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3章 你有講話恐懼症嗎? (2)(1 / 2)

知——清楚分辨何為正確的睿智,以使我們所了解的事項可獲得對方的共鳴,諸如說明、報告、提供與傳達知識等。

情——為充滿愛、感謝、體貼之心。把自己心中想法傳達出來,使人獲得感動和快樂,諸如喜、怒、哀、樂、怨等感情的傳達等。

意——行善勇氣與意誌力。將自己內心的意誌、決心、意圖、命令、說服、忠告等傳達給對方,使之展開行動。

一般的談話中,我們隻是隨想隨說,經常會有脫離主題的情形發生,結果不僅無法將自己的想法明確表達出來,甚至可能導致對方誤解,從而帶來負麵的效果,因此,我們在講話時,切記明確而簡潔,切實掌握自己“該講什麼”和“想說什麼”。

把話呈現出來

有一句諺語為“百聞不如一見”。為了提高講話的效果,切記掌握原則如下:“欲使話語變得確實可靠,可使用如同親眼所見的表現方法。”

說話時若能多多利用身體語言、表情或展示物、圖表、黑板等,從而使所講的話獲得更多的共鳴。

然而,以上條件充其量隻能當做輔助之用,語言才是真正的主角,因此,我們必須盡量使語言成為讓對方得到視覺性效果的因素,就像人們可以感覺到事物的顏色與形狀、聲音、味道、觸感一樣,從而激發聽眾內心的感情,或者在腦中描繪出一幅畫。

例如提到有關狗的事情時,可就狗的種類、毛色、大小等以具體語言說明出來,以便對方能夠描繪出狗的形象。

所以,語言的視覺化確可鮮明地留存於聽眾內心,此即運用各種不同方法所製造的“能夠把話呈現出來”。

說服的秘訣

我們每天都在進行各種說服,隻是本身察覺不出罷了。所謂說服,是指對方接納自己所主張的行動和說話,據此,說服可說是說話的最高境界。

關於說服的方法,古書記載甚多,亦頗有趣。譬如韓非子(戰國時代末期的法學家、思想家)談到說服的困難時,曾經表示:“必須學習能夠向對方充分說明的知識,並培養能將自己意見明確表達出來的口才,以及培養能夠自由自在把想說的話完全說出的膽量。其實,上述情形並不困難,難就難在是否能夠充分了解對方的心,且將自己意見配合對方,以使對方讚同並加以接受。”

卡耐基曾說:“說服的秘訣在於了解對方之心,而在學習如何驅動人的方法之前,首先應了解何者可驅使他人!此外,驅使他人的秘訣隻有一個,亦對自己需要先有想驅使的心情。”

另外希臘哲學家亞裏斯多德亦舉出說服他人的三要素:

*掌握說服者的人性。

*被說服者的感情。

*兩人之間所運用的適當語言。

這三個要素被視為“說服的不二法則”,一直流傳至今。

說服力為人際關係中不可或缺的要素,然而與其說是“技術”、“說服力”,不如稱之為“人品”、“完人”的能力更屬恰當。

當對方脫離話題時

在討論之前,讓我們來認識一下電視製作人。

一位製作人說,在台灣民營電視台的節目製作,遠比非商業性的NHK電視台來得輕易多了。三十分鍾的節目中,為使觀眾目不暇給,必須頻頻製造高潮,讓大家沒有思考轉台的餘暇。而民營電視台卻有廣告時間讓觀眾歇息,並不需要像NHK電視台煞費苦心製造高潮。這位製作人的看法是否正確,筆者不得而知。但是,無論是拍電視劇或電影,相信每位製作人為了吸引觀眾,都是很辛苦地製作節目。即使劇中安插的紀錄攝影,都隱藏著他們的一番苦心。

交談中,若是也像NHK電視台能夠毫無間歇地說上三十分鍾,大概隻有相聲界的名嘴才辦得到吧!為了不使氣氛呆滯,大家都希望製造幾個高潮。可惜說得容易,做起來難,談話中不是話題被打斷,就是越扯越遠,總是不合人意。

若是遇到對方離題的情形,筆者建議你用動作,切記不是用言語來提醒對方的失態。例如:故意翻倒桌上的咖啡杯,或改變坐姿等小動作,以引起對方的注意而達到暗示的目的。如此一來,對方便能迅速地返回本題。這種改變原有動作的“肢體語言”,和電視上的廣告效果一樣,使對方在忙碌中有個停歇和思考的機會,以發現自己的離題。

當對方離題時,您若當場直言告訴他,可能使場麵變得很尷尬。所以,不如以無聲的動作暗示對方,對方意會到暗示時,便會很知趣地回到本題。

筆者曾在一本美國人寫的書籍中,看過這麼一句話:“對方獨占話題,可故意掉落銅板中斷對方的談話,以轉變話題。”這種方法與上述的肢體語言實有異曲同工之妙,都是扳回話題的心理戰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