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對中國曆史形勢發展之各種不同的見解及其批判(1 / 3)

四 對中國曆史形勢發展之各種不同的見解及其批判

中國的曆史,自有文字記載的時代起,已經有五千多年了。在這五千多年中,社會經濟的基礎,我們不能說完全沒有經過“質的變化”,如以往的曆史家所認識的一樣,中國曆史從開始到現在,都是建基於封建主義的經濟基礎之上,而絲毫沒有變更過,它既不是由其先行的曆史階段發展而來,又不曾轉化為較高的曆史階段。恰恰相反,我們根據人類曆史發展的一般法則,根據中國具體的曆史事實,中國曆史,也和世界其他文化民族的曆史一樣,經過了一係列之發展諸階段。 (一)胡適顧頡剛等的見解及其批判

關於這一點,實驗主義者胡適,顧頡剛等是閉口不談的。他們一直到現在,還堅持著中國曆史從遠古到現在還沒有“質的變化”,隻有時間的推移。所以胡適對於中國曆史的劃分,也就隻是以時間前後為準則,而分為“古代”,“中世”,“近世”。而他所謂古代,又是春秋以前除外的古代,所謂中世,是自漢至北宋,所謂近世,是唐以後。很明白地,胡適這樣的劃分,就是暗示著中國曆史隻存在著一個封建社會的時代。顧頡剛與其說他是一個曆史家,不如說他是一個考據家,他搜集了不少的古史資料並批判了這些資料,但他始終沒有力量寫成一部中國的古史,而結果隻是編輯了一部斷爛朝報的《古史辨》。他不但對中國曆史發展的一貫行程,和乃師胡適一樣,沒有明確的認識,就是對於他自認為精通的中國古史的認識,也非常模糊。不過,他在中國古史這一籠統的題目之下,作了一些舊神話的新解釋,這對於中國古史的研究,也不是完全沒有幫助的。但可惜的,他既不相信神話傳說,而又拒絕研究甲骨金石文字,拒絕對出土的古代遺存之考證,因而,使得他對古史研究的刻苦努力,也隻能把舊神話變成新神話而已。 (二)陶希聖的見解及其批判

陶希聖對中國曆史的劃分,是隨時變更的,而且往往自相矛盾的。如他有時說,中國曆史自始至終,都是封建製,有時又說,中國沒有封建製。其所以隨時變更的原因,據他自己申明,是“棄公式而取材料”。不錯,有了新的材料,是可以放棄舊的不正確的意見;但我們很欽佩陶希聖不為公式所拘束,但我們也同時希望他不為材料所玩弄,甚至被材料所包圍而無法脫身,終於被材料所埋葬。現在我們把陶希聖的各種劃分法,寫在後麵。

關於春秋以前的中國社會,他有如下的各種說法:1. 周以前的社會,不是封建社會;2. 西周時代中國,已建立“原始封建國家”;3. 中國在黃帝時代,便成立了“初期封建國家”;4. 商以前是氏族社會;5. 西周時代是氏族社會末期。

關於春秋戰國時代,陶希聖也有各種不同的說法:1. 有時說春秋戰國時代中國封建製度,已經結束了;有時說,舊封建製度已經破壞,“封建製度在春秋時已經崩潰”;2. 但似乎還有個什麼新封建製度。

由秦漢至現在,陶希聖有時說:“中國社會,自戰國到最近,是不變質的封建社會。”同時又說:“秦漢以後的中國還是在前資本主義時期。”依前一說,則他認為中國社會由戰國到清末,是一個封建社會;依後一說,則秦漢以後的中國是前資本主義社會。而且這兩種對立的見解,都表現在同一著作中。這不是秦漢以後的中國社會,令人“惶惑”,而是陶希聖的同一書中,有兩種主張,令人“惶惑”。

一九三二年的九月,陶希聖對於中國社會史的階段劃分又改變了。他在其《中國社會形勢發展過程的新估定》一文中,把中國社會發展形勢,重新劃分為四個階段:“(一)西周時代,是氏族社會的末期;(二)由戰國到後漢,是奴隸社會;(三)由三國到唐末五代,是封建莊園時期;(四)宋以後是先資本主義社會。”

到一九三四年十月陶希聖的見解又變了。他分中國發展為:“(一)神權時代(商代);(二)貴族統治時代(西周至春秋時代);(三)王權時代(戰國至清末);(四)民主革命時代(清末以後)。”在這一次的劃分中,主要的是用“神權時代”代替了他的“氏族社會”,用“貴族統治時代”代替了奴隸社會,用“王權時代”包括了他的“封建莊園時期”和“先資本主義社會”。而且在以後,還多添了一個“民主革命時代”。

