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商業銀行概述
一、商業銀行概念
商業銀行是指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等業務,以獲取利潤為經營目的的信用機構,英繹為Commerical Bank,由於這類銀行產生初期主要是利用活期存款經營短期的“商業”放款業務,故稱為“商業銀行”。截止到2010年底,我國商業銀行達到281家。作為盈利機構,商業銀行是以追求最大利潤為目標,能向客戶提供多種金融服務的特殊的金融企業。盈利是商業銀行產生和經營的基本前提,也是商業銀行發展的內在動力。對於商業銀行的定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麵:第一,商業銀行是一個信用授受的中介機構;第二,商業銀行是以獲取利潤為目的的企業;第三,商業銀行是唯一能提供“銀行貨幣”(活期存款)的金融組織。
商業銀行是企業,但又不同於一般的工商企業。其特殊性具體表現於經營對象的差異。工商企業經營的是具有一定使用價值的商品,從事商品生產和流通;而商業銀行是以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為經營對象,經營的是特殊商品一一貨幣和貨幣資本。經營內容包括貨幣收付、借貸以及各種與貨幣運動有關的或者與之相聯係的金融服務。從社會再生產過程看,商業銀行的經營,是工商企業經營的條件。
商業銀行與專業銀行相比又有所不同。專業銀行是指有特定經營範圍和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的銀行。比如儲蓄銀行等。商業銀行的業務更綜合,功能更全麵,經營一切金融“零售”業務(門市服務)和“批發業務”,(大額信貸業務),為客戶提供所有的金融服務。隨著西方各國金融管製的放鬆,專業銀行的業務經營範圍也在不斷擴大,但與商業銀行相比,仍差距甚遠。
二、商業銀行職能
商業銀行的職能是就其本身性質而言的功能,主要有以下五個職能:
(1)信用中介職能。信用中介是商業銀行最基本、最能反映其經營活動特征的職能。這一職能的實質是通過銀行的負債業務,把社會上的各種閑散貨幣集中來,再通過資產業務,把它投向經濟各部門;商業銀行是作為貨幣資本的貸出者與借入者的中介人或代表,來實現資本的融通、並從吸收資金的成本與發放貸款利息收入、投資收益的差額中,獲取利益收入,形成銀行利潤。商業銀行通過信用中介的職能實現資本盈餘和短缺之間的融通,並不改變貨幣資本的所有權,改變的隻是貨幣資本的使用權。
(2)支付中介職能。商業銀行的支付中介功能是通過存款在賬戶之間的轉移,代理客戶支付,在存款的基礎上,為客戶兌付現款等,成為工商企業、團體和個人的貨幣保管者、出納者和支付代理人。以商業銀行為中心,形成經濟過程中無始無終的支付鏈條和債權債務關係。
(3)信用創造功能。商業銀行在信用中介職能和支付中介職能的基礎上,產生了信用創造職能。商業銀行是能夠吸收各種存款的銀行,和用其所吸收的各種存款發放貸款,在支票流通和轉賬結算的基礎上,貸款又轉化為存款,在這種存款不提取現金或不完全提現的基礎上,就增加了商業銀行的資金來源,最後在整個銀行體係,形成數倍於原始存款的派生存款,長期以來,商業銀行是各種金融機構中唯一能吸收活期存款,開設支票存款帳戶的機構,在此基礎上產生了轉帳和支票流通,商業銀行。以通過自己的信貸活動創造和收縮活期存款,而活期存款是構成貸市供給量的主要部分,因此,商業銀行就可以把自己的負債作為貨幣來流通,具有了信用創造功能。
(4)金融服務職能。商業銀行由於聯係麵廣,信息比較靈通,特別是電子計算機在銀行業務中的廣泛應用,使其具備了為客戶提供信息服務的條件,谘詢服務,對企業“決策支援”等服務應運而生,工商企業生產和流通專業化的發展,又要求把許多原來的屬於企業自身的貨幣業務轉交給銀行代為辦理,如發放工資,代理支付其他費用等。個人消費也由原來的單純現金交易,發展為轉帳結算。現代化的社會生活,從多方麵給商業銀行提出了金融服務的要求。
(5)調節經濟職能。調節經濟是指商業銀行通過其信用中介活動,調劑社會各部門的資金短缺,同時在央行貨幣政策和其他國家宏觀政策的指引下,實現經濟結構,消費比例投資,產業結構等方麵的調整。此外,商業銀行通過其在國際市場上的融資活動還可以調節本國的國際收支狀況。
三、商業銀行業務及經營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