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芒曆2130年,雙冠王國北部,碎石郡。
當陽光灑在沙塵鎮灰黃的土地上,林奇被街道中的喧囂吵醒了,遊商們的叫賣聲,傭兵們匆忙的腳步聲,隔壁鐵匠敲打鎧甲與武器的叮當聲,以及對麵酒館金蘭大嬸一如既往的大嗓門。
一切都是如此正常,唯獨少了一個每天用皮鞭叫他起床的老家夥,那個該死的虐待童工的爛酒鬼!
然而林奇一點都高興不起來,相反,他的眼睛裏有些說不清道不明的東西,甚至還有些,模糊。
“原來睡懶覺也沒有想象中那麼舒服……”林奇嘟囔了一句,胡亂地套上破舊的麻布袍子,起身從櫥櫃裏摸出一個小酒瓶,往小屋後院走去。
這片四麵漏風的後院中央,草草堆砌著一個土墳,墳頭立著的爛木頭上,歪歪斜斜地刻著一行字:
“老家夥之墓,他是個酒鬼,也是個好人。”
林奇歎了口氣,將一整瓶酒都倒在老家夥的墳前,看著那淡藍色的液體浸入泥土,眼前浮現出老家夥死前的最後一幕。
不得不說,那畫麵有點滑稽,當林奇從酒館刷完盤子回來,隻看見老家夥趴在桌上,沒了呼吸,而他的手,卻依舊執拗地伸向櫥櫃,那裏有他珍藏了幾天沒舍得喝的燒刀子。
但其實老家夥不知道的是,那瓶燒刀子早就被林奇偷偷喝掉了,一滴都沒剩,托他的福,林奇也變成了小酒鬼。
“喝吧,老爹,這是謝林大叔送你的龍舌蘭酒,別看隻有這麼丁點,足足十個銀貝朗呢,”林奇將空瓶子晃了晃,放在墳前,“以後每年這個時間,我都會買酒來看你,願你的靈魂在諾伊女神的懷抱裏安息。”
“好吧,現在隻剩我一個人了,你的聖騎士,我會幫你養好的,如果有天我真推開了那扇門,我會去你說的那個地方看看,那個你撿到我的地方……”
按照老家夥的說法,林奇是在一個月黑風高大雨傾盆的晚上,被他從野外撿到的,當時林奇才幾個月大。
不過林奇顯然不相信這種說法,諾伊大陸上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藍月升空的晚上,是不可能下雨的。
毫無疑問,老家夥一定在扯淡,不過既然是他的遺願,林奇自然要去完成,包括照看他那條名叫“聖騎士歐文”的老狗。
沒錯,聖騎士是條狗,而且是條很奇葩的狗,它最大的愛好就是騎上一切它看中的目標,並幻想著自己是偉大的騎士,發起勇猛的衝鋒。
當然,每次它都會在“目標”的反抗下,被弄得頭破血流嗷嗚亂叫,不過百折不屈的聖騎士歐文依舊樂此不疲。
“歐文,我們該走了,該死,放下那個椅子,那不是你的馬!”林奇打開門,往對麵的酒館走去,身後跟著一條看不出品種的黑色獵犬,粗壯的狗腿邁著神氣的騎士步,亦步亦趨。
當林奇躡手躡腳地準備從酒館後門溜進去時,耳邊陡然如驚雷乍響,傳來一陣讓他心驚膽戰的咆哮。
“林奇!臭小子!你又遲到了!”
林奇的臉色瞬間垮了下來,轉過頭看去,陽光下金蘭大嬸那壯如灰熊的體型完全將瘦弱的他罩在陰影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