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雪聞言,沒有一絲一毫的驚喜,紅腫著眼晴說:“謝謝你,不用了。”

她原先白裏透紅的臉此刻非常憔悴,同行的阿新也神情不佳。在他們身後,還跟著一個帥氣俊美的男孩子,男孩的一隻手,竟然包裹著厚厚的紗布。我驚訝地問:“發生什麼事了嗎?

薛雪招呼那個男孩坐下了,才苦笑著和我說:“這是阿新表弟,前天剛出院。”

我同情地問:“是不是出工傷了?”

阿新點點頭。

阿新的表弟叫吳言,雖然才17歲,但在LG區一家五金廠己經幹了三年。兩個月前,因為機器故障,他被切斷了手。廠裏把他送進鎮醫院,醫生做了痢單的處理後,肯定地說:“隻要在兩小時內轉到市醫院,斷手完全可以接起來。”

但送他進醫院的人事主管打電話請示老板時,老板斷然拒絕轉院。

僅隔三分鍾,第二次再見到醫生時,醫生的口氣就完全變了:“你的手殘了,就算轉院也接不上了。”

在深圳的其他親友得到消息趕到龍崗,他們不顧人事主管的阻攔,強行將吳言轉到市醫院時,但離出事時間己經是三個小時後了,市醫院醫生惋惜地說:“己經晚了,細胞都缺氧壞死了,再早一個小時,斷手完全可以接起來。”

這個年僅17歲的帥氣男孩就這樣永遠地失去了他一隻手。由於廠方沒有給他辦保險,出院後,老板答應被給他兩萬元及10個月工資,他上班時每個月工資隻有三百多元,10個月工資也不過三千元。一個17歲男孩的一隻手和以後的人生,豈是用兩萬多元就可以買去的?吳言親友當然不同意。

吳言是家中的獨子,父母視他為掌上明珠,聽說他出事,連急加怕,兩個雙雙病倒了,隻好委托在深圳的親友們照顧吳言。在親友們的支持下,吳言準備起訴。老板因此震怒了,向他發出了最後通碟:“我你兩萬三千塊錢,無論你是同意還是不同意,你都拿著這錢給我滾蛋,不要讓我再見到你!”

吳言沒有拿錢,堅持起訴。老板一氣之下,派人把他扔進了工廠旁邊的一個小黑屋,直到律師去調解,他才被放出來。

吳言和親友們盛怒之下,便把老板告到市勞動局,勞動局的人說:“你可憐?可憐的人多了去了。”

最後,市勞動局叫他去找區勞動局,區勞動局叫他去找外管局,外管局叫他去找法院。他被人當成皮球一樣踢來踢去。要不是親友們接濟,他連吃飯都成問題了,哪裏還有能力打官司?退一步說,如果有能力打官司,還找政府幹嗎?

官司打不下去,最後的路也就斷了,吳言和親友們隻好含淚接過那屈辱的兩萬三千元錢,匆匆逃離了龍崗。

我安慰道:“深圳勞動法貫徹得比較徹底,勞動局不管,你到法院去告他們!”

薛雪苦笑:“沒用的。”

阿新也搖搖頭:“告什麼告,能拿到兩萬三己經不錯了。以前櫻之廠有一個人,失去一條腿,廠方隻願意賠他三萬。他不答應,告到法院,法院判處櫻之賠償17萬元,都四五年過去了,如今,他不但17萬元沒有拿到,連三萬元都泡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