妾
《內則》:雖婢妾,衣服飲食必後長者。
妾事女君,猶臣事君也,尊卑殊絕,禮節宜明。是以“綠衣黃裳”,詩人所刺;慎夫人與竇後同席,袁盎引而卻之;董宏請尊丁、傅,師丹劾奏其罪,皆所以防微杜漸,抑禍亂之原也。或者主母屈己以下之,猶當貶抑退避,謹守其分,況敢挾其主父與子之勢,陵慢其女君乎?
衛宗二順者,衛宗室靈王之夫人及其傅妾也。秦滅衛君,乃封靈王世家,使奉其祀。靈王死,夫人無子而守寡,傅妾有子代後。傅妾事夫人八年不衰,供養愈謹。夫人謂傅妾曰:“孺子養我甚謹,子奉祀而妾事我,我不願也。且吾聞,主君之母,不妾事人。今我無子,於禮,斥絀之人也,而得留以盡節,是我幸也。今又煩孺子不改故節,我甚內慚,吾願出居外,以時相見,我甚便之。”傅妾泣而對曰:“夫人欲使靈氏受三不祥耶?公不幸早終,是一不祥也;夫人無子,而婢妾有子,是二不祥也;夫人欲居外,使婢妾居內,是三不祥也。妾聞忠臣事君,無時懈倦;孝子養親,患無日也。妾豈敢以少貴之故,變妾之節哉?供養,固妾之職也,夫人又何勤乎?”夫人曰:“無子之人,而辱主君之母,雖子欲爾,眾人謂我不知禮也。吾終願居外而已。”傅妾退而謂其子曰:“吾聞君子處順,奉上下之儀,修先古之禮,此順道也。今夫人難我,將欲居外,使我處內,逆也。處逆而生,豈若守順而死哉?”遂欲自殺。其子泣而守之,不聽。夫人聞之懼,遂許傅妾留,終年供養不衰。
後唐莊宗不知禮,尊其所生為太後,而以嫡母為太妃。太妃不以慍,太後不敢自尊。二人相好,終始不衰。是亦近世所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