到一九三五年八月,在陶希聖的《中國政治思想史》還沒有完成的時候,他的見解又變了。他索性把中國曆史分為三段,回複到胡適的劃分法。(一)古代社會(紀元前五世紀——後三世紀);(二)中世紀社會(三世紀——五世紀);(三)近世社會(十世紀——十九世紀中葉)。這一個劃分的特點:第一,他所指的古代社會,是春秋時代以前除外的古代社會;第二,他把他所指的封建時代換了“中世社會”;第三,他用“近世社會”代替了他所謂的“前資本主義社會”。

總括陶希聖對於中國社會史的見解,經過了無數的改變,這種改變,不僅表現在其不同的著作中,而且即在同一著作中,也常常有前後自相矛盾的地方,約而言之,可以分為如下的幾個階段。

(一)中國沒有氏族社會,中國曆史一開始就是封建製,一直到最近還是封建製。

(二)中國在黃帝征服蚩尤以前是氏族製,以後就直接轉入封建製,封建製到秦以後就破滅了。以後中國社會,是“前資本主義社會”或“商業資本主義社會”。

(三)氏族製向下移動至商代,還是氏族製。而且承認在氏族製之後,有一個奴隸社會,不過奴隸社會是在後漢。因而封建製度不能不移至三國到五代,從而“先資本主義社會”,便隨著順延到宋代以後。

(四)中國曆史,在經濟基礎上,沒有變更了,變更的隻是政治形態,從“神權”到“貴族統治”,從“貴族統治”到“王權”,再從“王權”到“民主革命時代”。

(五)政治形態的變更也沒有了,變更的,隻是時間上的推移,由“古代”、“中世”到“近世”,陶希聖的曆史劃分,如果再往下變,隻有恢複“斷代為史”的古典方法了。

關於陶希聖對中國社會史的諸見解,要一一加以批判,不但沒有那樣多的篇幅,而且也沒有那樣有閑的時間,有許多他自己無形之中已經取消了的見解,比如他說:中國社會自有史以來就是封建國家,由“原始的封建國家”,“初期的封建國家”,到“後期的封建國家”,一直“封建到底”這種見解,在現在陶希聖的新著作中,雖然並沒有坦白申明他自己過去見解的錯誤,但已經無形地自己取消了。

在陶希聖的曆史中,作為唯一無二的主題,而且占領中國曆史全時代的“封建製度”,現在已經斷頭刖足而縮短得僅隻占領西周一個朝代了。在封建製度之前,他發現了氏族製度,在封建製度之後,後漢,他又發現了奴隸製度,尤其是“先資本主義社會”的奇跡。因此陶希聖對中國社會史的見解,在現在值得我們研討的,倒不是他那個亙古不變的封建製度,而是他所謂氏族製以及後於封建製度的奴隸製,和其所謂“先資本主義社會”這幾點。

第一,關於氏族製,他在原則上否認中國有母係氏族社會之存在,這一點,雖然是他以前的見解,但到現在並沒有看見他有所改變。他說:“人類學者,多主張父係父權父治的氏族以前,還有母係母權母治的氏族,中國的學者,也多附會其說,以為原始時代‘世係相傳,以女為男’。他們(指梁啟超劉師培)[]所舉的證據,都是不可靠的證據。而這些不可靠的證據,可不能證明中國古代有母係母權母治氏族之存在於宗法之前(陶彙曾親族法)[]。所以我們隻可說:中國自有曆史的傳說,便有父係父權父治的氏族。”[]但是他在借口於材料之不可靠,否定了中國有母係氏族存在之後,自己卻並沒有提出可靠的材料證實中國自始就是父係氏族製。恰恰相反,他所指的曆史傳說,關於古代神話中的帝王,都是“知有母而不知有父”。假如陶希聖看過莫爾根的《古代社會》,則應該知道:“家係以女係為本位,是屬於上古的東西,並且它較諸以男係為本位,更適於初期社會狀態。”“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氏族的出現之當時,並不曾知道一夫一妻的婚姻製度,所以男性方麵的係統,其根源無從確定。血族之聯係,概以母方係統為主。因此,古代氏族之家係,隻限於女性為本位。”如果曆史的發展不是多元的,則莫爾根的這種見解,還是可以適用於中國。此外在陶希聖的氏族社會中,出現了“王”和“卿大夫”以及“庶人”這種封建的等級。他說:所以“僧侶有支配王及卿大夫的特殊地位”,這也是任何氏族社會沒有的奇跡。總之,陶希聖的氏族社會,是氏族的招牌,封建的內容。

