像人們所說的有鬼,那鬼也是父親,不必去多想。他更不願跟別人提,免得被當鬼一樣看。靠在座上休息。

車到東莞已是傍晚,街燈都亮了起來,進城不久就開始堵塞,車流像蛇一樣蠕動,十多分鍾後,車速稍稍快了起來。經過一個十字路口時,有交警在處理事故,一輛大卡車撞翻了一輛小貨車。林子華透過車窗看見小貨車旁邊的地上有一片血跡。到了堂弟所在的五金廠,兩人一起吃了晚飯。

堂弟說:“華哥,你能呆幾天?廠裏放了幾天假?”

林子華說:“沒有放假,廠裏起了火災,死了人,我不回去了。”

堂弟說:“你沒事就好。”

林子華想了想,說:“你們廠什麼時候招工?”

堂弟說:“下星期。”

林子華說:“到時我去見工。”

等堂弟加完夜班回到宿舍,已經12點多,沒有說話便熄燈睡覺。

第二天早上堂弟照舊去上班,林子華在宿舍裏睡覺,一直睡到中午,堂弟從食堂裏帶回飯菜給他,吃完接著睡。睡了幾天,廠裏開始貼榜招工,林子華便去見工。辦完手續,有人領著新工去車間裏培訓。林子華被安排操作衝床,有老員工給他演示。把鋼板放置在衝床的平台上,一按開關,上麵的鋼模立即落下來將鋼板衝壓成型。老員工演示了許多遍之後,停下來給林子華講解各種要求和操作經驗。突然,鋼模從上麵衝了下來,這位老員工的食指和中指被壓斷了,血流如注。接著是極度痛苦的慘叫。車間裏的人都圍了過來,旁邊的人迅速用工服替他纏住斷口。從發生火災到現在,真正讓林子華驚悚的是眼前的一幕。製衣廠燒死了31人,他沒有看見,但是他親眼看到了有人的兩根手指被衝下來的鋼模斬斷了,他見到鮮血湧了出來,聽到了鑽心的慘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