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倘若有人被困或遭濃煙嗆暈而必須相助,就要留意兩點:避免受傷;迅速行動。不要先考慮替傷者護理傷勢,應該迅速救他離開火場。
救人前,先打火警119,呼叫消防隊。
如果火勢太猛或大樓快要倒塌,切勿冒險進人。
假如毒煙彌漫火場,切勿入內,有些家具燃燒時會產生致命的氣體,應等待專業消防人員帶防毒的呼吸裝備前來援救。
消防人員未趕到之前,可用濕手帕掩住口、鼻,或戴上口罩,以抵擋濃煙,以免吸進有毒氣體。
(四)火災的撲滅
1.滅火的基本方法
燃燒必須同時具備三個條件——可燃物質、助燃物質和火源。滅火就是要破壞已經產生的燃燒條件,隻要能去掉一個燃燒條件,火即可撲滅。根據這個基本道理,從滅火鬥爭實踐中,人們總結出了以下幾種基本方法。我們隻要掌握了這些基本方法,就可以按照客觀的實際情況,創造出多種多樣具體的、有效的滅火方法來。
(1)隔離法。將著火的地方或物體與其周圍的可燃物隔離或移開,燃燒就會因為缺少可燃物而停止。實際運用時,如將靠近火源的可燃、易燃、助燃的物品搬走;把著火的物件移到安全的地方;關閉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管道閥門,中止和減少可燃物質進人燃燒區域;拆除與燃燒著火物毗鄰的易燃建築物等。
(2)窒息法。阻止空氣流人燃燒區或用不燃燒的物質衝淡空氣,使燃燒物得不到足夠的氧氣而熄滅。實際運用時,如用石棉毯、濕麻袋、濕棉被、濕毛巾被、黃沙、泡沫等不燃或難燃物質覆蓋在燃燒物上;用水蒸氣或二氧化碳等惰性氣體灌注容器設備;封閉起火的建築和設備門窗、孔洞等。
(3)冷卻法。將滅火劑直接噴射到燃燒物上,以降低燃燒物的溫度。當燃燒物的溫度降低到該物的燃點以下時,燃燒就停止了。或者將滅火劑噴灑在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上,使其溫度降低,防止輻射熱影響而起火。冷卻法是滅火的主要方法,主要用水和二氧化碳來冷卻降溫。
(四)抑製法。這種方法是用含氟、溴的化學滅火劑噴向火焰,讓滅火劑參與到燃燒反應中去,使遊離基鏈鎖(俗稱“燃燒鏈”)反應中斷,達到滅火的目的。
以上方法在實用中,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一種或多種方法並用,以達到迅速滅火的目的。2.滅火的組織實施
火場不論大小,都應該有組織地進行滅火工作。特別是一些大的火場,應成立火場指揮部。參加滅火戰鬥的廣大群眾(小學生不可參加救火工作)和各專業隊伍,應在火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分別組成幾支隊伍協同戰鬥;有擔任協同公安消防隊滅火的隊伍;有搶救人員或物資的隊伍;有警戒火場、維持秩序的隊伍;有負責救護傷員、供應滅火物資的隊伍。這樣各負其責,亙相配合,協同作戰,才能迅速有效地撲滅大火。
火場一般都比較複雜,越是複雜的火場,越是要有條不紊。要講究科學方法,善於戰鬥,避免不必要的犧牲。要根據實際情況,既能攻得上,又要撤得出,做到迅速撲滅火災。一定要避免盲目行動,到處亂撲,到處灑水,亂拉亂扯,這樣不但不能迅速滅火,反而會影響滅火戰鬥的順利進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傷亡。所以,在滅火戰鬥中,既發揚勇敢精神,又要注意科學方法和安全。
總之,隻有在火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有組織、有步驟的戰鬥,才能迅速撲滅火災,減少火災損失。為了防止壞人的破壞和搗亂,為事後追查起火原因、打擊破壞活動提供線索和依據,應禁止非撲救人員進人火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