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理士大帝與教育查理士大帝(Charles the Great)亦稱為沙爾曼帝(Charlemagne),更或稱加爾(Karl)大帝。帝以七四二年生,父為法蘭克國王希賓(Hippin)。其為人頗勇敢,及繼位為王,以古代羅馬帝國之再興為理想。為實現此理想計,一方麵講武,他方麵又修文,在文事方麵則保持日耳曼民族之舊習,努力於基督教之普及傳播。其對於教育之大關心與獎勵,正為此故。
大帝既以一方麵傳播基督教他方麵保持條頓民族習慣為兩大誌幟,故以兵力征服蠻族之不肯信奉基督教者,其功頗偉。至紀元八〇〇年聖誕節,列席於羅馬會堂之禮拜席上,得教皇之許可,戴西羅馬皇帝之冠。自即帝位後,趁軍國之多暇,乃傾心於教育事業。一則為本身修養計,一則為日耳曼民族教化計,禮羅世界學者,以身下之,同時揄揚於國中。茲分析大帝在教育之功績,大略如次:(一)宮廷學校之開設當時王族,貴族輩類多不學無術,帝乃禮聘英國高僧亞爾坤(Alciun),使設校於宮中,以教王族,貴族輩,帝自率皇後及三皇子二皇女執弟子禮。學科為文法,修辭,算術,天文,辯證法(論理),神學等,希臘語與拉丁語同時複活。
(二)教育普及之企圖大帝為謀基督教之發達與庶民教化之普及,乃特別獎勵僧庵學校,村落學校等之庶民教育,謀讀寫算等智能學科之普及。
(三)義務教育製之頒布大帝不特認教育有普及之必要,且認有強迫之必要,故於紀元八○二年前發令如下:“父兄有送其子弟入學校習文學之任務,非俟其學習完成,不得令其輟學。”此令雖未見大施行,但總可認為世界上注意義務教育之嚆矢。大帝在不反對基督教的範圍內,同時積極獎勵國民的教育,故勵行日耳曼語的教學,以期愛國心之養成。因此,對於偏施基督教的教育,而不顧及國民教育的學校,則下令封閉。此點可謂卓見,實開後代國家與學校脫離宗教支配之端緒。
(四)學術技藝之保護與獎勵大帝對於一般的學術技藝,亦加保護與獎勵,不遺餘力。例如搜集羅馬之名書,探究上古之遺跡,及采取古代教化之精粹等,均其一端。且於親裁萬機之餘,躬自勤學,雖飲食間未嚐廢卷,卒能精通拉丁,希臘諸語,即如文法,修辭,論理,天文,博物諸科,靡不涉獵。
總之大帝對於教育之偉功,是在使教育成為世俗化,普及化一點,尤其在於建設國民的義務教育之基礎。
(三)亞爾弗烈大王與教育較查理士大帝稍後,而在本期教育史上不能忘者,則為英吉利之亞爾弗烈大王(AlfredtheGreat),大王以紀元八四九年生,九〇一年崩。十二歲時,本不喜讀書,其母課以一詩,謂苟能暗誦無誤,當賞以一書。自此大王遂熱心於誦詩讀書,學力大進,卒能將《聖經》之大部分,翻譯為盎格魯索遜語。
大王在教化上之功績,大致如下:彼深慨英國當時僧侶之無學,乃聘他國之名僧學僧等使為大僧正,獎勵一般僧侶的學術,開通俗的教育之途,為建設宮廷學校計,自捐其收入之八分一。此外更將拉丁語的良書翻譯為英語,同時獎勵僧庵學校,及盡力於曆書之編纂等。
大王關於通俗教育上曾言:“英吉利的青年,須教至一般能讀國語的程度,其欲躋更高之地位者,又須加習拉丁語。”又其勸學之言有曰:“生而具有自由之人,不可不習悉讀書與寫字之法。”大王日常的生活,是極守規律的,可謂才德兼備之主。斯密忒(Schmidt)教授評大王之人物有言:“經五十六戰而勝之亞爾弗烈,為立法家,為國王,為賢人,為基督徒,為男子,為夫,為父,同時不愧為大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