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會期間,政協委員張茵提了三個提案:一個是勞動密集型企業應取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二是降低富人的稅負,把月薪10萬元以上的最高累進稅率45%減至30%;三是鼓勵企業進口先進高效的節能環保設備,給予5年至7年的免征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過渡期限。張茵的公司是個勞動密集型企業,她本人就是個富人,她的企業也是個容易造成嚴重汙染的造紙企業。她提出的三個議案,給人以“關心自己比關心別人重要”和“利用政協會議的平台為自己說話”的印象,因此受到了很多人的批評。在會議教育界別的小組討論會上,一位女委員對張茵的提案提出了異議:“政協委員應該有一個定位,你既然處在這個平台上,你的話語就不能隻代表你所處的利益集團。”在網絡上,張茵也遭到網友的痛批,甚至是謾罵,總的說來就是譴責她太自私,還有人以她漠視慈善事業作為佐證,指責她不配作為百姓利益的代言人。
不管張茵的提案是否是正確的,她提案的權利是應該捍衛的。張茵不過是個企業的代表。她所提出的議案,並不完全是個人的意見,而是代表了一個群體,絕不能說她信口雌黃。政協委員也好,人大代表也好,能夠把自己和自己身邊的意見反映出來,就已經不錯了。要求他們像國家領導人那樣高瞻遠矚、替所有人的利益鼓與呼,既不合理也不現實。站在自己角度發言的政協委員和人大代表,難道隻有張茵自己嗎?看看那些關於房價的議論,不也有很多房地產商的代言人嗎?有些人所說的話,實際上就是在替房地產商促銷,為什麼沒人口誅筆伐?原因很簡單,就是因為人家說得冠冕堂皇,不像張茵那樣直截了當,也不像張茵那樣本人就是個企業家。其實,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也不是聖人,站在自己利益的角度發表一些看法,沒什麼值得大驚小怪的。由於人們分屬於不同的群體,說出自己的心裏話,實際上就代表了群體的呼聲。為了維護自己利益而呼籲的人多了,就相當於代表不同群體利益的人多了,隻要大家都把與自己利益有關的事情拿到“兩會”去討論,最後綜合出政策性的意見,不就是人民當家作主嗎?
人大是一個決策機關,政協是參政議政的機關,應該允許暢所欲言。忌諱的不應該是從自己的角度維護群體利益,而是在“代表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旗幟下萬馬齊喑。站在自己的角度說話,可能有失偏頗,看起來也不那麼高尚,但隻要她說的是實話,隻要她是為了把國家的事情辦得更好,她就是一個稱職的委員或代表。相反,如果她隨幫唱影、人雲亦雲,隻說那些讚美的話、擁護的話,還有類似於“堅決貫徹執行”的話,難道就一定是“定位準確”和“代表廣大人民群眾利益”了嗎?我看未必!同樣作為政協委員,對張茵的提案提出異議,自然是無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如果不是針對問題提出自己的意見,隻是上綱上線地批評張茵,說什麼“定位”、“平台”,並反對她代表自己所處的“利益集團”,未免有唱高調兒的嫌疑,而且顯得有些霸道,對調動政協委員參政議政的熱情是沒什麼好處的。無論是政協委員還是人大代表,站在全局的高度考慮問題固然是應該提倡的,但卻是很難做到,要求每個委員或代表都達到這樣高的標準也是不現實的。一個農民工代表,隻要他能反映出農民工利益的真實要求就行了。如果要求他像國家主席那樣放眼世界,可能嗎?
我國實行的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和多黨合作協商的製度,就是為了把各行各業、各黨各派、各種人民群體的利益要求和政治見解都反映出來,而不是要求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各個都是政治精英或治國的良醫。人民代表大會製度和多黨合作協商的製度,屬於中國特色的政治民主製度,體現了民主集中製的原則,也體現了我們黨的群眾路線,把方方麵麵的意見反映上來,再進行深入地討論和研究,形成比較集中的意見,然後再轉化為國家的政策。在這方麵,我們做得還很不夠。像張茵那樣提出關乎自己企業或群體利益的議案不是多了,而是少了。假如沒有代表各種利益集團的意見,也就削弱了民主的過程,集中也就失去了基礎,甚至變為緣木求魚。從這個意義上說,代表或者委員們的提案代表了自己所處的利益集團,有什麼可以說三道四的呢?提出自己的意見,隻是反映出部分人的心聲,未必就一定能轉化為國家政策,但卻可以為完善國家政策提供參考,從而使政策更具有科學性,使國家政策更能代表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有政協委員批評張茵,從另一個側麵反映出我們是怎樣地不習慣講真話、講實話,反倒喜歡裝腔作勢和假大空的套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