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黃色便箋放在傳達室的人是劉文英吧。她上早班,有時間,又熟係台裏的情況。“我們隻有在需要社會力量尋找破案線索的時候,才會把消息發布給媒體。”張強說過這樣的話,從字麵上看起來,表示他沒有把消息傳遞給報社,但也有可能為了敲山震虎,讓罪犯產生巨大的心理壓力,就把信息通過媒體發布出去了呢?
蓮潔好像找到了問題的答案。
是啊,如果是敲詐的話,為什麼沒有寫具體要求,而且很久沒有進一步的信息呢?也許,這是張強他們用的某種心理攻勢。
他們在報紙上發消息,讓我緊張;然後給我寄便箋條向我施加心理上的壓力,迫使我把真相告訴他們。
這說明,他們並沒有證據可以證明我殺了人。
回到家裏,蓮潔打電話給一個熟悉的律師朋友,谘詢相關的法律問題。
“朱律師,我有一個觀眾遇到一個法律上的問題,她在遇到歹徒襲擊的時候,推開歹徒,離開了現場,但是歹徒卻跌下山受了傷,她應該承擔怎樣的責任?”
“應該說是不承擔什麼責任的,這屬於正當防衛。”
“那要是歹徒的家人向她索取賠償呢?”
“她應該也不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
“是嗎?”
“不過,解決問題的最好辦法就是她主動尋找警察和法律的幫助,這樣做有益無害,否則歹徒和歹徒的家人可能會一直來騷擾她向她索賠,通過法律途徑把結論定下來,對她更好。”
“這倒是個不錯的建議,我會轉告她。有空的話還想請您來我們節目擔任嘉賓,給我們的觀眾提供寶貴意見哪。”
律師掛斷電話的同時,蓮潔聽見另一個把電話放下來的聲音。
有人在偷聽自己和律師的談話?
蓮潔一陣緊張,怎麼,自己的電話被竊聽了嗎?
她從臥室裏走出來,保姆林嫂在廚房裏洗菜,應該不是她。就在蓮潔疑心重重尋找著線索的時候,淑珍從自己的臥室裏走了出來。看見蓮潔,她吃了一驚。
“媽,您在臥室裏啊?”蓮潔很有禮貌地問。
“反正我是個閑人,你看見我又不開心,我隻有自覺一點兒躲在自己房間裏,不要出來惹人嫌才行啊。”淑珍有點兒蠻橫地說。
“媽,最近家裏事情比較多,我有的時候也比較急躁,有冒犯您的地方,還請您原諒。”蓮潔誠懇地說。
淑珍從鼻子裏發出一聲冷笑,不置可否地走開了。
蓮潔回到自己的臥室,打開窗透透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