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認卷 第二百六十一章 邪道(1 / 2)

犯人從抓捕到判刑,會經過三道程序,第一道就是警方搜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證據,經確實無誤,就會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那邊通過之後,便移送到司法機構,也就是法院,最後判刑。

如果主犯還沒有落網,也就是說這個案子公安機關還沒有審查終結,所以無法將案件移交給檢察院,案子就會一直拖著,直到主犯落網。

不過這種情況一般最長隻能延長到半年左右,因為案子不能結的話,公安機關最多隻能扣留犯人幾個月的時間,適當的可以延長個把月。

也就是說,要是馮邵飛一直沒有抓到,那麼對於馮玲的判決最多隻能延長至六個月左右,之後要麼因為證據不足放人,要麼就對她進行單獨的審判。

不過考慮到馮家的人基本上已經全部落網,其中馮邵飛的父親也是主犯之一,如果真的抓不到馮邵飛,那麼法院也有足夠的證據審判他們有罪,也就是說,不管馮邵飛最後抓得到抓不到,這件案子半年左右就可以了結。

除非發現犯罪嫌疑人還犯了其它的罪狀,那麼便可以根據情況繼續延長扣留時間。

不過案子沒有終結也好,這也給何昊爭取到了足夠的時間來為馮玲辦理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就是說在還沒有判刑前把人先保出來,如果判刑了之後,就不行了。

因為判刑前,犯人隻能被稱為犯罪嫌疑人,嫌疑人的意思就是說此人到底犯沒犯罪還不一定,視情節嚴重與否是有可能保出來的,但是判刑成立後,犯罪嫌疑人便成為了真正的犯人,就不能夠再保出來了。

在此期間,何昊找了非常多的人幫忙,也找了杭城有名的律師,但是一聽馮玲牽扯到的是特大軍火走私案,馬上便搖了搖頭,沒有接這個案子。

對於那些知名的律師來說,明知會敗訴的案子,他們是不接的,因為會影響到他們的聲譽。

之後榮富龍找來一名律師幫何昊,那名律師決定試試,但是試完之後搖了搖頭,表示自己無能為力。

何昊心裏非常著急,雖然案件可能會適當的延長,但是他卻無法耽擱一分,要是最後罪名成立,馮玲有可能一輩子都出不來了。

時間一天天的過去,何昊心急如焚,托關係了解到了馮玲的情況,聽說她在裏麵並沒有被虐待,而且馮家在杭城的勢力很大,即使在拘留所,也一樣受到別人的尊敬,根本沒有哪個不長眼的犯罪嫌疑人會對她亂來。

而且何昊不知道的是,馮玲的身手也還不錯,所以她在拘留所的生活還算可以,當然比起她以前的生活自然是沒得比的。

這一天,何昊想要繼續托關係與她見麵,但是除了第一次能夠見到她之外,其餘幾次皆是碰壁。

何昊請了一名律師幫自己帶話,讓馮玲不要認罪,繼續呆在那裏,自己已經在想辦法保她,並且走後門讓刑警不要為難馮玲,好好對她。

時間過的很快,一個月的時間轉瞬即過,何昊開始有些心灰意冷了。

所有的辦法都想過了都試過了,但卻還是無法把人給保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