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曰風。二曰賦。三曰比。四曰興。五曰雅。六曰頌。 風一。風者,諷也,謂體一國之風教。有王都之風,有諸侯之風。 賦二。賦者,布也。象事布文,錯雜萬物,以成其象,以寫其情。” 比三。比者,各令取外物象以興事。 興四。興者,立象於前,然後以事喻之。 雅五。雅者,正也,當正其雅,言語典切為雅也。 頌六。頌者,容也。欲續其初,嚐為頌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