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孤兒(3 / 3)

某個季節,她最小的位置被搶去,她的父母生了一個孩子,男孩。

女孩住在姥姥家裏,她的父母要忙著工作。

姥姥是一個傳統,或者說頑固的老人,她重男輕女的程度和大多數老人一樣,認為女孩是賠錢貨,是為別家養大的,既不能傳宗接代,又浪費糧食。

家裏的一半家務,這個女孩都要做,洗衣服,做飯。

帶著剛出生的孩子,剛開始姥姥不讓她帶,可能見她的活不夠多,第一次看著她帶後,以後都要她背著老四。

她有個表哥,這個表哥經常欺負她,閑的沒事會揍他出氣。

姥姥不讓她和表哥姐姐她們一起在在桌子上吃飯,在他們吃完後,孩子才被允許吃那些剩飯剩菜,她從沒吃過一口熱食,而且沒有飽過。

至於她睡哪裏,當時床鋪不夠多,她睡過地上,椅子上,還要縮著腿,因為不夠大。在大廳睡的時候,第二天身上多了很多蚊子包。

對了,這個女孩當事是10歲左右,姥姥讓她做的這一些事,她勉強能做完,當然,女孩的父親並不知道,估計以為隻是平常的做做家務,幫幫忙什麼的。

某天那個女孩想吃一口熟飯,她向她姥姥撒了一個謊,說她爸爸想讓小女孩吃熟飯,而不是剩飯剩菜。一個10歲的孩子如何去說一個讓大人相信的謊言,不得而知。

從那天後她能吃上熟飯了,而她姥姥更加討厭她,甚至恨她。

女孩唯一慶幸的是能夠上學,雖然在學校裏她沒有朋友,也會被人欺負,但沒有被家裏人欺負,她就覺得好太多太多。

直到某天她爸爸工作回來姥姥家,她也從學校放學回來,在門外偷聽到他們的對話。也不能說是對話,隻有姥姥的聲音,她爸爸沒有說話。

把那丫頭丟了,或者賣了吧,這是她姥姥說的。

這個女孩逃跑了,壓抑太久的情緒隨著這句話爆發了出來,她除了家裏,不知還能去哪。

這件事改變了女孩的一生,她從此再沒回到那個屋子。

一個10歲的孩子沒有依靠,沒有錢財,沒有謀生的實力,她隻能流浪。

困了她就找個草堆睡著,或者是個角落。

餓了她就去偷東西吃,村裏的瓜果,小店鋪的包裝食物,直到她的衣服越來越破爛,偷過的東西越來越多,別人都會防備她,她在這個城市偷不了。

她不知道花了多少的時間從一個城市走到另一個城市,或者是幸運,她並沒有遇上那些人販子,但這個城市對於小偷很是討厭,就算是很小的那種孩子,隻要偷了他們東西,他們都會把他毒打一頓,然後丟出大街上。

有時候她會想沒有逃出來的話也會比現在好,但她沒有回去。

被打的次數多了,女孩也不想再去挨打,也就沒有偷東西。她靠撿吃的,來維持生命,居然也沒有把她吃出病來。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好像兩年,她同樣被那些和他一樣撿東西吃的人欺負過,因為她太小,從來都是隻能被欺負,當時對這個世界充滿了絕望,有時會想明天會死嗎,明天死了就好。

直到一個冬天,下著很大的雪,她睡在一個胡同裏,看著一個髒兮兮的老頭走到她旁邊的垃圾桶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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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