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四年,我鄉土匪蜂起,原因是年年天旱,民不聊生,一般膽大的窮人都入於土匪的隊伍,一般膽小一點的窮人當然伏在家中挨餓。聞說離我家約四十餘裏遠有一桃林村,村為一群土匪約百餘人所盤踞。該一群土匪的頭目名叫王大金剛,人家都說他是土匪頭目中的英雄:他專門令手下的人搶掠富者,毫不騷擾貧民,並且有一些貧民賴著他的幫助,得以維持生活。他常常說:“現在我們窮人的世界到了,誰個不願意眼睜睜地餓死,就請同我一塊兒來!我們同是人,同具一樣的五官,同是一樣地要吃,同是一樣的肚皮,為什麼我們就應當餓死,而有錢的人就應當快活享福呢?……”這一類的話是從別人口中傳到我的耳裏,無論真確不真確,可是我當時甚為之所引動。就是到現在,我還時常想起這位土匪頭目的話,我雖未見過他一麵,但我總向他表示無限的敬意。喂!維嘉先生!我說到此處,你可是莫要害怕,莫要不高興我崇拜土匪!我老實向你說,我從未把當土匪算為可恥的事情,我並且以為有許多土匪比所謂文質彬彬,或耀武揚威的大人先生們好得多!倘若你以為當土匪是可恥的,那末,請你把土匪的人格低於大人先生的人格之地方指示出來!我現在很可惜不能親身與你對麵討論討論這個問題。不過你是一個有反抗性的詩人,我相信你的見解不至於如一般市儈的一樣。你的見解或同我的一樣。喂!維嘉先生!我又高攀了。哈哈!
上邊我說胡思亂想的結果,得著了一條路。維嘉先生!你現在大約猜著了這一條路是什麼路罷?這一條路就是到桃林村去入夥當土匪。我想當土匪的原因:第一,我的身量也很長了,雖然才十六歲,但是已經有當土匪的資格了;第二,無路可走,不當土匪就要餓死;第三,王大金剛的為人做事,為我所敬仰,我以為他是英雄;第四,我父母白白地被劉老太爺害死,此仇不共戴天,焉可不報?我向王大金剛說明這種冤屈,或者他能派人來劉家老樓,把劉老太爺捉住殺死。有了這四種原因,我到桃林村入夥的念頭就堅定了。
“到桃林村入夥去!”
打算了一夜,第二天清早我即檢點一點東西隨身帶著,其餘的我都不問了,任它丟也好,不丟也好。到桃林村的路,我雖未走過一次,但是聽人說過,自以為也沒甚大要緊。當我離開家門,走了幾步向後望時,我的淚不覺涔涔地下了!
“從此時起,你已經不是我的家了!……父母生前勞苦的痕跡,我兒時的玩具,一切一切,我走後,你還能保存麼?……此後我是一個天涯的孤子,飄泊的少年,到處是我的家,到處是我的寄宿地,我將為一無巢穴的小鳥……你屋前的楊柳啊!你為我久懸搖動的哀絲罷,你樹上的鳥雀啊!你為我鳴唱飄泊的淒清罷!我去了……”
將好到桃林村的路,要經過亂墳山的東南角,我當時又伏在新墳上為一次辭別的痛哭。東方已經發白了。噪曉的鳥雀破了大地的沈寂,漸漸地又聽著牧歌四起——這是助不幸者的痛苦呢,抑是為飄泊少年的臨別贈語?維嘉先生!你想想我這時的心境是如何地悲哀啊!
“我親愛的爸爸媽媽!我可憐的爸爸媽媽!你知道你倆的一個孤苦的兒子現在來與你倆辭別麼?你倆的兒子現在來與你倆辭別,也許是這最後的……永遠的……
“我親愛的爸爸媽媽!我可憐的爸爸媽媽!也許這一去能夠成全我的癡念,能夠為你倆雪一雪不世的冤屈,也許你倆的敵人要死在我手裏,也許仇人的頭顱終久要貢獻在你倆的墓前;也許……
“但是,我親愛的爸爸媽媽!我可憐的爸爸媽媽!也許你倆的兒子一去不複還,也許你倆的兒子永遠要飄流在海角天邊,也許你倆的兒子永遠再不來瞻拜墓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