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上的私奔可比現實裏要美好一百倍,那些掙脫束縛,背井離鄉,隱姓埋名,在世外桃源執子之手有愛飲水飽的事,輪到我們上演,真的沒法按腳本走下去。算是私奔得很小說了,可也南轅北轍啊。她未滿二十時,跟最愛的男孩子,懷揣一千塊離家出走坐上火車,到一個城市便找青年旅館住下,然後四處找可以打零工的酒吧,運氣好時串場演出一下,節衣縮食,攢夠路費又去下一個城市流浪,運氣差時啃幾天麵包,呆在沒有暖氣的旅館等日出。本是朋克人生大冒險,忽然一天同甘共苦的私奔男友徹夜不歸,身上隻剩一百塊的她等來了他和偶遇的年長十幾歲的美國女人私奔的消息。最後,他私奔到美國去了,她再也找不到可以私奔的人了。
有的私奔對影成三人,有的私奔走岔道,有的私奔打回原形,有的私奔始『亂』終棄。自由戀愛的時代,私奔與其說跟世俗決裂,不如說是想愛得重量級一些,戲劇化一些。類似於豪華遊自助遊都不能滿足後,穿上白絲襪藍旗袍的江姐裝體驗一下渣滓洞遊。所以看上去很美,或者看上去很苦,也隻是愛情行為藝術。拍八十集連續劇的私奔戲會讓觀眾打瞌睡,偶爾來個私奔體娛樂大眾倒是可以的。
解約與自由
我接到男人y的電話,背景是嘈雜的酒吧。y年過三十,有份體麵的職業,有個形同虛設的婚姻,結婚隻因為跟那女孩同居剛好一年時,父母希望他成家。
“我是個壞男人。”他開誠布公,“我並不想改變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我也會告訴交往的女人,我是個已婚男人。”他有個說法,“如果有一天,你習慣了醒來時『摸』不到身邊那個人,才是真正成熟了。因為你們隻是相互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今晚他又夜不歸家,在酒吧等候豔舞表演。我問:“你太太呢,你為什麼不陪她?”“她在家。”我又問:“如果你回到家,發現她和一個人在床上,你希望是男人還是女人?”y說:“不管男的女的,我肯定離婚。因為我不能容忍她跟別人有關係。”
實行雙重標準的男人比比皆是,並天經地義地認為『性』自由是男人特權。但是夫妻之間除了『性』,還有愛情,親情和財產,當婚姻基本準則破壞時,夫妻應當製定新的平等協議,比如我一個朋友和她丈夫經曆了四年婚姻後,激情漸退,各自暗裏有了情人,他參加聚會也可能不歸家,她去旅行也會浪漫一下,但他和她仍舊相愛,外遇不過是生活調劑,所以她在日本險些遭遇海嘯回來後,非常真誠地和丈夫溝通,“我們相互頒發了『亂』搞通行證!”
很多人會問:“兩個人都『亂』搞還要婚姻幹什麼?”無數婚外情事件告訴我們,沒有完美婚姻,隻有猜忌或信任的婚姻,正如為了理想的忠貞承諾給對方戴上戒指,也可以作為補充形式給對方頒發自由通行證,它意味著,雙方的權利與責任是平等的,還有好處是,當你拿到這個“通行證”,你的外遇不再成為離婚的指控。
有個德國人在書裏提到:婚姻的續存,是為了孩子的共同撫養,以及長時間共同生活夫妻間所產生的親情。但是同時,夫妻二人的『性』厭倦也是無法克服的,所以,給彼此通『奸』的自由。作者還專門為這個狀態起了個名字——內心解約。但解約也有附加條件,比如一個敬業愛家的男人對妻子說:“我想出去玩玩了。”妻子提出唯一的要求:“不要把女孩子帶回家來睡。”也有還相愛著但『性』疲倦的男女這麼約定:“你可以跟別人上床,但不能愛上別人。”還有的人說好了不哭,甚至在公眾場合各帶玩伴,碰見了就像朋友般打個招呼。
內心真正的解約在於你是否真的做到了內心解放。如果不能,內心解約就是離婚的預備期而非生活調劑。一個打算複婚的男人跟我這樣描述他的規劃:我要給孩子和他媽媽買個新房子,我要把原來的房子裝修成工作室和約會的地方,我會把孩子和他媽媽的照片放在我的桌上,我繼續和情人們廝混。他的假設都是以妻子默許他自由為前提的。可有時女人對自由的要求更純粹,我有個女『性』朋友便是這樣,雖然丈夫默許她單方通『奸』,她隻想離婚,甚至不要半分財產,“我想幹淨純粹地跟別人在一起,我要屬於自己的自由。”
休假式婚姻
一位朋友又說起他的煩惱:“年前差點離婚了,這樣過下去真沒意思。”認識他三年,幾乎隔段時間,他就會談到離婚的想法。我沒耐心地回應:你跟誰過都一樣,有調查說,1/4的夫『婦』每天交流不到十分鍾,2/3的夫『婦』在家懶得一起做飯吃飯,寧願上網玩微博,地球還照樣轉。
以前我是認真聽他傾訴的。比如他抱怨第一次婚姻,妻子太漂亮,愛花錢,嫌他收入少,搭上了公司老板。然後第二次婚姻,他抱怨妻子太不漂亮,『性』格又怪,帶著女兒去外地打工生活大半年,回來也不和他睡一張床。他覺得同居也不行,分居也不行,“我隻想有個正常的婚姻,和多數人一樣。”
可是婚戀專家通常隻告訴女孩子如何成功地把自己嫁出去,又或者婚後如何應對出軌。沒有一個具體指南,告訴人們如何度過漫漫的幾十年婚姻,而充滿趣味。“每對夫妻一生中都會無數次產生殺死對方的念頭。”“女人最煩的一點是,每天都要下班回家。”倒能聽到這種驚悚的說法。更聳人的新聞是,表麵溫順的丈夫,竟謀殺了懷胎八月的妻子,還若無其事地報警,然後有計劃地變賣房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