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之間再無瓜葛,但消息卻輾轉地被同學遞來遞去。他知道她畢業後分在省城,戀愛了,成家了。她知道他畢業後去了南方,混得很不錯,結婚了,有孩子了。
某一天,她突然接到一個電話,電話是他們的一個同學打來的。同學告訴她,在南方,遇到他了,他們很熱鬧地在一起喝了酒。就談到了當年的往事,就談到了她。同學說,當年,他是真的愛你的呀,你為什麼不肯替他織一副暖手套呢?
塵封的記憶,一下子被風掀開,她想起大冬天的夜裏,凍得通紅的十指,想起那纏繞在十指間無盡的溫柔。回首望過去,居然沒有心痛,隻有感動,感動於當年的那份癡情。她就笑了,說,我織過的,隻是,他手上早戴上了別人的暖手套了。說這些時,她的眼光落到桌上的水晶瓶上,那兒有花開得正好,瓣白如雲,是百合。老公送她的。她想,該給花換水了。
又一年的冬天降臨了,雪很早就飄落到她的城。在第一場雪就要結束時,她很意外地收到他寄她的一張明信片,畫麵是明淨的憂傷:冬雪。落盡葉的法國梧桐。還有,高遠的天。他在旁邊寫一行小字:我以為沒有希望的,所以把我母親早就給我郵來的手套戴上了。
她愣愣發一回呆,趕緊去找那副暖手套。她明明記得,她一直帶著它的,但怎麼也找不著了。或許,搬家時遺失了。她悵然而笑。窗外的天一點一點暗了去,一天又過去了,這是消失,是永遠不可再現的消失呢。如同那副暖手套……
她其實是個頂怕吃羊肉的人。她不喜歡羊肉的那種羊膻味,每聞到,都有要嘔吐的欲望。小時家裏人曾把羊肉包在餃子裏,哄她說那是豬肉餃子,但她,還是隔了一層餃皮把它聞出。
可傅文喜歡吃。傅文說,羊肉肉質最為細膩,暖胃,對皮膚也好。傅文還喜歡吃羊湯泡麵,一大碗羊湯泡麵,他能吃得精光,連湯也喝了。
她喜歡聽傅文說話,喜歡看傅文說話的樣子。傅文其實也就一普通男人,但在她眼裏,就是與別的男人不一樣,特別是他說到羊肉時,眼裏流露出的溫暖的光芒讓她著迷。她認為,他是一個對生活充滿熱愛的男人。
女人一旦愛上,便變得癡情。她亦是。為了傅文,她一次一次買了羊肉回來吃。第一次吃,她嘔吐得恨不得連黃疸都要吐出來。比她小一歲的妹妹在一旁看不過了,氣得把羊肉全倒進垃圾筒,說,姐,你幹嗎自虐嘛!她卻強打精神,又去買了羊肉回來,笑著對妹妹說,傻丫頭,你不懂,這就是愛。
她“苦練”的結果,是使自己的味蕾完全喪失了對羊肉的抵抗。傅文再來,她可以親自下廚,為他煎羊排和做羊湯泡麵了。每當她坐到傅文對麵,看著自己愛著的那個男人,一口一口吃掉她為他做的羊湯泡麵,她內心裏,就充滿幸福。
這樣的愛情,很溫暖,像一碗羊湯泡麵,冒著暖暖的氣息。她以為可以為他做一輩子的羊湯泡麵的。但一個冬天過去,傅文卻提出分手。分手的理由是,他受不了她身上永遠不散的羊膻味。你除了會做羊湯泡麵外,你還會做什麼?這是傅文最後扔給她的話。
她愣在春天的陽光下。春天的陽光,散發出花朵一樣的光芒,暖暖的,像羊湯泡麵上冒出的熱氣。但愛情,卻走了。
再認識一個男孩,她的心,已裹在一層繭裏麵了。男孩卻很喜歡她,請她看電影,請她吃飯,請她去唱歌。她的態度不冷不熱,每次男孩說什麼,她都微笑著點頭說好。隻是在吃飯時,卻固執地隻點一種主食——羊湯泡麵。男孩見她點羊湯泡麵,也跟著後麵點,但她分明看到,當他把第一筷子麵條送進嘴裏時,他的眉頭輕輕皺了皺,隨即卻恢複常態,很開心地對她說,味道不錯。
她生日那天,男孩親自去菜市場買菜,挽著袖子,在租住的小屋內做菜給她吃。她應約而至的時候,十幾平方米的小屋內,滿滿當當飄著的,全是羊膻味。男孩正揮舞著鏟子在煎羊排。看見她,男孩歡歡喜喜地說,我今天給你燒了羊肉,還烤了羊肉串,還燒了一鍋羊湯,留著給你做羊湯泡麵吃。
她倚著門靜靜看著他,就想起那年冬天,她在鍋上為傅文做這些。那個時候,支撐她的是愛情。眼淚,不知不覺流下來。
男孩慌了,以為是油煙嗆著她了。忙關了煤氣灶,拿毛巾給她擦淚。可那淚卻越擦越湧,終於,她說,我不喜歡吃羊湯泡麵,真的,一點都不喜歡。
男孩立即怔住,半天才訥訥道,天,我也是。為了你,我苦練了兩個月。
心,破繭而出。一個肯為她遷就著吃羊湯泡麵的男孩,是值得托付終身的。她看見,愛情它插著翅膀飛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