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具有從事動漫產品開發或相應服務等業務所需的技術裝備和工作場所;

(六)動漫產品的研究開發經費占企業當年營業收入8%以上;

(七)動漫產品內容積極健康,無法律法規禁止的內容;

(八)企業產權明晰,管理規範,守法經營。

第十一條 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是指動漫企業自主創作、研發、設計、生產、製作、表演的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的動漫產品(不含動漫衍生產品);僅對國外動漫創意進行簡單外包、簡單模仿或簡單離岸製造,既無自主知識產權,也無核心競爭力的除外。

第十二條 申請認定為重點動漫產品的應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一)漫畫產品銷售年收入在100萬元(報刊3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年銷售l0萬冊(報紙1000萬份、期刊100萬冊)以上的,動畫產品銷售年收入在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網絡動漫(含手機動漫)產品銷售年收入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動漫舞台劇(節)目演出年收入在100萬元人民幣以上或年演出場次50場以上的;

(二)動漫產品版權出口年收入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獲得國際、國家級專業獎項的;

(四)經省級認定機構、全國性動漫行業協會、國家動漫產業基地等推薦的在思想內涵、藝術風格、技術應用、市場營銷、社會影響等方麵具有示範意義的動漫產品。

第十三條 符合本辦法第十條標準的動漫企業申請認定為重點動漫企業的,應在申報前開發生產出1部以上重點動漫產品,並符合以下標準之一:

(一)注冊資本l0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動漫企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連續2年不虧損的;

(三)動漫企業的動漫產品版權出口和對外貿易年收入2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且自主知識產權動漫產品出口收入占總收入30%以上的;

(四)經省級認定機構、全國性動漫行業協會、國家動漫產業基地等推薦的在資金、人員規模、藝術創意、技術應用、市場營銷、品牌價值、社會影響等方麵具有示範意義的動漫企業。

第四章 認定程序

第十四條 動漫企業認定的程序如下:

(一)企業自我評價及申請企業認為符合認定標準的,可向省級認定機構提出認定申請。

(二)提交下列申請材料1.動漫企業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稅務登記證複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

4.企業職工人數、學曆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5.營業場所產權證明或者租賃意向書(含出租方的產權證明);

6.開發、生產、創作、經營的動漫產品列表、銷售合同及銷售合同約定的款項銀行入帳證明;

7.自主開發、生產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動漫產品的情況說明及有關證明材料(包括版權登記證書或專利證書等知識產權證書的複印件);

8.由有關行政機關頒發的從事相關業務所涉及的行政許可證件複印件;

9.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年度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企業經營情況,以及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並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10.認定機構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

(三)材料審查、認定與公布省級認定機構根據本辦法,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提出初審意見,將通過初審的動漫企業申請材料報送辦公室。

文化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依據本辦法第十條規定標準進行審核,審核合格的,由文化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公布通過認定的動漫企業名單。

省級認定機構根據通過認定的動漫企業名單,向企業頒發動漫企業證書並附其本年度動漫產品列表;並根據本辦法第五條、第十一條的規定,在動漫產品列表中,對動漫產品屬性分類以及是否屬於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等情況予以標注。

動漫企業設有分支機構的,在企業法人注冊地進行申報。

第十五條 已取得動漫企業證書的動漫企業生產的動漫產品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標準的,可向辦公室提出申請認定為重點動漫產品,並提交下列材料:

1.重點動漫產品認定申請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稅務登記證複印件,動漫企業證書複印件;

3.符合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標準的相關證明材料: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財務年度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企業經營情況,並附每項產品銷售收入的情況說明;獲獎證明複印件或版權出口貿易合同複印件等版權出口收入證明;有關機構的推薦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