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

“扭頭一看,原來於風楊在家。”

“你沒上班嗎?”

“等你這個大小姐。”

“等我?”

“我想好了,與其讓你整天做白日夢,不如先幫你找份工作,你先得養活自己才是上策。”

“找工作?”

“我也不知道你什麼學曆,能勝任什麼?暫時先到我們雜誌社打個雜吧。”

“打雜?”

“你不願意啊?現在好的工作可不是一時半會兒就能找到的,先打雜等著。”

“我?到你們雜誌社?打雜?”

“對。”

“你問我的意見沒有?”

“李小姐,你現在可以說是在香港舉目無親,在我家暫住,雖然我也不打算收你租費,但你起碼要有收入,要養起自己,不是嗎?難道在我家白吃白住啊,你真當自己的大小姐啊。”

你?我?一時卡殼,他好象說的有道理:“好吧,我同意你說的,我不可能在你家遊手好閑,蹭吃蹭喝,但我昨晚好象跟你說,我想當演員啊。”

“演員?大小姐,你現在醒了,睜著眼睛怎麼還在做夢?”

“我沒有做夢啊,昨晚那張名片你也看到的,真的有星探找我。”

“星探?他真的是嗎?那個公司是真是假都不知道,專門騙你這樣的無知女子。”

“所以讓你載我去看看嘛。”

“我沒有那個閑功夫,我討厭演員這個行業。”

“你討厭,我喜歡,我的事跟你有關係嗎?你憑什麼依你的喜好來否認我的理想。”

“李小姐,我沒說錯的話,演員肯定不是你的理想,你隻不過想用這個渠道接觸到你的偶像罷了,象你這樣癡迷偶像不能自拔,中毒太深導致瘋狂的影迷,香港太多了,想不到內地還有你這樣的奇葩,從內地追到香港,真的少見。”

“我再說一遍,周星馳在我心裏,就是一個我愛的男人,不是偶像,不是明星,他就是一個普通人,我就是想見到他,接觸到他,遠遠望著他就足夠了。”

“人的欲望是無止境的,你見了他一麵,就想第二麵,然後想朝夕相處,最後想得到他,這是很多影迷最終走上不歸路的原因,偶像隻有一個,但影迷是大批的,你多大了?怎麼還這麼幼稚的有這種異想天開的想法呢,你不覺得可笑嗎?”

於風楊用一口極其不規範的國語跟我說出這番話,看得出他是誠懇的,眼神裏好象藏有一些恨鐵不成鋼的意味,可是我愛周星馳已經十二年了,他在我心裏的位置又怎麼能被幾句勸導而消失呢,他已經住在我心裏了。

可是我解釋給於風楊聽,他能明白這份情感嗎,他隻會認為我一個普通的影迷追星采取了不適當的手段,引發了內心的扭曲。但我心裏明白的很,也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但他知道嗎?他隻不過是我穿越到這裏,第一個認識並且救我的人,況且以後我回到二十一世紀,他就跟我連半毛錢的關係都沒有了,何必跟他多費口舌呢。

“我就想去試一下演員,你載我去好不好,香港的路我不熟的,你知道的,如果不行,我再到你的單位打雜好嗎?”

於風楊嚴肅的看著我:“看來,我剛才的話算是白說了,你一個字都沒聽進去,你要去試演員,你就自己去,我不會幫你的。”

說著,他走到衣架前,拿下一套衣服:“這是我妹的衣服,本來想在今天讓你穿上到雜誌社去,看來是用不著了。”

他拿著公文包,拉開門要出去,臨走說:“李小姐,你還是物實一點吧,別做夢了。”門“哐”的一聲掩上,於風楊走了。

做夢?我真的是挺愛做夢的,但我穿越至此,不就是一個夢嗎?如果不是在曬麥場上那個陌生人轉交給我的觀音玉頸瓶,我會被送到這個年代來嗎?這根本就已經是一個夢了,不是嗎?

雖然聽起來很荒誕,但在我身上真實的發生了,就算怎麼情真意切的闡述這一段經曆,相信每個聽眾都會滿臉狐疑的神色,然後異口同聲的指著我說,小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