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黨內表彰(2 / 2)

表彰對象是各級地方黨委和基層黨委書記。

(4)先進基層黨組織。黨的基層組織是指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成立的黨的組織。先進基層黨組織的基本條件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決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在深化改革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本單位的各項工作都取得顯著成績;全麵落實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的指導方針和基本任務,本地區、本部門黨的建設工作成績突出,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明顯;堅持民主集中製原則,領導班子團結、廉潔,公道正派,密切聯係群眾,得到黨員和群眾的擁護。

3.表彰的權限、程序和被表彰者的評選辦法

表彰權限:各級黨組織表彰的對象由下一級黨組織考察推薦,本級黨組織審批。表彰對象是黨員領導幹部的,要按幹部管理權限征求主管部門意見。

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一般2~3年,地(市)黨委一般2~3年,縣(市、區)黨委一般1年進行一次表彰活動。

評選辦法:表彰工作應在黨內“創先爭優”活動的基礎上進行。要堅持走群眾路線,自下而上,經過民主評選,組織認真考察和推薦,嚴格按標準審批。

表彰工作的一般程序是:確定表彰範圍,製定評選標準;推薦評選,確定對象;考察審批;作出表彰決定,宣傳先進事跡等。

受黨內表彰同誌的獎勵,應堅持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在對他們的模範事跡進行表彰宣傳的同時,也應根據其貢獻大小,給予適當的物質獎勵,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

表彰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推薦和評選工作一定要堅持標準,嚴格把關。推薦和評選中要發揚民主,增加透明度,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相結合的辦法反複篩選,在適當範圍內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注重工作實績和社會公論。要把推薦和評選過程,作為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激勵先進、推動各項工作的過程,形成評先進、學先進、趕先進的局麵。經驗、事跡材料要認真核實,做到準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