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願嫁給了年少時心心念念的那個人。
他總是對我很冷漠,我不以為意,冰塊再冷都會有融化的那天。
可是經年累月,我才知道,有些人的心,它是捂不化的。
當我徹底死心想要離開,他卻闖進我的臥室:「寶貝,我有點想你。」
1
今天,是我22歲的生日。
我看著幾千塊買來的手機,響都不響。
買來的蛋糕我一口沒吃,酒倒是喝了一杯又一杯。
「是誰偷偷偷走我的心......」
我的手機響了。
我秒接,是10086。
我按下掛斷鍵,手裏還是保持接電話的姿勢。
直到「叮咚!」一聲,才打斷了我失落的情緒。
是紀初之發的微博。
我的微博隻關注了他一個人。
他的微博也隻關注了一個人。
但,不是我。
「大海的水真藍。」
配圖是,他站在遊艇上,身邊是方小冉。
紀初之是我的男朋友,方小冉是他的初戀。
我生日,我的男朋友在陪初戀。
沒有祝福。
沒有禮物。
沒有陪伴。
什麼都沒有,連蛋糕都是我自己買的。
秋天的夜晚真悲涼,跟我的心一樣。
2
晚上十二點,我跌跌撞撞地回到家。
房子是紀初之買的,方小冉家就在對麵。
別墅很大,聽到台球室有人,我小心翼翼地走進去不敢發出聲音。
「初之,我今天刷到你的微博了。」
「是啊我也刷到了,方小冉又漂亮了。」
紀初之抽著煙沒說話。
眾人越說越起勁,眨巴著眼睛的吃瓜。
「男才女貌的,太羨慕了!」
「這樣的愛情,什麼時候才能輪到我?」
「這是跟蕭寒夏分手了吧?」
我不自覺地停下腳步,心懸在嗓子眼,仿佛時間在這一刻停止了。
紀初之眉眼一片冰涼,沒有片刻地猶豫:「什麼分手,我跟她就沒談過!」
我的心髒在這一刻,好像驟然停了。
3
我愛紀初之,愛到骨子裏那種。
即便,他不愛我。
也許,跟我在一起他也很痛苦。
畢竟我不是他喜歡的類型。
是我倔強地,哀求他留在我身邊。
夜深人靜,他們陸陸續續地走了。
紀初之看到了門口的我,我看到了他手上的情侶手鏈。
十分鍾前,有好心人給我發了一張朋友圈截圖。
是方小冉發的。
「這條手鏈,真好看。」
配圖是她帶著情侶手鏈的手。
我進來的時候太緊張了,忘記了穿鞋。
「你沒穿鞋?」言辭中沒有關心,滿是寒意和嫌棄。
我紅著眼望著他的手臂:「紀初之,那是情侶手鏈吧?」
他低頭看了看他的手鏈,沉下臉來,眼色淩厲:
「我覺得我並不需要跟你解釋些什麼。」
他又從錢包裏抽出一張卡仍在我臉上。
「拿著這些錢,該幹嘛幹嘛!」
「我的事,你少管!」
「我才是你的女朋友,是你將來要娶的女人!」
紀初之鉗住我的下巴,一步一步地把我逼到牆角,又強迫我與他對視。
「蕭寒夏,我會娶你,但是我永遠不會愛你,所以我的事你少過問!」
我麵目蒼白,渾身顫抖,淚水也毫無知覺地湧了出來。
他意識到自己有些過激,才恍然鬆開手,我狼狽的從牆角滑倒在了地上,緩緩地抬眸問他:
「所以,你愛的是誰?」
「方小冉嗎?」
紀初之停下了腳步卻沒有回答,轉身去了書房。
不否認,不回答,不承認。
是他一貫對我的態度。
4
紀初之不喜歡我是有原因的。
第一次見紀初之,我十歲,他十二歲。
他們家從南城郊區,搬到我家隔壁。
我們兩家人,一見如故。
從那時候開始,我們時常串門。
每次見他,他都捧著一本書,整個人看上去溫文儒雅,氣質非凡。
不管我問什麼,他都能快狠準地幫我解答。
慢慢地我喜歡上了他,又長又久。
也是在那一年,雙方父母看我們年齡相仿又聊得來,自作主張地給我們簽訂了婚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