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想說對不起,可又不知該跟誰說(2 / 2)

普通且自信,這樣的形容詞實在沒想到有朝一日可以用在我的身上,還那麼恰如其分。

不過經曆得多了,也習慣了。

反正我每一次滿懷期待發布的書,每一次都滿載失望而被退回。

曾經我也不理解,我的腦洞和設定都很新穎,別具一格。甚至有些設定我很落地,也稱得上獨一無二。

為什麼別人都能取得成果,我卻隻能一次次遺憾謝幕。

現在發現,我想的還是太天真了。

選擇了熱門設定就應該遵守設定的規則,創新不意味著優秀,反而會流失一些喜歡吃套路設定的讀者。

而且我的文筆隻能說在某些章節裏,還不錯,挺不錯。但是做不到從第一章就讓人覺得,它很好。

奔著常規設定來的讀者無法從我的書裏找到常有的感覺,我的能力又不足以讓讀者看到新設定的特別和吸引力。

這大概就會造成讀者連續兩次的流失。

前兩本書這個毛病很明顯吧,比如快穿應該講究快和爽or各種戀愛體驗。一種是打臉,一種是和男主反派談戀愛。

我是一個重心都沒扣,全按照我自己的設定去鋪開了。

比如穿越到古代金手指又開又合那本,我的書名和全文重心嚴重不符。書名強調的是金手指,我本意是女主有很多種金手指,其中不少是跟別有用心的人有關,當時是想讓女主為了大局甘願放棄人人羨慕的金手指。

既然立意和書名都是跟金手指有關,我的內容也理應跟金手指緊密相連,著重強調金手指的作用。但是我實際上寫的卻是,女主地圖的更換,從山村到宅院然後是朝堂。可以當作劇情線,但是很少強調金手指,這便是大忌。

所有的東西僅靠我自己琢磨鑽研,實在是費時費力。而且我腦子愚笨,又執拗認死理。

當初明知道自己寫的不受讀者喜歡,可我偏偏還要硬著頭皮去寫,連續幾本書都是存稿過了至少十萬字我才開始上傳發布。

第三本和反派雙穿,我已經有意識地承認錯誤,並盡量克製我的腦子和我的手作亂了。

明確了言情路線,第一次有了男女主明確的貫穿大半本書的感情線。我還研究了攻略反派的要點是要消除他原有的人生幾大慘事。隻要圍繞幾大事件,那麼整本書的劇情就串起來了。

可是這一次為什麼我還是撲街了?

哦,因為我研究後沒按照套路去寫啊。。。。

消除慘烈的幾大事件,被我寥寥數筆給概括了,沒有展開寫,幾章就給概述完了。

我自己知道後麵的劇情很精彩,可是為了看穿書救贖反派常規線的讀者,實際上就無法獲得體驗感啊。

麻麻,越想越壞事。我完球了。

而且我書裏的惡毒女二也不是常規的惡毒,她甚至從頭到尾都沒有喜歡過男主,不是為了男主而跟女主爭鬥。

她是單純看不慣女主,才成為了和女主作對的人啊。

那種打臉女配的拉扯感,就又失去了一部分讀者。

ennnnnn

不想了,越想越鬱悶。

每次都認錯,可我每次又都改不掉。鬱悶也是我自找的呀。

而且除了我屢教不改的錯誤外,還有一種錯誤我沒發現,但是對我很致命。

我為什麼寫的那麼沒有吸引力呢?

才十萬字而已,讀者為什麼這麼快就判斷了書不好看呢?

那要怎麼寫才能留住讀者,讓讀者覺得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