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第十五章3(1 / 2)

《大眾電影》私分國資案,情法兩重天

2009年12月17日,一個極度寒冷的日子,一個令人扼腕歎息的日子。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當審判長宣布以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一位白發蒼蒼的被告人有期徒刑4年後,法警隨即輕輕為這位整整70歲的被告人戴上手銬時,審判長還不忘關心地提醒一句話:“你不要有思想包袱,如果你不服判決,可以提出上訴。你家裏那邊我們會通知的。”

“我能夠坦然麵對目前的一切,也希望關心我的人放心,我會上訴的。”他與同案的女性被告人一起被送到了北京市朝陽區看守所。法警們在跟看守所管教辦理交接手續時,也不忘叮囑一聲要多多照顧一下被告人。而看守所管教和同監室的那些人了解他的情況後,把最好的鋪位讓給這個老人。

這個被判刑4年的被告人叫蔡師勇,原《大眾電影》雜誌社社長。因動用554萬元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涉嫌犯下了私分國有資產罪。而在蔡師勇被判刑一周之後的2009年12月25日,《大眾電影》雜誌一位編輯爆出新聞,《大眾電影》一位社領導在內部會議上表示,由於“種種原因”導致《大眾電影》出現財務漏洞,致使破產。盡管上級主管單位的中國電影家協會領導出麵辟謠,但這一消息引發的衝擊至今未息。

名刊喜憂,《大眾電影》的輝煌與落寞

2005年2月,就在《大眾電影》雜誌社社長蔡師勇退休後不久,《大眾電影》雜誌社的上級主管單位中國電影家協會以蔡師勇和會計賈文華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等犯罪活動,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舉報。

原來,2004年9月在蔡師勇離任時,中國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委托北京一家會計師事務所對蔡師勇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最後出具的《審計報告》令上級主管單位大吃一驚:首先,《大眾電影》雜誌社在基本賬戶(46戶)之外,還有單獨記錄收支但未納入對外報送報表範圍的賬套(89戶)和活期存折,致使雜誌社對外報送的會計報表不能全麵、真實地反映雜誌社的資產狀況和經營情況,也就是說,雜誌社存在小金庫。其次,雜誌社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從應付福利費、盈餘公積金、管理費用等科目及賬外資金多渠道列支,而不應從管理費用、營業外支出、盈餘公積金和賬外資金中列支。也就是說,《大眾電影》雜誌社拿國家的錢為職工購買商業保險。上升到法律的高度,就是涉嫌私分國有資產。購買保險的決策者和具體操作人就是社長蔡師勇和財務負責人賈文華。更讓中國電影家協會不能容忍的是,《大眾電影》雜誌社7年買了13次商業保險,卻從未向上級主管單位中國電影家協會彙報過。

隨即,蔡師勇被“請”到了檢察機關談話。經過檢察機關一年多的內查外調,最後確定蔡師勇和賈文華涉嫌私分國有資產。2006年6月19日,檢察機關對兩人采取了取保候審措施。

而在接受訊問過程中,蔡師勇據理力爭。他跟檢察官爭辯說:“為全社職工辦理商業保險,當時我們請示了中國文聯財務部門的主管領導,一直請示到財政部,他們都說這是大好事,我們解決職工的基本生活保障,何罪之有?”

“購買商業保險是誰提議的?”檢察官問。

“我提議的,也是經過社委會班子成員集體決策的。”蔡師勇如實回答。

檢察官問:“你們動用了哪些錢買的商業保險?”

“具體用的什麼錢我一下子說不清楚,按照你們所說的專業術語,就是通過衝減企業流動基金、虛增應付福利費等方法,使用雜誌社基本賬戶和小金庫的錢購買商業保險。但這些錢都是我們辛辛苦苦賺來的,沒有裝到個人腰包裏。”蔡師勇有些委屈。

“這些錢是國有資產,用國家的錢買商業保險,是為個人謀福利,就涉嫌私分國有資產。”檢察官耐心地解釋給蔡師勇聽。但無論如何,蔡師勇一直堅持說:“國家沒給我們一分錢,我們自收自支、自負盈虧、獨立核算,雖然是事業單位,但實行的卻是企業化管理。人家公務員有保險,工人也有保險,我們這些事業單位的人用自己賺的錢買保險,有錯嗎?即便有錯,這也是體製的原因,也有曆史的原因。”於是,蔡師勇從《大眾電影》創刊開始,向檢察官詳細解釋了《大眾電影》創刊以來的輝煌與困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