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大漢光頭,白膚藍眼,身形高大魁梧,全身近乎赤~裸,隻在腰部以下圍著一大塊碎布,棱角分明的肌肉像是鋼板一樣的鑲嵌在他渾身各處,一看就是位難得的猛士。
隻是那大漢在一邊大吼,然而青年卻一臉茫然,渾然不懂那壯漢在說些什麼。
林城當然不懂了,來到這個見鬼的、恍若地獄般的世界不過才區區十幾天的時間,要是能在這十幾天中完全掌握一門以前聞所未聞的語言,他就是天才了!
雖然他距離天才確實沒多大的距離。
“過來,你個呆子,別在那傻愣著了,你今天不想吃飯了?”
壯漢猶自大喊著,林城忽然間一個激靈,別的他沒有聽懂,但是吃飯這兩個字在這十多天中出現的頻率尤其高,他已然明白這兩個音節代表的意思。
吃飯,是的,要吃飯,才能活著。而活著,他才能弄明白這到底是怎麼回事,才能尋找到回家的路。
活著,強大,回家,然後報仇!
這就是林城現在的想法。
突出口氣,強忍著惡心和嘔吐的欲望,林城啪嘰啪嘰踩踏著完全被血水浸沒的地麵,來到了那壯漢身邊。
“嘿,我說你們,想死嗎?滾遠一點,這裏是老子的地盤!滾!滾!那裏也是我的,滾開!”那大漢看著林城來到麵前,突然揮舞著手中拿著的一把重劍,對邊上的遺棄者咆哮道。
在這群生存於原大陸上千年之久,以前被浴血軍團追殺,現在又被原種族放棄的遺棄者中,競爭無處不在,無論是部族捕獵也好,打掃戰場也罷,能夠占據最多戰利品,最好位置的永遠都是最為強壯的人。
而這名身高超過兩米,看著像是以前NBA黑人中鋒身材,能夠單手握著普通騎兵雙手重劍如同揮舞匕首般輕巧的諾亞人蘭頓,很明顯就是目前這隊遺棄者中最為強壯的人之一,他有資格,也有本事占據最好的位置與獲得最多的戰利品。
“我說,你別傻愣著了,喏,這一塊……”蘭頓用左手在地上畫了一個大圈,對著林城說道:“這一塊都是你的,快點找,我們的時間不多,一會那些異獸就會回來的。你明白了沒有?”
林城看著蘭頓的手勢,他點了點頭。
“哎,要不是看在你救了我一命的份上,老子才不帶著你這家夥,傻不拉幾的……”看著林城點頭,蘭頓抽了抽鼻子,嘀咕著向另一邊走去。
不得不說林城的運氣逆天,來到異世之前,他不僅沒在大當量的雲爆彈爆炸中死去,反而由於不知名的原因,在爆炸中身體重組,並且穿越異界從天而降,把撲在蘭頓身上的一頭異獸直接砸死,從而救了蘭頓一命。
而蘭頓在遺棄者中也算是個異數,對於救了自己一命的林城,他並沒有拋棄,反而很是自來熟的和這個看著孱弱無比,並且腦子有點呆傻的家夥組成一個兩人小組,帶著林城度過了來到異界後最為關鍵的十三天適應期。
看著不遠處的蘭端揮舞重劍驅趕別人,林城的臉上不由自主的露出了一抹笑意,然而濃烈刺鼻的血腥味即刻將林城帶回了現實,他左右看了看,迎著其他遺棄者覬覦而貪婪的目光,緊了緊手中的匕首,慢慢蹲下,戒備的在地上屍體中翻撿著士兵屍體上攜帶的給養。
對於林城來說,這絕對是一幅陰暗而奇詭的畫麵:在淡薄的紫黑月光中,一大群衣衫襤褸的人們在被鮮血和殘屍堆疊的戰場上不斷翻撿。濃烈腥臭不斷刺激著嗅覺神經,而粘滑的血水和烏黑的殘肢也順著觸覺與視覺在不斷衝擊他搖搖欲墜的理智,然而在十三天的適應期中,林城將能吐的都吐了個遍後,他終於具備了能在這猶如地獄般的世界中存活的資格。
短短的一個小時,在林城的感覺中卻像是度過了整整一個世紀般的漫長,當遠處傳來連綿不絕獸嚎的時候,所有遺棄者不約而同的站起身,成群結隊的離開了這片戰場。
接下來,這片戰場的歸屬權,就該是那群被血腥味吸引而來的異獸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