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夏的時候,雲邊月和趙景年的婚書是黃金打造的,光字數就有一千多個,現在還躺在未央宮裏。

負責登記的公社幹事收了雲邊月給的糖果,笑著提點道,“要是想要儀式感可以去縣城裏麵的照相館照一張結婚照,拿回來我給你們蓋章夾在一起。”

這樣一想趙景年覺得非常有必要,結婚證上光有兩個人的名字性別和年齡,這些東西麵對陌生人的排查根本證明不了什麼,“月兒,把照片拿出來。”

他們結婚的時候拍了不少照片,雲邊月在未央宮裏放了不少,挑出一張最好看的遞給公社幹事,“麻煩同誌了。”

公社幹事接過照片一看是彩色的還誇了照片拍得好,在照片的背麵寫上兩人的名字性別和年齡,最後加了一句話,“於一九七五年三月七日自願結婚”,接著就把公章蓋上,“好了。”

趙景年覺得不夠嚴謹,“結婚證的正麵和照片的正麵也蓋一下。”

公社幹事知道趙景年擔心什麼,這麼多年過去大家都發現了結婚證上沒有照片隻有名字不夠嚴謹,不過現在上麵沒有要求改結婚證的形式隻能是在新人的要求下在兩人的照片上補充一下說明,“一張結婚證隻能出現一個章,有了結婚證和相片背後的章就足夠了。”

既然公社幹事都這麼說,趙景年隻能和對方道謝後帶著小皇後離開,打算回去用玻璃相框把結婚證和照片裱起來,聽說照片可以塑封保存找時間他去打聽打聽。

今天最重要的事情已經辦完,雲邊月看向趙景年問道,“接下來要去哪裏?”

趙景年看了看沒有幾個行人的街道,“回去吧,大良公社也沒有什麼好逛的。”

兩人找到了一個小巷子把未央宮裏的二八大杠放出來,順手把一些東西掛在車子的橫杠上便出發往富興大隊前進。

回到知青點的時候剛好碰到張燕秋和張澤濤一起出門,作為知青點唯二的兩對夫妻,雲邊月選擇無視兩人的存在。

可惜你不想要搭理別人,別人就想往你的身邊湊。

張燕秋覺著她和雲邊月都是同樣和知青結婚,兩人算是一個個陣營裏麵的,笑著和對方打招呼,“邊月回來了,什麼時候回來的?”

雲邊月想要說關你屁事又覺得今天是她和趙景年領結婚證的好日子,可不能在這個重要的時間為了不值得的人破壞氣氛,“昨天,讓讓。”

張燕秋聽著雲邊月冷漠的話,以為對方不知道自己張澤濤已經結婚的事情,開口道,“我和澤濤也結婚了,這下咱們都是一樣的已婚知青,以後住在一個院子裏要相互照顧了。”

雲邊月真真是佩服張燕秋的厚臉皮,明明都撕破臉被自己懟過好幾遍的人還能貼上來,想到兩人之前的關係開口就是挑撥,“結婚?你們打結婚證了麼?不打結婚證可不算結婚的。”

“這。。。”張燕秋沒有想到雲邊月會說結婚證的事情,回家一趟她也知道沒打結婚證但是在鄉下擺酒結婚的知青在法律上都算是未婚,要不是當時事情緊急還有大隊長和會計施壓她是不會認下這筆糊塗賬的。

雲邊月走到張燕秋麵前留下一句話便擦身往後院走去,“沒領結婚證代表什麼你知道吧,還說什麼一樣,等你們倆領到結婚證再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