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中外商場發展的軌跡和我國近20年來商業改造、重組的曆程,認識“商場”特性是我們每一個商業從業人員必備的知識。
(第一節)商業及其產生、發展
一、商業的產生
商業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曆史階段的產物,是隨著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發展而產生的,至今已有幾千年的曆史了。在原始社會,社會生產力水平低下,人們靠狩獵和采集野果為生。那時人們的勞動所得有限,隻能維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根本沒有剩餘,所以沒有什麼東西可用來交換。在那種條件下商業自然無從產生。
當人類社會生產力有了一定的發展,產生了第一次社會大分工,即農業與畜牧業分離。畜牧業和農業部落生產的產品,除了部落成員消費以外尚有一定剩餘,而農業部落和畜牧業部落又各自需要對方的產品,於是這些部落之間出現了產品交換。當時這種交換是偶然發生的、小範圍的、直接的以物換物的交換,用公式表示即:W-W(W代表產品)。農業和畜牧業的進一步發展促進了手工業的發展,引起了第二次社會大分工,即手工業同畜牧業相分離。手工業分離出來並成為獨立的生產部門,標誌著社會生產力發展到了一個新的階段,生產的產品除滿足自己需要外,還有較多的剩餘。這時,他們希望有更多的其他產品來滿足自己的需要。在這樣的條件下,出現了一種不是為生產者自身消費而是以交換為目的的生產形式,即商品生產。商品生產的出現使商品交換的規模擴大、品種增加。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擴大,促進了原始社會後期產生的生產資料私有製的發展,出現了在商品交換中充當一般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貨幣。這進一步促進了商品交換向前發展,使過去直接的物物交換發展成為以貨幣為媒介的商品交換。用公式表示即為:…W-G-W…(G代表貨幣)。
人類社會從原始社會進入奴隸社會後,出現了第三次社會大分工。一個獨立的、不從事生產而專門從事買賣的部門——商業,從農業、畜牧業和手工業中分離出來了。
商業的產生標誌著商品交換發展到了一個嶄新的階段。有了商業,就能縮短流通時間,節約生產部門投入流通領域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從而加速了社會再生產過程。商業通過組織買賣活動,滿足了社會生產和人們生活的需要,成為社會不可缺少的經濟部門。
二、商場的產生和發展
(一)商場的產生和發展
現代意義的商場伴隨著18世紀的工業革命而漸具雛形,到19世紀50年代初,因法國人阿裏斯蒂德·布西哥創造了嶄新的經營方式而告正式誕生。在此之前,傳統的零售經營方式是以肩挑小販、攤販、集市、自製自售、鄉村雜貨店等形式為特征的。1852年在法國出現了世界第一家百貨店名叫“邦·馬爾謝”商店,它吸引了大量的顧客,受到了人們的鍾愛。當年營業額為45萬法郎,之後逐年大幅度增長。“邦·馬爾謝”的成功吸引了一批仿效者,在巴黎相繼出現了盧浮百貨商店(1855年)、市府百貨商店(1856年)、春天百貨商店(1865年)、撒馬利亞百貨商店(1869年)、拉法耶特百貨商店(1894年)。18世紀中葉,西方世界爆發了工業革命,機器大生產為社會提供日益豐富的商品,與工業生產相聯係的城市迅速膨脹,人口急劇增長。百貨商店的出現適應了人們的消費需要,城市繁榮則為百貨業帶來了機會。回過頭去看曆史,可以說1860-1920年,是百貨店發展的黃金時期。西方經濟學界把百貨店的出現稱之為“零售業經營形式的第一次革命”。在這一時期,百貨店以嶄新的姿態進入市場,逐步發展為大型零售業。百貨店的優勢具體體現在:擁有大麵積營業場地,營業設施趨於完善;以經營日用百貨為主,實行綜合經營,組織管理係統化;按商品品種、按部門組織進貨和銷售。
雖然百貨商店在1900年即在我國出現,但百貨商店在我國獲得長足的發展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新中國成立前夕,國家利用以前的商業建築興辦了哈爾濱第一百貨商店(1947年)、天津百貨大樓(1949年)等一批國營百貨商店。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己投資創建的第一座百貨商店是1955年9月開業的北京市百貨大樓。從體製體係上說,隨著1953年開始的對私營工商業者的社會主義改造,使商業走過了私有、合資合營、國有國營的軌跡。20世紀50年代中期以後,黨和政府對零售商業進行了有計劃的建設,根據“有利生產、方便生活、便於核算”的要求,把商業網點群建設分為三級:一級商業群是全市的商業中心,滿足群眾較高的多方麵的需要,大、中、小型商店都有,以大、中型商店為主,如北京市的王府井商業街、西單商業街、前門和大柵欄商業街等;二級商業群是區域性的商業中心,以經營居民日常生活用品為主,以中型商店為主,如北京的花市商業街、菜市口商業街等;三級商業群是居民區的商業中心,一般以中小型商店組成。在市以下的地區,一般把中小型商場建在縣城。經濟體製改革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確立,使我國零售商業發生了巨大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