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最終解釋權(2 / 2)

整整一天時間,伊格.瞬都呆在老教授這,向他學習冰箭術,當然,先學標準版,再學壓縮咒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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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星期天開始,伊格.瞬一個人在宿舍大院裏反複的練習冰箭術。星期天的下午,伊格.瞬又去‘雲彩’營業部買了第三輪的投注,當然是2880萬金幣全部投進去!不過這次伊格.瞬的賠率隻有1賠1.4,這是伊格.瞬首次賠率比對方低!對方的賠率是1賠2。

當然,又花了5金幣,買了一本最新的‘雲彩榜’。這次,阿瞬依然直接在最後一頁翻到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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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賽選手:伊格.瞬

班級:魔法係一年級第16班

鬥氣水平:0或者初級一階

鬥氣技:無

魔力水平:不可能高於初級五階(這樣的蠢貨!如果再高,我寧願撞死!)

魔法技能一:火球術(成功率:0!他配做一個魔法係的學生嗎?)

魔法技能二:‘超級火球術’(實用性:0!誰會在比賽時,先抽一根香煙慢慢等待他放完一個‘超級火球術’?然後,一包香煙都抽完了,他卻沒有放成功一次?!他真是把魔法係的臉都丟盡了!)

事跡一:‘懦夫事件’主角,不怕丟臉的大懦夫!

事跡二:長期曠課,去別的係泡MM,大色狼!行為令人發指!除了樣貌之外,一無是處!

事跡三:靠行賄拿到班級選拔賽第5名!大敗類!

事跡四:因為對手克萊奧的低級失誤,而幸運的進入第二輪!打破了魔法係第16班的,曆年不勝記錄!克萊奧這個大蠢貨應該找塊豆腐撞死!

事跡五:‘彩民暴動風波’的主角和導火索!為什麼?為什麼當時沒有人抓到他?難道他會易容術?否則!在校長出麵前的五分鍾內,足夠踩死這個敗類一萬次!

事跡六:至今沒有弄明白,他是怎麼在最後時刻反敗為勝的……難道是因為他的流氓行徑?又或者巫秀霞故意放水?難道巫秀霞也暗地裏買了伊格.瞬勝?否則,以巫秀霞的一貫作風,怎麼會忘記補一個遲緩術?

抗議假賽!本人認為,巫秀霞極有可能是伊格.瞬在泡完別係MM之餘,順便泡的一個本係MM!證據就是:兩人在比賽時,當著無數雙眼睛,還親親我我!動作尺度之大,不堪入目!

建議一年級的未成年學生,以後禁止觀看伊格.瞬與女選手之間的比賽!

戰鬥值:80(事實上,隻要戰鬥值60的魔法師就能打敗他,但是前提是:必須會土係的‘遲緩術’!)

潛力值:0(他應該是魔法係曆史上生命值最厚的人物吧?不過說實話:他根本就不配做一個魔法係的學生!可是,他這樣的鬥氣實力,如果放在武鬥係,一場也贏不了!所以說,他是鑽了比賽製度的空子!憑他的實力,無論什麼係也不應該招收他,就不應該讓這種敗類踏入天雲一步!也許他就是天雲招生史上,最大的失誤吧?)

注:以上評價,係某實習調查員個人所言,該調查員由於經濟破產,最近情緒極度低落,且憤世嫉俗,易燥易怒,甚至出現過精神失常的情況!以上係其個人酒後所言,不需負法律責任。如果涉及到人身攻擊,‘雲彩’概不負責。最終解釋權歸‘雲彩’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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