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一年多了,我幹了兩份工作,做了點短期兼職,總共上班沒超過半年。兩個月前,我又把工作辭了,因為我壓根適應不了被人頤指氣使,朝九晚五的模式,坐在辦公室電腦前的我,如坐針氈,這完全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每天早上一覺醒來,想到那人山人海的地鐵公交,想到漫長的一個多小時的路程,想到八、九個小時在公司的煎熬,我就頭皮發麻,情緒壓抑。每天晚上,想到第二天又要過這樣的日子,我連覺都睡不好。
更何況,我是在新都,南方第一大都會,生活節奏緊張高速,你停下喘一口氣,就隻能等著吃屁了。
就在我辭職一個半月之後,我女朋友和我分手了。她一直勸我工作,但是沒成功,隻能這樣。她是個很實際的人,討厭懶惰和頹廢。對她的選擇我絲毫不覺得過分,因為對一個女生來說,過分的是我。我滿二十三了,她還比我大半歲,我們談了兩年,我畢業了一年多,我還是個沒讓她看到半點希望的窮小子,這本身就可恨。如果是我自己,我早就把我甩了。
來新都是今年年後。當時我在家活生生宅了半年,寫自己的小說,想要靠寫小說出名,我覺得我本有機會,但是總之,還是沒成。女朋友那時候就已經快要崩潰了,感覺我們的未來毫無希望。我們每天吵架,在學校的甜蜜時光消失得無影無蹤。我們還是遠距離戀愛,她特別討厭異地戀,我們走下去的可能性已經微乎其微。
那時我仔細思考了很久,最後認為沒有什麼比她對於我還重要,為了愛情,我立刻啟程,坐了十個小時火車,來到了新都。
我們倆又開始了一段蜜月期。她為剛來的我找房子,置辦家具,還隔三差五給我送來她媽煲的湯,新都濕熱,容易上火,喝一口靚湯,心情頓時好了。我們那時候,日子過得就像靚湯一樣。
來這之前,我已經投了簡曆,人家公司打電話讓我去麵試。一來新都,第二天,我就去麵試了。湊巧,那家公司就在附近,我走路就去了。
那是個通訊公司,去那是幹嘛呢?簡而言之,就是打電話,推業務。就是無聊枯燥的活,說多了你也不愛聽。我估計那兒的麵試通過率該是百分之百吧,因為是沒技術含量的事。
不過我在這雖然每個月沒拿多少錢,但是過得還是很開心。公司都是書讀得不多的人,比那些拿著高級文憑的衣冠禽獸要好相處得多。我就愛和沒文化的人混一快,輕鬆自在。
但是好景不長,一個月後,我就做了對不起女朋友的事。我禁不住誘惑,帶著一個妹子去賓館了。
那個妹子身材很標致,麵容姣好,才十九歲。她每天都會化妝,不算濃妝,但是她完美的臉盤和那紅色的豔唇讓我著了迷。
我沒能管住自己,小休的時候我就去她的位子撩她,她對我也不討厭,雖然麵上拒絕我的撩撥,但是並不生氣。我連連約她晚上一起玩,都被她拒了。但我沒放棄,仍是每每去她那兒,聽著她戴著耳機溫柔地說話。
終於一次,我把妹子給約到手了。
那是公司組織去唱K。例行公事,每次休假時,公司小領導都會組織同事一起去唱K,那天我甜言蜜語,可算是把她給約到了,答應和我一同去KTV。把我美的,我故意和她一起姍姍來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