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攜吾兒逛街(1 / 1)

攜吾兒逛街乃一大樂事。樂在邊逛邊聊天,樂在邊逛邊偷師。

自從他上了大學,便隻有周末節假日回家。回來了又總有節目,難得與我上街一逛。遇上都有空了,就挽著手出外走走。

邊逛邊聊天別有情趣。話題信手拈來,輕鬆愉快。從學校的演講比賽,到某校友剛戀愛又失戀;從路邊新崛起的高樓有何特色,到今夏服裝的流行款式……我們各抒己見,平等交流。沒有母尊子卑,當然也沒有子為母綱。

邊逛邊偷師是為了搞搞新意思,又不至於讓那小子洋洋自得。但你不能不認,現在的孩子見多識廣,思想活躍觀念新。剛學完經濟法會出其不意地問我:子公司負債破產,母公司要不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我漫不經心地回答:子債母還,天經地義。兒子很堅定地駁斥:“錯。子公司是獨立法人,債責自負。”接著就現學現賣,給我上了一堂課。

路過電腦城,兒子又不失時機跟我講上網。說那玩藝兒如何神奇有趣,包羅萬象。還說網上聊天多麼有意思,你不知對方是男是女,姓甚名誰,但隻要言語投機,便可海闊天空,掏心掏肺。我不屑道:上網那麼好,你還跟你娘聊什麼!他笑曰:“娘是娘,網是網。兒不可一日無娘,亦不願一世無網。”我恨恨地告訴他:“那好,我也學上網。娘不可一日無兒,亦不願……”話未說完,我倆相視大笑,不顧路人詫異的目光。

正聊得起勁,兒子突然轉了話題:“媽,喝過珍珠奶茶嗎?”“沒有。”我這才注意到街邊“士多”賣珍珠奶茶的招貼和擁擠著購買的顧客。

“哎呀,你太老土啦!”兒子滿懷同情地歎了口氣,叫我站在路邊別動,自己很利索地買回兩杯杏仁珍珠奶茶。

“怎麼樣?不錯吧!”兒子看我津津有味地咀嚼著那一顆顆深灰色的小“珍珠”,得意地說:“我就知道你喜歡吃。‘珍珠’是木薯粉做的,從祖國第一大寶島傳過來。台灣同胞不肯專美,惦記著我們呢!”

知母莫如子。我笑了,兒子沒忘記娘當年上山下鄉在海南島的艱苦歲月,也沒忘記娘描繪過的烤木薯的無比香甜……

逛街進入實質性階段——逛商店時,我們就有分歧了。我漫無目的,卻隻瀏覽女裝,他呢,除了計劃中要買的東西外,什麼都可以看看,惟獨對女裝沒興趣。我隻好讓他在服裝店門外等著,自己走進去瞧瞧。好不容易看中了一套連衣裙,連忙招手叫兒子進來當參謀。他一臉嚴肅,很男子漢地盯著那條裙子,半分鍾後才吐了四個字:“嗯,還可以。”

我受了打擊正有些沒趣,老板娘滿麵春風地走過來說:“喲,你的先生好年輕呀!”我一時虛榮心大發,告訴老板娘這是我兒子後,就昏頭昏腦挽著兒子往外走。

到了大街上,我突然想起裙子沒買,欲原路返回,兒子很冷靜地拉住我,似笑非笑道:“算啦!你占了便宜還想怎麼地,這會兒再回去老板娘說不定看出什麼破綻來,你可就沒麵子了。這叫過了這村沒那店!”我不覺泄了氣,隻得斷了返回去的念頭。

兒子這下子高興了,搭著我的肩膀,帶著點“救世主”的意味說:“往後我有空,多陪你出來逛逛街。說不定哪天你就成我妹妹了!”

我忍住笑道:“你別害我。明知道一笑就更露餡,你饒了我吧!”

於是,空著手,帶著笑,打道回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