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張冉的嚴刑(揪我耳朵),誘惑(允許我親她一下)等作用下,我終於將那段故事述說出來了。
那是我在讀高中時的故事,那是的我被分在文科班,那時我成績實在是很一般,中文,曆史,那是我的強項,其他的嘛,不能算怎麼樣。就在那時我,迷戀上了一個人,那個女孩,她並不美,但是卻有一顆善良的心。
每天上課,放學。我都注視著她,放學時,一定要等到她回家我才會回家。
我每天注視著她,因為我愛上了她。但我又不敢去說,最後選擇了每天看她。我愛著她,每個星期一她的桌箱內放上她愛吃的東西。因為我愛她。
當聽說她戀愛了,但那個男朋友不是我,我隻有默默地祝福她……每天聽著歌,做些別人不能理解的事,從而進入了清高的‘境界‘。
一天,上課時,她暈倒了。我居然不顧一切(也不知道哪來的勇氣)的衝上去……她懷孕了,但孩子不是我的。
次日校長找到她,問誰是這孩子的父親,我挺身站了出來。就在此時我與她被開除了。我和她痛恨孩子的父親。出了校門,兩人回頭看了看。
她哭了,“你為什麼這樣?!”她哭了,哭得很傷心。“誰叫我愛上了你!”我隻是淡淡的說道。
以後就沒了她的消息,她名字叫王妍。
說完,我沒有在說話,CD機內繼續放著歌,怎麼隱藏我的悲傷/失去你的地方/你的發香散的匆忙我已經跟不上/閉上眼睛還能看見……我會發著呆然後微微笑/接著緊緊閉上眼/回想那一年你溫柔的臉/在我忘記之前/心裏的眼淚/模糊了視線/你會看不見。那首《軌跡》。
張冉眼眶紅了,她沒想到我居然是如此就沒讀書了。而且還是因為一段淒美的愛情。
“好了,你休息下吧,我先走了。”張冉看了看我,沒說什麼話,向門外走去,我也沒有去阻止。
嘭!門關了。我有繼續躺下了。
第二天,我從床上爬了起來,穿戴好,和父母打了個招呼,然後就去等公交了。
半小時後,我來到了新華書店,進去時,門衛看了看我,可能是奇怪吧!像我這類人怎麼會來這裏。
每當我鬱悶時,我有許多方法解決,像去書店看書就是其中之一。
我一進去,直奔二樓的經濟欄內。
找到一本書《誰能把梳子賣給和尚》看了看,確實學了很多有用的東西。然後我又看了看介紹,原來還有《誰能把斧子賣給總統》、《誰能把鞋子賣到非洲》等書(這些雖然隻是些故事,但是卻給人很多啟發,大家可以去看看,我還珍藏著和尚那本),我就一並的買了回家。
回到家內,就開始我的研究,三天過後,我出關了(怎麼感覺像是修煉了什麼武功似的)。
我決定了,我要經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