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編第三第四兩章,已將中世紀一般的教育盡述,此章所討論者,隻是經院哲學及猶太與亞拉伯文化與中世紀教育之關係問題。蓋此三者的關係甚密切。
第一節中世紀教育與經院哲學的關係
(一)經院哲學的真相經院哲學(Scholasticism)者,是起於十世紀直至中世紀之末葉極流行的一種哲學。其特征是在借希臘哲學,尤其是亞裏士多德的哲學,以說明基督教的教理,即是欲從理論上證明基督教的獨斷。要不外是欲調和基督教與希臘哲學間,或信仰與理性之間,樹立一種合理的神學。質言之,可認為繼“教父哲學”之後,成為基督教中之第二種奴隸哲學。
然而中世紀畢竟何以特需要此種哲學?此中理由有三:(一)因日耳曼民族特有的性質表現。此種特有的性質,照前所述,是現世主義與自由主義。但基督教是出世主義的,彼岸主義的,是兩者之間本不相投,其最初之皈依基督教,實在是出於盲從。且日耳曼人本為自由精神極盛旺的民族,因此對於基督教的獨斷,決不能保持絕對的信仰。其結果是為自由精神所驅遣,不得不構成合理的信仰,此經院哲學之所由生也。(二)因受希臘哲學的影響。希臘哲學具有深遠的理論,其世界觀及人生觀亦成偉大的體係。日耳曼人與此接觸,自合脾胃,於是欲將此種哲學與基督教調和,而得合理的信仰,此為經院哲學第二種起因。(三)因基督教的理論淺薄,且富於獨斷性,不饜當時的人心之故。原來基督教最初本為極簡單的宗教,隻經各使徒等次第使其理論化,至第九第十兩世紀間,竟有所謂“教父哲學”出現矣。然而此種理論,依然不饜人心,蓋因現世與彼岸,自然與神,肉體與精神,犧牲與幸福相反的概念,到底不是基督教本身及其奴隸的教父哲學所能解釋淨盡。其結果是引起經院哲學者的異想,欲援深遠的希臘哲學,使基督教義成為理論化矣。此派的學者如安息廉(Anslem),亞利熱那(Erigena),亞畢拉爾(Abelard)等,是皆以神學家而兼哲學家的資格,由是出世。
經院哲學的內容,茲無詳細敘述的必要,隻引上述諸學者之言論,以窺其內容之一斑。亞利熱那曰:“真的宗教,即為真的哲學,真的哲學,亦即為真的宗教。兩者的差異點,隻在哲學以考究為主,宗教以信仰為主。”此是認哲學與宗教同一的。安息廉則證明神之存在曰:“凡物皆有原因,溯其原因,則達於唯一的最高原因,此最高原因即是神”;又曰:“神是絕對完全的,美滿的,所以不能不承認神之存在。”觀此,便可見經院哲學之獨斷處。
(二)經院哲學與中世紀教育此派哲學對於中世紀的教育,生出下述的三種影響:(一)既使基督教成為合理化,遂亦使教育成為合理化,從而在理性的陶冶上大有影響。但從反麵言之,此派又因擴大懷疑的精神與批判的精神,有損於基督教特長的情操陶冶,使教育流為形式的。(二)對於大學之勃興,亦有重大影響。因為此種哲學成為當時學術研究上之中心問題,引起許多講學團體與會合,與大學之創辦(尤其以神學科為然)有關。(三)此種哲學,又成為高等教育上的教科,對於近世科學的陶冶之勃興,有重大影響。
第二節中世紀教育與猶太文化的關係(一)中世紀教育的要素若將中世紀的教育解剖,則見其是由基督教與希臘羅馬文化之二要素構成。日耳曼民族是采集此二要素,以自己固有的民族性為紐帶而捆之,始成為以上曆述之種種教育形態。但異國的文化亦有影響,尤其東方諸國如猶太,亞拉伯的文化影響最大。蓋東方諸國與歐洲最接近,尤以十字軍戰爭,猶太,亞拉伯等與西歐諸國交通頻繁,故其文化亦直接輸入西歐。
(二)猶太人的教育特色猶太既為一種族之名(TheJews),亦為一國之名(Judaca),乃希伯來族之一種。其國早奉“一神教”,視自己的種人為受上帝之特別眷顧。最初是以家庭為唯一之教育場所,父母視子女為神國之一成員,故對於男子則施以嚴格之宗教訓練,隨父講誦《聖經》;對於女子,則由母親教以紡績,染色,割烹諸種家政。除家庭教育外,則有“豫言者學校”,專以傳授神學的教化及宗教儀式為主,但入此種學校的人甚少,且程度甚低。其後法律上編成摩西(Moses)的“經典”(Joshua即《舊約》中之前五卷世稱摩西之《五經》),成為新製度的基礎,於是豫言者的地位,遂由“經典學者”(Sopherin)起而代之。經典學者與各教會聯絡,專以“法律”之保存,解釋,教授等為事,於是又有“教會學校”(Synagogue)出現,對於猶太之宗教,道德,文化等大有貢獻。教會的“領袖”(Sabbi),將經典之釋文集成“經傳”(Talmud),斯又為猶太人的生活,學問,教學上的威權。其教學法之特色,是在專憑記憶,師生間不帶教科書,而用“對話法”行之。此種記憶的教育,兼重視覺上,聽覺上,筋肉上的記憶,故對於課須為不斷的暗誦與反複,教師更用種種方法喚起學生之興味與注意。此種記憶的教學法,後由亞力山德利亞的猶太學校輸入於基督教的問答學校,再傳於中世紀及近代的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