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99章 後記(1 / 1)

刑警多年,這樣的動作已成習慣:看著罪犯的臉,把一副手銬扣在其雙腕上。

我最初的理解,這是一種優越,一種權威,一種強大。因為不管從哪個角度講,刑警的職業更接近於大俠,代表著正義去完成征服的使命。可是時間久了,我拿著銬子的雙手卻時常猶豫,時常遲疑,仿佛一個大俠麵對對手,卻在考慮該不該擲出那柄致命的飛刀。

是的,真的有這樣的罪犯,起初他們在命運狹窄的迷宮裏行走,沒有方向更沒有出路。後來他們四處碰壁,其中一處堅硬的牆壁就叫做法律。

十年前的一個冬日,《軟腳鷂》的女主人公走進了我的工作視線。她和許多同齡的女人一樣,渴望愛情,追求幸福。可她從小缺乏教育,並因家貧嫁了她不願嫁的人,她無意中拾得的安慰被她當做愛情,她離原本的生活走得越遠就越危險而她卻並不自知,她最終失去了未來卻再也回不到過去——她來自於一個偏遠的山村卻製造了當年省城最大的命案。麵對她,我心中鑄就多年的優越、權威和強大顯得誇張而魯莽,我舉起銬子扣其雙腕的同時就有些不忍和不安。半年以後她被執行槍決,用一句報刊流行語就是“受到了法律的嚴懲”。

我的內心世界就此也受到了懲罰,但肯定不是因為我給一個罪犯戴了手銬,更不是因為她“罪不當斬”。我是折磨於她的文化、她的貧困、她的婚姻以及她所有不幸的生存境遇。每日麵對生活富足氣定神閑的人們,我便有了把她寫進書裏的衝動,於是便有了《軟腳鷂》。我常想,生存比如行路,而法律比如行路規則,我們所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某些意義上正是要改善這樣的路況,不要讓行路的人因為路況的崎嶇或泥濘而違反了規則。換言之,不要因為生活的貧困或是教育的匱乏等生存限製而犯罪。這樣,我們才會有真正意義上的公平與正義。

至今我還在延續著自己的工作習慣:看著罪犯的臉,把一副手銬扣在其雙腕上。然而,我已經不是大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