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牧之、錢進惱羞成怒。趙牧之抄起電話就給高舉打過去:“怎麼回事?這大好的局麵又一次要葬送在你的手中!你缺錢花嗎?要不這800萬我付給你。”高舉解釋道:“不是這回事。關鍵是政府領導、區檢察院都做工作,主張和解。加上買家張登高是駝城首富,有好幾個煤礦,很有實力,果真這樣的話就可以乘機將王建國、李海峰從合資公司趕出去。我盤算這是最好的結果了。不然他倆還得繼續和你們打官司,你們的股權也就在兩可之間。而張登高跟王建國成交的條件就是刑事和解,無罪釋放。我盤算著,挨幾刀,能換來王建國、李海峰出局,公司從此太平也是值得的。”這會兒輪到趙牧之無語了。他沉靜了片刻,說:“這倆的秉性你還不知道?翻雲覆雨,沒有底線。你怎麼保證他倆釋放出來後不反悔?就他們的操行,你小心縱虎為患,反咬你一口!”高舉繼續耐心解釋:“為防備這一招,檢察院答應在起草《不起訴決定書》的內容時,明確定性王建國、李海峰犯故意傷害罪,為有罪不起訴。”趙牧之無奈地說:“反正刀挨在你身上,你就看著辦吧。我該說的已經全說了。你好自為之吧。”趙牧之掛了電話。他對錢進搖頭說:“媽的,腦袋進水了。不是一個層次的人跟你成了合作夥伴還真他媽痛苦、費勁。高舉這小子不聽勸告,執意刑事和解,你有什麼高招,錢大博士?”錢進悻悻地說:“現在能有什麼招兒,生米就快要煮成熟飯啦。那是他個人的選擇。客觀上王建國、李海峰要真出局了,我倆倒省去了不少麻煩事,這也算是塞翁失馬。”
趙牧之說:“你想得美。王建國、李海峰是省油的燈嗎?他倆這是在借力。找一個大靠山先救他們出去。出去後就會變卦、反悔!不信我跟你打賭:出來後他倆一定反悔,甚至還要把張登高告上法庭。”錢進說:“我信。但張登高豈是等閑之輩。據說他上過胡潤的富豪排行榜。公司的經營理念是為領導服務。招惹他那是找死,我感覺王建國、李海峰沒準兒這回是真的。對了,還得告知張慧能、鄒成一和解的事。領點錢補償一下也好,不然我在老婆麵前總是抬不起頭,有負罪感。”趙牧之說,那你就告知他們一聲,畢竟挨了刀的,領筆錢補償一下受傷的心,就算是個心理安慰吧。
區檢察院郝檢親自主持了《刑事和解協議書》的簽字儀式。王建國、李海峰、陳林、馬力和石磊共同授權馮律師在施害人處簽字、按手印;高舉代表受害人簽字、按手印。張登高的出納已經填好現金支票800萬,簽完字她就將支票交付給高舉。高舉手寫一份收據。區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書》已經簽發,施害人、被害人每人領取三份,並簽字畫押。
王建國、李海峰與張登高的《股權轉讓協議》也幾乎在同時簽訂。地點就在看守所的會見室,隔著鐵柵欄,張登高打趣道:“我經商多年,簽過協議、合同無數。但在看守所隔著鐵柵欄簽協議還是頭一回。”王建國說:“我本來提議授權律師簽字,可你說股權交易協議事關重大,一定要本人簽。這不,勞你大駕,委屈你這大老板了,出去後我請你吃飯,算是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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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簽字之前,王建國和張登高曾有過密談,連李海峰、二妮都沒讓參加。密談的主要內容就是如何收購高舉的15.3%的股份。因為對張登高來說,隻有收購了高舉的股份,加上王建國、李海峰的股份,總共達到50.3%,達到絕對控股,這才完全控製了合資公司。也隻有這樣,才能確保打贏下一仗:收拾趙牧之和錢進。鑒於這兩人有國際背景和根深蒂固、錯綜複雜的國內關係,采用“殺一儆百”的策略可能奏效:先拿高舉開刀。王建國和張登高約定:由李海峰來實名舉報高舉挪用、侵占公司資金的犯罪事實。這樣做的好處是巧妙地轉移視線,讓高舉及其家人認為他訛了你王建國的錢,讓你們夫妻倆關在監所半年,你倆心理不平衡,所以就打擊報複。舉報地放在省城,避開駝城的幹擾。張登高暗中負責通過關係將高舉抓起來,快速夯實證據,盡快進入審判階段。這時就找人放風,說隻有張登高能救高舉出去。條件是轉讓股權。如高舉屈服了,張登高就做到法院不給他判實刑,而判緩刑。為什麼必須判緩刑呢,因為隻有這樣才能兩全其美:一方麵高舉不用坐牢服刑,自然對張登高營救感激不盡;另一方麵高舉緩刑的“繩子”被張登高牢牢地牽在手中。高舉隻能老老實實,不能亂說亂動,否則就要找由頭讓他重新坐牢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