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國際貨幣體係新格局(2)(1 / 3)

周小川的觀點一經提出,立刻引起了國內外輿論的極大關注和反響。國內輿論普遍是一片讚同,俄羅斯等部分國家表示支持或者理解,而西方發達國家則大多持懷疑和反對態度。美聯儲主席伯南克就認為:“可以肯定的是,在可預見的未來,不管是作為儲備貨幣,還是作為結算貨幣,美元無疑仍會是全球主要貨幣。”美國總統奧巴馬也隨即表示他不認為有必要設立一種新的全球貨幣;歐盟則回應稱應該保持目前的國際貨幣體係;澳大利亞總理陸克文直截了當地聲稱,美元地位無可爭議。一時間,眾說紛紜。

一般認為國際儲備貨幣需要具備以下三個特征:1.可獲得性,作為國際儲備的貨幣必須是各國貨幣當局完全有能力獲得的貨幣;2.充分國際貨幣體係新格局的流動性,也就是說國際儲備貨幣應該有充分的變現能力;3.普遍接受性,國際儲備貨幣必須在外彙市場和政府間清算國際收支差額時能夠得到普遍的認同和接受。基於以上三個特征,我們不難發現目前的世界各國貨幣中,美元最具有成為國際儲備貨幣的資格。

超主權儲備貨幣的主張其實由來已久,並不新鮮,20世紀40年代凱恩斯就曾提出采用30種有代表性的商品作為定值基礎建立國際貨幣單位“Bancor”的設想,但是這種主張沒有被采納。以“懷特方案”為基礎建立的布雷頓森林體係,成為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國際貨幣新體係。布雷頓森林體係崩潰以後建立的牙買加體係,最初也是設想以SDR作為主要的國際儲備貨幣,但在經濟實踐中未能實現。

二、特別提款權:超主權貨幣的幻象

事實上特別提款權正是布雷頓森林體係走向崩潰的產物。那麼特別提款權(SDR)到底是什麼?

1969年,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第24屆年會上,特別提款權正式創立。特別提款權(special drawing right)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賬單位,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換取外彙,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的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當國際儲備。但由於它隻是一種記賬單位,而不是真正的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而不能直接用於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因為它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原有的普通提款權以外的一種補充,所以稱為特別提款權。

SDR實際上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為補充成員國儲備資產而創設並無條件分配給成員國的一種賬麵資產。創立之初,因為SDR是為了支持布雷頓森林體係而創設的,所以規定有含金量,最初每單位的SDR含金量定為和一美元的含金量相等,也就是說一單位的SDR與一美元等值。但是SDR並不能按此兌換成黃金,所以又被稱為“紙黃金”。布雷頓森林體係崩潰以後,從1974年7月10日開始,SDR轉而采用加權平均的方法來確定其價值。第一階段使用的貨幣籃子包括十六種貨幣,從1981年1月1日起進入第二階段,改為使用五種貨幣加權,即美元、德國馬克、日元、英鎊和法國法郎。1999年1月1日歐元啟動以後,德國馬克和法國法郎在SDR籃子中的貨幣數量分別由等量的歐元代替。

SDR的使用僅限於政府之間,可用於政府之間的結算。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範圍內,SDR還有以下用途:經貨幣發行國同意後可以以劃賬的形式換可兌換貨幣;清償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之間的債務;繳納份額;向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捐款或貸款;充當儲備資產。但因為SDR隻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按成員國基金份額無償分配的一種賬麵資產,所以它不可以用來支付商品或勞務款項,也不可以兌換黃金。總之,SDR的特征可以概括為:人為創造,無償分配,使用受限。

SDR未能順利成為主要的國際儲備貨幣是有著深刻原因的。首先,SDR隻是一種虛構的國際清償能力,其本身並沒有價值,人們對它作為國際儲備貨幣信心不足;其次,SDR的發行數量和分配受到限製;再次,SDR的使用範圍相當有限,沒有流通手段的職能,不是一種完全的世界貨幣。雖然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擴大了SDR的使用範圍,並將其擴展到一些私人領域並用SDR計值來發行債券,但由於涉及貨幣數量和貨幣政策問題,絕大多數國家不能接受。正是由於上述原因,牙買加體係中將SDR作為主要國際儲備貨幣的設想未能實現。當然,這種形勢直到今天也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