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貞觀七年(2 / 2)

異族外國嚴禁靠近,違者殺!

本族進村需要至少一人陪同,違者殺!

進村需守村規,違者逐出村內。不從者殺!

商旅止步!違者自負。

概不負責任何法律責任。

村外建設有商館,主要是外售成品商品,收購原材料。尤其煤炭、木材、生鐵需要大量外運。

這裏有李世民設下的監事點,一共十位。這十位監事人員。當然這十位也被用來做村內的執法者。村口有李恪的王府侍衛把守,一共二十位。村子的武裝人員一共就三十個。

大王村的畜牧業、副業主要供應隻有一個醉仙樓。其中李恪所種的糧食,精加工後一樣隻供應給醉仙樓。

李恪這裏有一項當前世界都沒有種植的東西—甜菜,是李恪無意中從胡商手中,用一瓷瓶換到的。起初以為隻是糖甜菜,後來發現裏麵還有飼料甜菜。李恪將糖甜菜種植,在貞觀四年時提煉出糖,而飼料甜菜,李恪沒動,隻是將它保存好。

貞觀四年,軍隊向大王村,訂購五噸豬肉幹。李恪用豬肉幹換取男女奴各二百。

貞觀五年,大王村正式向外出售茶、糖、酒。眾多密探湧入長安,但皆不能進入大王村。朝廷向大王村征用秘方,被李恪所阻。李恪與朝廷百官關係惡化。同年年末,李恪與皇室宗親,合作生產茶、糖、鹽、酒。

貞觀六年,禦史彈劾李恪不孝、大不敬、反叛。第二天,彈劾李恪的禦史,所有不法之事皆曝光,事部了了之。貞觀六年,李恪與宗師合作開發煤礦,向朝廷公布部分煉鋼之法。同年年底,改封蜀王,予益州大都督。

貞觀七年,李恪殺了前往大王莊刺探的日本特使,吐番特使。李恪被降職益州刺史。朝廷問罪,李恪將刺史官印掛於村口。朝廷特使不敢進入大王村,隻得持官印離去。

朝廷再次傳召李恪入朝,李恪不往,朝廷取消了李恪的封地。李恪仍不往。後又削了食邑。

大王莊的土地和財產算是李恪的私有財產,是李恪從無到有建立起來的。朝廷最後發現幾乎沒什麼可以處罰的,還有一條將李恪驅除出宗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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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使什麼的殺了就殺了吧!畢竟部能讓自己兒子償命。在朝廷還在討論處罰李恪時。李世民突然說了一句。

“恪兒,今年十五了,他還沒有成家”僅僅是這一句,朝堂之上,突然安靜。

一轉眼,他的母親已經走了八年了,這些年,恪似乎一直獨自生活,沒有沒有拿過朝廷伸過手,反倒是當年事……

長孫無忌等人也回想,當年大殿上那個已經屈服的血色身影。雖然那個人屈服,但也如一根刺紮在群臣心中。

隨後,李世民親率衛隊,來到大王莊村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