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守行車規章,包括載物搭人範圍、行駛路麵、路線範圍、停放地點都不得超出規定。
交叉路口要嚴格遵守交通警或指示燈指令,在無交通指示的路口要停下來看清、看準,環境許可再通行。
中速慢行,雙手扶車把,切勿騎“英雄車”,尤其在多人同行的時候。
3. 院校內部交通安全常識
院校內部的交通不象社會上那樣熙來攘往,但是卻有其特殊的問題存在,主要是:
(1)路麵窄,轉彎多,容易出事故;
(2)流量不均衡,有的地段流量小,有的地段流量大;
(3)時間上相對集中,開學以後、放假前夕、或遇大型集會、文體活動,是交通秩序最為複雜的時期;
(4)與校外交往多,而校內的交通路線並不全為校外的駕駛員所熟悉;
(5)交通安全設施往往被人為忽略,專職交管人員缺乏。這些因素的存在,決定了貌似清靜幽雅的校園也難免交通事故的發生。如某校舉行校際籃球賽,外校一輛送運動員的交通車駛入,無人指揮,在轉彎處將一迎麵騎自行車的女學生撞倒,造成重大事故。了解上述這些特點,作為一名小學生就應該有意識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1)切莫錯誤地認為校內無事,要樹立交通安全觀念,時時提髙警惕;
(2)熟悉校內路線地形,記住易出事故地段;
(3)走路留神,見到各種車輛提前避讓,防止那些認為“校內可以不講交通規則”的人意外肇事;
(4)騎車要慢速行駛,複雜地段要緩緩而行,必要時下車推行。
(二)交通安全信號
1.交通信號燈的種類及含義
交通信號有燈光指揮信號,交通指揮棒信號和手勢指揮信號三種。
交通信號燈是以不同顏色的信號來實現交通控製和安全重要手段。交通信號可分為以下三類十種。
(1) 指揮燈信號主要用於交叉路口,它分為五種。
綠燈亮。準許車輛、行人通行,但轉彎的車輛不準妨礙直0的車輛和被放行的行人通行。
黃燈亮。不準車輛、行人通行,但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和已進入人行橫道的行人,可以繼續通行,右轉彎的車輛和T行路中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紅燈亮。不準車輛和行人通行,但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綠色箭頭燈亮。準許車輛按箭頭所示方向通行。黃燈閃爍。車輛和行人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以上規定,均適用於列隊行走的人員。
(2)車道燈信號及其含義
車道燈信號主要用於多車道的道路和路口,有兩種顏色。綠色箭頭燈亮。本車道準許車輛通行。紅色叉形燈亮。本車道不準車輛通行。
人行橫道燈信號人行橫道燈信號主要用於城市的主要路口和快速道路,調節人車混行的人行橫道燈有三種:綠燈亮。準許行人通過人行橫道。綠燈閃爍。不準行人進人人行橫道,但已進入人行橫道的可以繼續通行。
紅燈亮。不準行人進人人行橫道。
2.手勢信號及其含義
手勢信號主要用於交通警察臨時指揮車輛通行。手勢信號分為三種:
(1)直行信號
交通警察右臂(左臂)向右(向左)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右兩方直行的車輛通行;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在不妨礙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2)左轉彎信號
交通警察右臂向前平伸,手掌向前準許左方的左轉彎和直行的車輛通行;左臂同時向右前方擺動時,準許車輛左轉彎;各方右轉彎的車輛和“T”形路口右邊無橫道的直行車輛,在不妨礙被放行的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可以通行。
(3)停止信號
交通警察左臂向上直伸,手掌向前,不準前方車輛通行,右臂同時向左前方擺動時,車輛須靠邊停車。
交通警察的指揮棒信號和手勢信號在交通指揮中具有技術簡單和使用方便的優點,也有優先適用的意義,也就是說,車輛和行人遇有燈光信號(交通信號燈),交通標誌和交通標線與交通警察的指揮不一致時,應首先服從或隻服從交通警察的指揮。
所有交通信號,包括各種交通信號燈,交通指揮棒信號和手勢信號,其作用在於對平麵交通路口各方向同時到達的車輛、行人交通流分配給以最有效的通行權,在時間上將互相衝突的交通流進行短暫分離,以便它們最有效地通過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