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條本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後失效。合同一式四份,除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外,分別上報甲方主管部門和建設銀行總、分行(按項目隸屬關係)各一份。

1.本申請書填寫一式二份,經辦行審批後,一份自留,一份退貸款單位。

2.貸款單位接到批準的貸款申請書,與經辦行簽訂貸款合同。

第十七節建築企業流動資金借款合同

簽訂合同單位:

借款單位:____(簡稱借款方);

貸款單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____行(簡稱貸款方);

保證單位:____(簡稱擔保方)。

根據《建築業流動資金貸款辦法》的規定,借款方為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向貸款方申請建築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經貸款方審查同意發放,為明確各方權責,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規定____年貸款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於____。

第二條借款方和貸款方必須共同遵守貸款辦法,有關貸款事項按辦法規定辦理。

第三條貸款自支用之日起,接實際支用數計收利息,利率為月息____‰,超計劃貸款的超過部分利率為月息____‰,逾期貸款加計利息20%,挪用貸款挪用部分加罰利息50%。

第四條貸款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供應資金,貸款方如因工作差錯貽誤用款,以致借款方遭受損失時,應按直接經濟損失,由貸款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貸款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檢查時,借款方對調閱有關文件、賬冊、憑證和報表,查核物資庫存和施工生產情況等,必須給予方便。

第六條借款方如違反合同和貸款辦法的規定,貸款方有權停止貸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第七條擔保方對借款方歸還貸款本息承擔責任,如果借款方未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擔保方應在接到貸款方還款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方:____(蓋章)負責人:____(簽章)

貸款方:____(蓋章)負責人:____(簽章)

擔保方:____(蓋章)負責人: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八節建設銀行工商企業流動

資金借款合同

貸款種類____

合同編號____

借款單位____(簡稱借款方)

貸款銀行____(簡稱貸款方)

保證單位____(簡稱保證方)

借款單位開戶銀行及賬號:

保證單位開戶銀行及賬號:

借款單位為滿足生產需要向貸款銀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雙方依據《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工商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為了明確各方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貸款方按照借款方的借款申請書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用途,貸給借款方人民幣(大寫)____萬元,用____。

二、此項借款,期限____個月。由借款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一次或分次支用,每次支用應填製借據,借款方保證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一次(或分次)還清全部本金。如不能按分次還款期歸還的,作逾期貸款處理。

三、貸款利息按月息____‰的利率計收(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執行),由借款方根據貸款方結息通知按期償還,不能按期償還的,作逾期貸款處理。

四、逾期貸款按逾期金額的____%加息;貸款被挪作其他用途的;挪用部分加息____%。

五、貸款到期時,借款方以____資金償付或由貸款方在借款方____賬戶中扣還。

六、借款方保證按期向貸款方提送貸款辦法第十條規定的有關資料。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生產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七、借款方保證按季(年)從____中提取____%補充自有流動資金。借款方如不按本規定執行,貸款方有權對應補未補自有資金部分所占用的貸款加息____。

八、借款方違反《中國人民建設銀行工商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的,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的貸款,追回本合同已支用的貸款。

九、保證單位保證借款方及時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如無力償還,由保證單位在接到貸款方的通知後一個月內負責歸還。

十、借款申請書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本息還清之日止失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簽章各方各執一份。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借款合同條例》和建設銀行的有關規定辦理。

十三、其他

借款單位:貸款單位: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保證單位:

法人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九節農業貸款合同

一、雙方經濟責任:

二、有關事項:

1.貸款一般應通過轉賬結算;還款在農副產品銷售款中扣還。

2.遇有自然災害,按政策到期貸款不能歸還部分,結清利息,辦理延期手續。

3.需方貸款應按時付給供方利息,利隨本清。

4.辦理貸款另立借據,逐筆核貸。如需方轉移用途,違反政策,供方有權追回貸款或停止發放新貸款。

5.供方根據需方生產費(農藥、化肥、機燃、電費、機件)與物資供應部門簽訂合同金額,本身資金不足部分提供貸款。

6.貸款數量不得超過需方出售商品價值減去定金和農業稅的剩餘金額,以保證貸款以期歸還。

三、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有效日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____(蓋章)需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__(簽章)代表人:____(簽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十節個體經營戶貸款借據

茲有____(以下簡稱借款戶)向中國人民銀行北京市分行____支行或辦事處(以下簡稱放款銀行)申請小額貸款,並願遵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辦理借款人民幣____元(大寫),具體用途是:(寫明:品名、數量,單價等)

第二條借款戶保證按上述用途使用借款。如挪作他用,放款銀行有權追回已發放的貸款和應收的利息。

第三條借款期限為月,從放款銀行貸出之日計算。保證每月還款____元,利隨本清,如逾期還款,放款銀行對逾期部分的借款按現行利率加收利息20%。

第四條本戶向銀行借款,除以作為抵押外,並願找在本市工作的職工一至二人擔保,擔保人願負償還銀行借款本息的經濟責任。

第五條放款銀行如發現借款戶的活動危及銀行貸款安全時,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

第六條此項借款現行利率為____,如銀行利率有變動時按新規定辦理。

第七條借款戶因故無法償還借款時,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或追究擔保人以清理貸款。

第八條借款戶填寫借據一份,送收款銀行辦理貸款。借款本息全部還清時,退回抵押鼎,本借據同時作廢。

第九條本借據如有未盡事宜按銀行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一節信托(設備)貸款借款合同

借款單位____根據信托貸款有關規定出具借款契約,向人民銀行信托部申請信托貸款,並約定下列條款以資信守: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萬元,用於____項目,其中土建部分____萬元,設備____萬元。

第二條保證將貸款用於上列項目,並按計劃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完工投產,並實現預定的經濟效果:新增產值____,產量____,利潤____,稅金____。

第三條借款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利率接月息____厘____毫計息,每次還款同時計收利息。

第四條借款單位如果未經銀行同意而改變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銀行有權進行信貸製裁。

第五條貸款到期,借款單位主動歸還,如不按期歸還借款,除按規定加收利息外,銀行有權在借款單位的存款賬戶中扣還,借款單位和擔保單位不得提出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