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亂說“擔當”(1 / 2)

去韓國首爾公幹,拿到一份接待日程表,中英兩種文字對照。“活動”欄裏,從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用“移動”標注,代表著“去”或“到”;“接待人員”欄目,標明了接待人的職務,有“專務”,也有“擔當”。問隨行的翻譯:“‘擔當’是什麼崗位?”回答:“‘擔當’指那些專門承擔著做某種事情的人。例如營業擔當,意思就是專門負責銷售的人,相當於銷售專員或推銷員之類的崗位,主要任務就是和客戶接觸。中國地區業務擔當,就是中國地區業務的代表。”後來知道,日本、韓國和東南亞有些國家以及台灣地區,企業裏都曾有“擔當”崗位,不屬於部門負責人的職務,有點像某項具體業務的主管,或者叫業務經手人。比如在進出口部門,專門做出口的人叫“出口業務擔當”;而專門做進口的人則叫“進口業務擔當”,所處的層級也不一樣,無法以中國企業的崗位係列進行類比。

在中國,“擔”是動詞,“當”也是動詞,“擔當”通常做動詞來用,有時也作為名詞來用。做動詞時,“擔當”有擔負、承當之意,常以任務或責任作為賓語。“擔”和“當”意義相近,重疊使用屬於港台用詞習慣。改革開放後,港台語風甚盛,許多人不僅好其調兒,而且愛其詞兒。尤其在演藝界,兩岸三地日漸融合,突出地表現在說話的腔調兒和語彙表達上,如“願景”、“管道”之類,和大陸的“前景”、“渠道”是一個意思,隻不過聽起來新鮮點兒罷了。“擔當”一詞古人用過,後來逐漸被“擔負”、“承擔”等取代,重新拾來也沒什麼新意,但實踐意義是非常鮮明的。時下,有些人缺少擔當,主要是因為缺少主動負責的精神。每個人都肩負著不同層次的責任,有的責任關係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有的責任則隻關乎自己的成敗與得失。一個人是否願意主動地承擔責任,往往取決於對責任的認識,也取決於對承擔責任後果的認識。

由於覺悟和修養的不同,人們對責任的體認是不一樣的。例如麵對災難,有的人把自己的安全放在第一位,甚至看成是自己責任的全部,於是隻想到保護自己,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避免自己受到傷害;有的人也希望保護自己,同時更希望能保護別人,甚至會不顧自己的安危去保護別人,這就是人們所說的“舍己為人”。麵臨著同樣的災難,對個人責任的認識不同,就會有不同的應對行為,於是出現了不同的擔當狀況,因此才有了不同的道德評判,把隻顧自己的人叫利己主義者,說他自私;把舍己為人者叫利他主義者,說他公而忘私。從人的自然本性來看,保護自己沒什麼不對,連動物都會千方百計地逃離危險,何況人乎?但是,人畢竟不同於動物,任何人都離不開別人,都以各種方式與別人相連。有了別人才會有自己,別人受到傷害自己也會受到傷害,因此不能隻顧自己,保護別人也是自己的責任。

不同的責任認識,來自於對人的社會性的體會,來自於教育培養和職業訓練。有的人文化程度並不高,甚至根本沒什麼文化,因為家庭的熏陶及與周圍人的交往經曆,從小就有了向善之心,對別人的苦難懷有悲憫,喜歡助人為樂,喜歡扶弱濟貧;有些人原本是懵懂的,後來經過了係統的教育,對真善美和假醜惡的區分有了概念,或者有了深刻的理解,因此會認識到自己的責任,包括幫助別人或造福社會的責任;有些人的職業就是幫助別人,或者選擇了幫助別人的職業,久而久之就會內化為個人品質,把扶危濟困、保護別人當成自己的責任,甘願奉獻、不計得失。相反,認識不到自己和別人的聯係,或者認識不到自己和別人聯係的重要性,就會把自己看得比什麼都重要,或者把自己的利益看成是第一位重要的。那些拔一毛利天下而不為的人和先己後人的人,均屬此類。

如果說責任心來自於對責任的認識,那麼擔當就是基於這種認識的行動,而且是主動承擔責任的行動和主動對行動後果負責的行動。主動是擔當的核心,表現出自覺、真誠和勇氣。不管是別人托付的責任,還是自己爭取到的責任,都以主動的姿態來承擔,並且以主動的精神來完成,這本身就預示著盡責過程中會盡心盡力,麵對困難時會千方百計,並充分發揮自己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缺乏擔當的人,不會主動地承擔責任。即使被動地承擔責任,在外力的作用下不得不履行責任,往往因為缺乏責任心,會表現出內在動力的不足,很難充分發揮個人的聰明才智。如果在實現責任目標的過程不能調整好心態,不能變被動為主動,就很難圓滿地完成責任使命,通常會表現出得過且過、敷衍塞責、患得患失、推過攬功。此外,具有擔當的人敢於麵對困難和失敗,缺乏擔當的人則常常逃避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