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我買雞腿起,我就感覺有人總跟著我,但一轉身,身後黑壓壓地都是人,也不知道是哪個,便以為是自己疑神疑鬼了。
吃完雞腿,喝了好幾口水,嘴裏還是有一股濃濃的臭味,很不舒服。喝完水,這才發現手中串雞腿的竹簽還沒扔。我知道垃圾是要扔進垃圾簍的,可是轉了很久,也沒發現哪裏有垃圾簍。舉目四望,廣場上到處都是碎紙等亂七八糟的髒東西,我以為這麼久還沒找到垃圾簍,廣場又這麼髒,垃圾應該是可以隨便扔的,於是腦子一熱,順手把竹簽扔在了半隻發泡空飯盒旁。
誰知竹簽剛一落地,不知從哪裏就跳出一個戴紅袖章的暴牙男人。“暴牙男”一把扯住我的行李箱,用命令的口氣說:“扔垃圾,罰款50元。”
我心裏“咯噔“一下,忽然意識到剛才盯著我的那個人就是他,知道人家早有準備,隻好賠著笑臉一個勁道歉:“對不起,我馬上撿起來。”
那人冷著一張臉,理都不理我。
我以為他默許了,趕緊彎下腰擠進人縫裏尋找那根竹簽。誰知手剛一伸出去,就被一群急著趕車的人踩到手背,手背上立刻布滿髒汙。終於把那根還沾著臭雞腿味的竹簽撿起來了,我哀求道:“你別罰我錢,我不扔了,我把竹簽放進口袋裏,帶回四川再扔,好嗎?”
為了表達我的決心,我也顧不得竹簽上的油膩和臭雞腿味了,用手把竹簽折成兩斷,放進牛仔褲口袋裏,小心翼翼問:“我可以走了嗎?”
“暴牙男”依然不耐煩地催促道:“不行!快交錢,50元,一分也不能少。”
我不禁有些氣惱,但還是低聲下氣地解釋道:“我也知道不能隨地扔垃圾,可我找了半天都沒見到一個垃圾簍。再說這廣場上到處都是垃圾,又不是我一個人亂扔。”
他強硬地把手伸到我麵前:“我不管,反正我看到你扔垃圾了,快點給錢!”我知道不給是走不脫的,但還是不甘心地問:“你說罰我50元就50元
啊?你有什麼根據!”
他掏出一個紅本本,翻開一頁指給我看,但我隻看到“罰款50元”幾個字,他就快速合上了,更加地理直氣壯了:“給錢,快點,再不給錢我叫警察了!”
一聽“警察”,我立刻慌了神,趕忙手忙腳亂地去掏錢。那人接過50元錢,揚長而去,沒有任何的收據憑證,我都懷疑那錢是被他私吞了。甚至,我不能確定他到底有沒有罰錢的資格。不過我還暗自慶幸:幸虧剛才買車票餘下一張50元麵額的鈔票,否則,要是掏出一百元整錢的話,說不定他就不找了呢。
“郵政招待所”比我想象中的破舊得多,不過服務員倒是比較熱情,態度也好。我本來想要一個單人房,但單人房的都滿了。不過雙人房還有,房內有兩張床,但要一百五十元一夜。
一百五十元,回家夠我們一家三口一個月的生活費呢。我有些猶豫,正在這時,服務台旁邊一個抱著孩子的白胖女人走過來熱情地問:“你也是一個人嗎?”
我點點頭:“沒買到車票。”
她興奮地說:“我也沒買到車票,也是一個人。單人房都住滿了,不如我們兩人合住吧,看你也是很老實的妹子,和別人合住我不放心。”
我立刻動心了,一人住要一百五十元,若兩人住隻要七十五元。再說她還帶著孩子,行動不方便,就算打架,也打不過我。我當即同意:“好啊,我們兩個合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