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1 / 2)

北大醫院“非法行醫案”真相

2010年4月28日,備受關注的北京大學第一醫院(簡稱“北大醫院”)“非法行醫案”在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法院駁回雙方的上訴,維持了一審判決:北大醫院承擔全部民事責任,賠償死者熊卓為家屬共計75萬餘元。對於廣受爭議的北大醫院“非法行醫”問題,法院沒有給出結論。此時,距離原告王建國之妻熊卓為的離世,已有4年多。

在2009年歲末,當3年前的一起醫患糾紛演變成一場官司,又經過媒體渲染變成了一場轟動全國的“非法行醫”事件,由此引發了全民就醫恐慌。媒體需要有“賣點”的猛料吸引讀者眼球,但這些有“賣點”的猛料也可以造成人心恐慌。在這個事件中,無論作為當事方的原告王建國和被告北大醫院,還是作為傳播信息的各種媒體,都應該具備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客觀公正地將信息準確地傳播給公眾,而不是推波助瀾地加重全民焦慮。

那麼,此案的真相到底是什麼樣子呢?

血色淩晨,醫學教授死於本院病床

人生年齡定格為49歲的女教授熊卓為出身醫學世家,她的母親管慧英是一位著名的醫學專家。熊卓為從同濟醫科大學畢業後,曾任武漢協和醫院醫生。1989年後,她先後到澳大利亞和新加坡進修和工作,並於2004年3月以澳籍華人專家的身份,受聘擔任北大醫院心血管研究所研究員、教授。在專業領域內,熊卓為是一位備受尊重的醫學專家,她關於脂蛋白的研究,獲得了兩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為了事業,熊卓為甚至放棄了生育。

為了支持妻子的事業,熊卓為的丈夫王建國與熊卓為一起回國,受聘擔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教授。

從2005年12月開始,熊卓為因長期伏案工作感到有些腰疼,每次回家後都先在沙發上躺一會兒,讓丈夫王建國幫她按摩一下才能緩解病痛。2006年年初,熊卓為在北大醫院門診接受保守治療後,1月18日,X光檢查結果顯示:熊卓為腰椎骨關節病、腰4-5椎間盤病變、腰4I度滑脫伴峽部裂。同一天,骨科主任李淳德給熊卓為開出了住院治療通知單。熊卓為於2006年1月23日住院治療。

關於手術的時機問題,至少出現了兩個說法。按照北大醫院的說法是:熊卓為住院前曾做過檢查,因為熊卓為跟骨科主任李淳德的愛人是同學,她找到了李淳德,李淳德經過診斷後認為熊卓為具有手術適應症,通俗說法就是適合做手術。

按照院方相關負責人的說法,“當時李主任準備2006年春節過後給她做,但熊卓為本人想趕在春節時在家休息,就要求提前做手術。”

而按照熊卓為丈夫王建國的說法,熊卓為的病情還沒有達到非住院不可的程度,至少並沒有到入院第二天就要做手術那麼嚴重。

對於這次倉促的手術,王建國稱:“明明是骨科住院醫生於崢嶸不斷打電話催促才決定做手術的,怎麼是熊卓為要求的呢?”王建國認為,熊卓為腰椎滑脫的症狀輕微,經一般治療已經好轉,且每天上班並無大礙,她是在手術醫師天天催促,說“不手術會截癱”的情況下住院並匆忙進行手術的。

盡管事後追究時產生了如此截然不同的說法,但熊卓為入院的第二天,也就是1月24日上午接受了“L4-5椎管減壓,椎弓根釘內固定,後外側植骨融合術”的手術。手術進行得很順利,手術後3天臨近除夕,認為熊卓為並無異常的李淳德回老家過節。臨走前他向在崗醫生交代,要熊卓為加強運動。

術後第六天,即2006年1月30日的中午12時,熊卓為出現呼吸困難,醫囑給予吸氧6小時。22時10分,熊卓為的病情突然急轉直下,她下床隻走了幾米遠就摔倒在地,並伴有惡心嘔吐。病曆記錄顯示,22時15分,熊卓為感到呼吸困難;22時17分,熊卓為無自主呼吸,無神誌。醫務人員對熊卓為施行心肺複蘇,並將她送入重症監護病房。

據北大醫院記錄,熊卓為病情加重後,主治醫師劉憲義第一個趕來,值班的住院醫師於崢嶸隨後趕來。於崢嶸立刻將情況通知了心外科、心內科、骨科等科室。據病曆記載,當晚多個科室的主任、副主任參與了搶救,還邀請了阜外醫院的正副院長參與搶救,然而數小時的搶救依然未能挽回熊卓為的生命。《死亡誌》記錄:熊卓為於2006年1月31日4時50分搶救無效,宣布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