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1 / 2)

我如願嫁給了年少時心心念念的那個人。

他總是對我很冷漠,我不以為意,冰塊再冷都會有融化的那天。

可是經年累月,我才知道,有些人的心,它是捂不化的。

當我徹底死心想要離開,他卻闖進我的臥室:「寶貝,我有點想你。」

1

今天,是我22歲的生日。

我看著幾千塊買來的手機,響都不響。

買來的蛋糕我一口沒吃,酒倒是喝了一杯又一杯。

「是誰偷偷偷走我的心......」

我的手機響了。

我秒接,是10086。

我按下掛斷鍵,手裏還是保持接電話的姿勢。

直到「叮咚!」一聲,才打斷了我失落的情緒。

是紀初之發的微博。

我的微博隻關注了他一個人。

他的微博也隻關注了一個人。

但,不是我。

「大海的水真藍。」

配圖是,他站在遊艇上,身邊是方小冉。

紀初之是我的男朋友,方小冉是他的初戀。

我生日,我的男朋友在陪初戀。

沒有祝福。

沒有禮物。

沒有陪伴。

什麼都沒有,連蛋糕都是我自己買的。

秋天的夜晚真悲涼,跟我的心一樣。

2

晚上十二點,我跌跌撞撞地回到家。

房子是紀初之買的,方小冉家就在對麵。

別墅很大,聽到台球室有人,我小心翼翼地走進去不敢發出聲音。

「初之,我今天刷到你的微博了。」

「是啊我也刷到了,方小冉又漂亮了。」

紀初之抽著煙沒說話。

眾人越說越起勁,眨巴著眼睛的吃瓜。

「男才女貌的,太羨慕了!」

「這樣的愛情,什麼時候才能輪到我?」

「這是跟蕭寒夏分手了吧?」

我不自覺地停下腳步,心懸在嗓子眼,仿佛時間在這一刻停止了。

紀初之眉眼一片冰涼,沒有片刻地猶豫:「什麼分手,我跟她就沒談過!」

我的心髒在這一刻,好像驟然停了。

3

我愛紀初之,愛到骨子裏那種。

即便,他不愛我。

也許,跟我在一起他也很痛苦。

畢竟我不是他喜歡的類型。

是我倔強地,哀求他留在我身邊。

夜深人靜,他們陸陸續續地走了。

紀初之看到了門口的我,我看到了他手上的情侶手鏈。

十分鍾前,有好心人給我發了一張朋友圈截圖。

是方小冉發的。

「這條手鏈,真好看。」

配圖是她帶著情侶手鏈的手。

我進來的時候太緊張了,忘記了穿鞋。

「你沒穿鞋?」言辭中沒有關心,滿是寒意和嫌棄。

我紅著眼望著他的手臂:「紀初之,那是情侶手鏈吧?」

他低頭看了看他的手鏈,沉下臉來,眼色淩厲:

「我覺得我並不需要跟你解釋些什麼。」

他又從錢包裏抽出一張卡仍在我臉上。

「拿著這些錢,該幹嘛幹嘛!」

「我的事,你少管!」

「我才是你的女朋友,是你將來要娶的女人!」

紀初之鉗住我的下巴,一步一步地把我逼到牆角,又強迫我與他對視。

「蕭寒夏,我會娶你,但是我永遠不會愛你,所以我的事你少過問!」

我麵目蒼白,渾身顫抖,淚水也毫無知覺地湧了出來。

他意識到自己有些過激,才恍然鬆開手,我狼狽的從牆角滑倒在了地上,緩緩地抬眸問他:

「所以,你愛的是誰?」

「方小冉嗎?」

紀初之停下了腳步卻沒有回答,轉身去了書房。

不否認,不回答,不承認。

是他一貫對我的態度。

4

紀初之不喜歡我是有原因的。

第一次見紀初之,我十歲,他十二歲。

他們家從南城郊區,搬到我家隔壁。

我們兩家人,一見如故。

從那時候開始,我們時常串門。

每次見他,他都捧著一本書,整個人看上去溫文儒雅,氣質非凡。

不管我問什麼,他都能快狠準地幫我解答。

慢慢地我喜歡上了他,又長又久。

也是在那一年,雙方父母看我們年齡相仿又聊得來,自作主張地給我們簽訂了婚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