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任意而為(2)(1 / 1)

那人道:“夏小姐的身份目的是我費盡心思探聽而來,而我的身份目的卻要我如此簡單地自己雙手奉上,夏小姐雖然能言善辯,但並不能挽回我的損失。”

夏宛道:“那你有什麼更好的提議?”

那人道:“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昨天晚上夏小姐好像還對合作的提議有所保留,不知道為何今天對這一提議不僅毫不遲疑,而且還對深入的合作表現出了濃厚的興趣呢?這難免不讓外人覺得夏小姐是個朝秦暮楚,不可信任的人。”

夏宛道:“此一時,彼一時。今天上午劉興富帶著他的侄兒來要挾楊正剛,拿我當祭品,楊正剛置我的生死於不顧,這讓我無比寒心。雖然後來他們都極力辯解,聲稱他們都知道那隻是拿我做做樣子,但是我就算再傻也能看出來,他們並沒有把我當自己人。所以我完全沒有必要非得自作多情,把他們當成自己人。相反,昨晚你給我的催眠術,多少還能激起我的一些興趣。與其為一幫貌合神離的人無私奉獻而不討好,不如和你合作還能得點實惠。”

那人笑道:“夏小姐果然明達爽快,拿得起,放得下,那我也不藏著掖著。我叫李新海,是催眠師協會監察委員會下轄的監察員。催眠師協會想必你也知道,它是催眠師行業的自律組織,由催眠師協會製定的《催眠術教習及使用基本規範》是每一個催眠師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催眠師協會監察委員會便是負責監督所有催眠師的行為,並對違規教習和使用催眠術的催眠師進行查處。監察委員會由催眠師協會的會長直接掌控,其下屬的監察員必須由會長和兩位副會長共同考核通過。

“根據我的調查,作為催眠師協會副會長之一的楊正剛為了謀取錢財,在其所服務的心靈港灣催眠診所大量違規使用了催眠術。掌握到這一信息後,我立刻向協會會長反映情況,並隨後提供了大量切實的證據。然而我卻被告知,由於楊正剛是催眠師協會的建會三巨頭之一,在協會內有大量的支持者和強大的影響力,是協會不可或缺的支柱,如果查處楊正剛將會動搖整個協會的根基。我當然據理力爭,如果不查處楊正剛,那麼《催眠術教習及使用基本規範》便淪為一紙空文,濫用催眠術的行為一旦傳開便再也無法回到正軌,屆時必將社會大亂。

“然而會長聽不進我的建議,還是堅決不同意處理楊正剛,聲稱這是政治需要。我又向另一位副會長彙報,他聽完後隻是囑咐我千萬要注意保密,切不可將這一消息告訴任何人,避免將惡習傳播出去。我別無他法,為了維護《基本規範》的純潔性,隻能是采取單獨行動,希望能將濫用催眠術的苗頭扼殺在搖籃裏。”

夏宛道:“催眠師協會建立的初衷就是要杜絕催眠術的濫用,作為催眠師協會建會三巨頭之一的楊正剛怎麼會連自己都濫用催眠術?如果他要濫用催眠術,當初就不應該參與創建,那根本就不會有催眠師協會的存在,更不會有什麼《基本規範》和監察委員會。”

那個自稱李新海的人道:“或許是當初建立催眠師協會已經大勢所趨,楊正剛情不得已才順水推舟,以便占據建會三巨頭之一的地位,從而獲取將來為所欲為的資本和權力;或許是心靈港灣的葉秋華給他的好處實在是誘惑太大,讓他不惜采取違規的手段。”

夏宛道:“你有什麼證據?”

李新海道:“三個富官和五個富商的就診記錄、催眠評估、財務賬目等等。”

夏宛道:“你把這些證據曝光出來,協會豈不是就無法坐視不理了。”

李新海道:“那樣太冒險了。沒有人知道楊正剛的勢力到了哪裏,萬一還沒來得及曝光消息便先傳到了楊正剛那裏,我就再也沒有機會了。”

夏宛道:“那你還敢告訴我?”

李新海道:“我覺得你還是值得相信的,何況我也已別無選擇。”

夏宛道:“我卻不能這麼輕易相信你,不如我們當麵談談,順便讓我看看你手上的證據。”

李新海道:“沒問題,不過為了保密起見,你不能把這些消息告訴任何人,明天你也隻能一個人來。”

夏宛道:“前麵一條你不提我也會那麼做的,後麵一條的話恐怕不能答應你。你也知道,我這麼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子,就這麼獨自一人偷偷去會一個催眠師中的佼佼者,那實在是太讓人不放心了。為了不給其他年輕漂亮的姑娘們提供一個反麵案例的機會,我必須帶上我的男朋友。”

李新海道:“據我所知你不是還沒有男朋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