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千年來,《孫子兵法》一直被尊為“兵學聖典”、“百世兵家之師”,享有“世界第一兵書”的雅譽。實際上,它的貢獻遠不止於此。

據《韓非子》講,早在戰國時期,《孫子兵法》就已經家喻戶曉,而且其運用已經超出了軍事範圍,廣泛應用於政治、經濟、醫學、人際關係和日常生活等方麵。漢代的韓信百戰百勝,戰術大都源於《孫子兵法》;魏武帝曹操深研曆代兵書,對《孫子兵法》推崇備至,不但在實踐中加以運用,而且十分重視對這部“曠世兵典”的整理研究,成為曆史上第一個為《孫子兵法》作注釋的軍事家;到了宋代,《孫子兵法》被正式確立為官方經典,沿至明清而不衰;近代以後,《孫子兵法》影響更大。孫中山認為:“那十三篇兵書(《孫子兵法》),便成立了中國的軍事哲學。”現代曆史上,毛澤東對《孫子兵法》的推崇和精通是人所共知的,完全可以說,《孫子兵法》中的許多思想,構成了毛澤東軍事思想的重要來源。

20世紀80年代以來,海外的“孫子熱”日趨高漲,對《孫子兵法》的研究和運用,擴展到了軍事以外的眾多領域,在政治、外交、經濟、體育、人事等方麵的發展尤其顯著。

日本企業家率先把《孫子兵法》運用於企業之間的競爭和企業內部的經營管理,取得了很大成效。最典型的一個例子,軍人出身的大橋武夫將孫子的軍事思想與經營學融為一體,把瀕臨破產的小石川工廠一舉改造成生機勃勃的東洋精密工業公司。他的《用兵法經營》一書,內容新穎,獨樹一幟,暢銷一時。在他的影響下,日本出現並形成了“兵法經營管理學派”,成為《孫子兵法》應用在現代社會的一種新潮。鬆下集團的創始人鬆下幸之助被稱為“經營之神”,他給自己部下規定的必讀書就是《孫子兵法》,他說:“中國古代先哲孫子,是天下第一神靈。《孫子兵法》乃我處世之圭臬,經營之指導,更是本公司全體員工必讀必研之書。”在美國,福特汽車公司老板、人稱“汽車大王”的羅傑·史密斯也公開申明,他製勝的法寶也是《孫子兵法》。

由於戰場和商場極其相似,所以這本兵書也成了“商書”。它不但是美國海軍陸戰隊的必修課,而且是MBA的閱讀材料,在美國哈佛大學,設有專門研究它的經濟學課程。

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這是因為,無論是軍事、商業還是政治,都要涉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涉及利益的分配與爭奪,都需要智慧,而《孫子兵法》提供的恰好就是這種智慧。比如說,“不戰而屈人之兵”,是讓我們盡可能全勝,保持自己和對方的完整;“攻其不備,出其不意”的詭道,是讓我們一招製敵,不給人反抗的機會;“致人而不致於人”,是讓我們占據主動,不要被動;“攻其虛弱”,是讓我們發揮自己的優勢,尋找對方的突破口;“奪氣攻心”,也就是商業經營管理中所謂的“造勢”……

商場如戰場,一著不慎就可能滿盤皆輸。如果你想立於不敗之地,就必須要對商戰中的智慧與謀略有所掌握。而《孫子兵法》正是這樣一部書,它既是兵家製勝的寶典,也是商家競爭的秘籍、政治家案頭的啟錄。

曹操序(選自《曹操集》。曹操是三國時期著名的政治家和軍事家,他深通兵法,撰有《太公陰謀解》、《司馬法注》、《孫子略解》、《集解孫子兵法》、《續孫子兵法》等軍事著作,其中以對《孫子兵法》的研究和發揮最有特色,對後世產生了廣泛的影響。本文便是他整理和注釋《孫子兵法》時所寫的序言。)

【原文】

操聞上古有弧矢之利(弧矢:弓和箭。利:利用,使用。),《論語》曰“足兵” (《論語》:記載孔子及其部分弟子言行的語錄,被後人尊為儒家典籍《四書》之一。足兵:充實兵力;出自《論語·顏淵》:“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尚書》八政曰“師”(《尚書》:也被稱做《書經》,儒家典籍《五經》之一。八政:古代的八種政事;《尚書·洪範》所記載的“八政”有:食(糧食)、貨(財貨)、祀(祭祀)、司空(建築)、司徒(民政)、司寇(刑法)、賓(外交)、師(軍隊)。),《易》曰“師貞丈人吉”(《易》:《周易》,亦稱《易經》,是殷周時期占卦用的書,儒家典籍《五經》之一。師貞丈人吉:出師正義,主帥就吉利;貞:同“正”,正義;丈人:大人,也是對老人的尊稱,這裏指主帥。),《詩》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詩》:亦稱《詩經》,儒家典籍《五經》之一,我國古代的第一部詩歌總集。王赫斯怒,爰整其旅:出自《大雅·皇矣》,這首詩是西周統治者敘述其開國的曆史。引用的這兩句意思是:周文王勃然發怒,於是整頓軍旅去討伐密國。在此之前,密國曾出兵攻打阮國(周的屬國),所以有周文王勃然大怒的說法。王:指周文王。赫:盛怒的樣子。爰:於是。),黃帝、湯、武鹹用幹戚(黃帝:軒轅氏,傳說中我國中原各族的共同祖先,他曾先後打敗炎帝和蚩尤,成為華夏部落聯盟的領袖。湯:商朝的開國君主,他興兵伐桀,滅掉夏朝。武:周武王,周朝的建立者,他聯合諸侯伐紂,滅掉商朝。鹹:都。幹戚:盾牌和斧,泛指古代兵器。濟:救助。)以濟世也。《司馬法》(《司馬法》:相傳是戰國時齊威王命大夫整理而成的一部兵書,其中附有齊景公時期名將司馬穰苴的兵法,所以也叫《司馬穰苴兵法》。)曰“人故殺人,殺之可也”(人故殺人,殺之可也:有人故意殺害別人,別人就可以把他殺掉。這兩句在現存的《司馬法》中為:“是故殺人安人,殺之可也。”意思是說:所以為了以殺人來安定民眾,這種殺人是允許的。)。恃武者滅,恃文者亡,夫差、偃王(夫差:春秋末年吳國的國君,吳王闔閭之子。吳國的公子光(闔閭)用專諸刺殺了他的兄弟吳王僚,自立為吳國的國君。闔閭在位期間滅亡徐國,攻破楚國,一度占領楚國的國都郢(在今天的湖北江陵縣西北)。後來在與越王勾踐的作戰中受傷而死。闔閭死後,他的兒子夫差即位,在他的手裏打敗越國,攻破越都,俘虜越王勾踐。後來,隻憑武力爭強鬥勝,不修明政治,結果被越王勾踐所滅。偃王:徐偃王,周朝的諸侯之一,據說他奢談仁義,不尚武力,結果被楚文王所滅。)是也。聖人之用兵,戢而時動(戢:收藏,這裏指平時做好戰爭準備。),不得已而用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