第二,關於把奴隸社會放在西漢時代,這也是陶希聖一個獨到的見解。不僅如此,他以為中國社會存在“士族平民及奴隸的等級,直到唐代構成中國社會的中古時期”。其實我以為陶希聖還可以把奴隸製再拖後一點,直至今日的阿美利加,奴隸勞動,還是存在。但是我們為什麼不叫阿美利加的社會做奴隸社會呢?這就是陶希聖應該注意的一點,因不是隻要看見有奴隸的存在,便是奴隸社會,隻有當奴隸在社會經濟的生產上,演著主導的作用的時候,才是奴隸社會。陶希聖迷惑於現象,專門玩弄形式,因而看不出在社會經濟上,誰是支配的東西,所以才有這樣的謬論。

第三,關於“先資本主義”,陶希聖曾舉出了幾個特征。其實他指出的特征,都是封建社會末期的現象,如他所指出的宋代的農民之受地主的壓榨,而變為一無所有的“田傭”,“傭工”,“傭仆”,這正是封建剝削必然地結果。其次,耕地之分散,如他所指出的,宋代,平均每一農家,以耕地十畝為多,然而總是在地主的手中。又地租之提高如宋代地租,回複兩漢之舊,居全生產物百分之十,更是封建剝削的特征。至於工商業的發展,即使發展到“行會以外頗有獨立的大商工業”的存在,然而仍然是封建末期的必然現象。此外“貨幣地租的采行”,也不是資本主義所特有的;反之,在封建社會末期,都普遍地存在著。總而言之,他所指出的一切特征,都不能構成一個相異於封建社會本質的另外一個什麼社會,因而所謂“先資本主義社會”,也就不能是在事實上存在過的社會。

概觀陶希聖所有的曆史理論,我們真是“歎觀止矣”,他既善於自相矛盾,又勇於知過即改;同時也能極盡杜撰,歪曲,牽強附會之能事。因此,李季譏之為“昏頭昏腦”,“缺乏常識”,何幹之譏之為“輕視方法論的結果”,我以為這樣的譏評,也許過於尖銳,其實陶希聖的頭腦,雖不清楚,但對於政治的感覺,卻非常敏銳,常識雖不充分,但歪曲力卻足夠應用,尤其他並不輕視方法論;相反地,他最善於運用“歸納法”和“演繹法”。而其所以如此多變的原因,主要的,還是他的理論,是要適應他的政治環境;他的政治環境,決定他的曆史理論。在以往,他之所以主張中國自有史以來,就是封建,一直封建到他自己生活著的現在,這是因為他一方麵,企圖取消原始共產主義在中國曆史上之存在,另一方麵,他以為從封建製不能直接躍入社會主義社會,所以盡量地把封建製往後拖,拖到拖不動的時候,再拿出資本主義來擋塞社會主義革命。以後,他知道這個方法也有危險性,因為封建製社會中也存在著地主農民的階級對立,所以他又修改為“超階級的士大夫社會”。這樣中國不但沒有階級鬥爭,也沒有階級了。最近他看見中國的買辦布爾喬亞抬頭,為了逢迎買辦布爾喬亞起見,於是他又不能不改變他的見解,替買辦布爾喬亞找出曆史的根據,所以“士大夫階級社會”便一變而為“先資本主義社會”或“商業資本主義社會”,“士大夫”讓位於買辦布爾喬亞了。這就是陶希聖的曆史見解,不斷變遷之一貫的原因。 (三)李季的見解及其批判

李季把中國經濟時期劃分為五個階段:

(一)自唐虞至虞末為原始共產主義的生產方法時代;

(二)自夏至殷末為亞細亞的生產方法時代;

(三)自周至周末為封建的生產方法時代;

(四)自秦至“鴉片戰爭”為前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時代;

(五)自“鴉片戰爭”至現在為資本主義時代。

李季對中國經濟時期的劃分,首先申明是以“生產方法為標準”。不用說,他是認為在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過程中,存在著這五種生產方法支配的時代,即氏族製的,亞細亞的,封建的,前資本主義的,及資本主義的生產方法,是構成中國社會發展的相續諸階段。在這裏,我們丟開這幾種生產方法在中國曆史上出現的時間問題,因為這不屬於曆史哲學的範疇;我們隻是以“生產方法的標準”,討論這五個生產方法的本身,以及其相續性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