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妮在她的《往事如真》一書裏回憶跟黃沾十四年的情感關係時,寫道--“我真的沒有想念他,我的腦海裏從來沒有浮現過他的影子,甚至不願意提起他的名字……”
還有--“對他,我是失控地失憶,失控地失去感覺。”
自此,我信了這個愛也犀利的鏘鏘女子,她是真的不愛了。不愛了,便失去了爭吵的理由、糾纏的資本,就這樣兩兩相忘。
我合上書,窗外陽光正好。
男女之間,越過最初的曖昧,攀過盛夏爬牆虎般的激情,我之所以在想到激情這個字眼就聯想到這種植物,是因為在某個暑假,我見證了它們是如何迅速地繁盛,又如何同樣迅速萎靡的,太快了,快得讓人不忍。好吧,那剩下的,便隻是藤藤蔓蔓的筋絡,不夠美麗的堅韌稟性,糾纏到終老。
同是讀過這本書的女友掩卷欷歔,感情不怕犯錯,但最怕糾纏。我笑,她悟了,卻悟錯了,感情不怕犯錯,但最怕的是不再糾纏。
夢裏花落知多少。戀愛季節,我曾跟一男子彼此糾纏,吃味、小心眼兒、裝病、吵鬧,他也如是。兩人就像折子戲《三岔口》那樣,一直都是暗裏較勁,摸黑過招,誰都鮮有地明示過什麼,靠的全是“心有靈犀一點通”。
不過兩個春去秋來,鬧過十幾次分手,旁人一概笑,不是冤家不聚頭。並不是真的要分,執著地絲絲爭執步步周旋,而情感就在如許周而複始的糾纏中日漸膠著穩健。
戀人其實都是心急如焚的,渴望真心,渴望正果,哪怕是彼方一句肯定,也深深在乎。近情,才情怯。不約而同選擇了一條最漫長的道路,最緩慢的步調,最背離的相處方式,讓情感無數次打碎、調和、再打碎、再調和,直至骨血相連。
經年後重讀紅樓,寶黛間的百般糾纏段落依舊叫人口角噙香,這還罷了,直至寶玉悟了黛玉苦心,讓她放心,黛玉潸然淚下:“我為的是我的心。”隻這一句,他認了黛玉是知己,她認了那個苦苦糾纏的男人是侶伴。
再次,因為一件小事跟他起了爭執,看他那麼認真地申辯、咆哮,額頭疊暴的青筋,莽撞的蠢話連篇,我心不在焉地笑了,眼角晶瑩。
如果愛,請深愛,不要放縱他的好他的壞,像個永不倦怠的騎士與他對峙交鋒,就這樣鬧著,賴著,任性著,在刀光劍影的俗世裏,和他,糾纏到終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