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櫻櫻的鞋(1 / 1)

女友櫻櫻對鞋的選擇極其嚴格,從質地到款式到顏色到牌子,無不仔細考究。她的家裏有專職鞋櫃三個,分門別類放著她的上百雙靚鞋,其中又以皮鞋為主。

櫻櫻穿鞋又以穿皮鞋最為挑剔,她得意地說她把穿皮鞋作為一門藝術。不僅講究外形,而且注重感覺。“感覺最重要”,她翹起腳對我說:“穿著一定要舒適透氣利於行。”她的腳也確實爭氣,腳型好,腳背高,一繃一個直,許多普普通通的鞋穿在她腳上都好看有型。走起路來一陣風,還帶響。

對於我等不甚講究,穿著雙新鞋就喜不滋滋滿街亂跑,櫻櫻自然很有些不屑,便時時教導我們,要如此如此,這般這般,算是免費培訓了我們,從此穿起鞋(特別是皮鞋)來也就多少有些往藝術那兒靠。

但那天櫻櫻突然哭著跑來訴苦,說她的先生如何脾氣賊臭如何不講道理如何夜半不歸。我說哎呀平時不是挺般配挺恩愛嗎?怎麼說鬧就鬧成這樣?櫻櫻哽咽道:那全是表麵現象。都好幾年了,就這麼貌合神離。怕人笑話,總不肯說,死要麵子活受罪。

我一時低頭無言。忽地看見櫻櫻腳上的白皮鞋,心裏有些亮堂,便叫她不妨把穿鞋的藝術運用到婚姻上去。不管旁人看著怎麼好,以自己的感覺為準。櫻櫻卻連連搖頭,說是婚姻這雙鞋不合腳也得穿下去,她認了。

後來看見櫻櫻,還是穿著蓋世靚鞋。隻是不提婚姻那雙鞋如何,臉上有掩不住的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