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1 / 1)

由於過去有較長時期生活在農村,生活的貧困和想象的自由,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致使我喜歡寫瓷實而又有質感的詩,不喜歡故弄玄虛的東西。這裏的瓷實,即有生活,有感悟,有真情實感;質感,即有形象,有詩感,有藝術境界。詩是語言的藝術,寫詩就應當錘煉語言,用平常的字,寫出不平常的詩,努力做到“言有盡而意無窮”。如果不用詩的語言來寫詩,就不可能成為一個成熟的詩人。雖說人人都是天生的詩人,但想做一個真正的詩人,就應該像詩一樣生活,玩世不恭對詩是一種褻瀆。

眾所周知,詩是“赤子的心電圖”,寫詩就要寫自己,寫那種既有生活氣息,又有人性韻味的詩,既樸素又自然的詩。在形式上,可長可短,句子亦可長短交錯,一切自然出之,像自然一樣自然。詩是人與自然達成一致的標誌,我寫詩,詩也在寫我。我的詩是對“我”的真實的發掘。“我”即存在,即表現,即“這一個”。每一首詩都有自己的麵目,自己的生命,是一個獨特的存在。當然,這個“我”與生活緊密相連。因為詩的根基還是社會和曆史,從某種意義上而言,詩人更應該是自己時代的產兒。隻有立足於腳下的這塊厚厚的黃土地,才能夠生長,更不要說枝繁葉茂。故而,詩是神聖的。羅飛先生說得好,“不要輕佻地接近詩,讀和寫都應如此。”

近年來,讀者朋友們偶爾在刊物上發現了我的一些詩作,便索要詩集。我說我的那些分行文字,難登大雅之堂,沒出過集子,大家都不相信。看來,是該出本詩集,供同好們哂正。

是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