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1 / 2)

“兒子,你聽見爸爸跟你說話嗎?”賈明哲手輕撫肝區問,平心靜氣地等待,也許兒子睡著了,他又呼喚一遍,“兒子,你聽見了嗎?”

殘酷,這就是殘酷。整個事件仁慈開頭,妻子李玉芳說:“一定救活你,老賈!”

“肝髒壞死,沒救啦。”他絕望道。

“現在醫學這麼發達,心髒都可以移植,肝髒沒問題。”

醫療技術沒問題,供體呢?誰肯捐肝髒啊!賈明哲說到很實際問題,也是最大難題。

“我們出大錢買嘛!”

“肝髒不是商品,隨便就能買得到?”他說,“買賣人體器官犯法呀!”

“怎麼是買,別人捐獻,我們給酬謝錢而已。”李玉芳說,“老賈,你靜心養病,供體的事我來辦。”

仁慈總是讓人感動,賈明哲眼睛濕潤了,生死關頭這個女人的表現,使他隱藏在心底裏對她的怨恨頓然蒼白。若幹年裏,他感覺自己生活在一間狹小的屋子裏,有一個裝在心裏的女人跟自己生活,他們的交流隻限於他對她傾訴,還有一個女人站在窗戶外,看不清她的麵目,這個人就是李玉芳。實際生活離不開站在窗外的人。

死神匆匆走過來,加速了罪惡的步伐,李玉芳對賈明哲說:“捐獻者找到了。”

“什麼人捐獻的?”

“一個處決的犯人,他家庭很困難,需要錢。”李玉芳謊言說得令人信服,“手術在三江做,供體使用方便。”

“玉芳,我們不能犯法啊!”

“怎麼會呢?”李玉芳說,“自願捐獻的……”

“多給人家些補償。”他說。

“那是肯定的。”李玉芳說。

一個叫烏米的大學被殺碎屍,警方尋找受害人丟失的肝髒,來找他了解所使用的肝髒,賈明哲覺警,問曹向東肝髒來源,他說的和李玉芳說的一致,再深問,他說:“大姐親手辦的,不信你問她。”

“玉芳,我知道你為我什麼都做得出來。”賈明哲說。

“我們是夫妻。”

“我再一次問你,肝髒哪兒來的?”

李玉芳沒立即回答,問:“你懷疑我殺了人?”

“不是。”

“跟你說幾次啦,處決犯人捐獻的。”

彌天大謊!他們殘忍殺死了烏米,殺死了自己未曾謀麵的兒子,將他的肝髒為自己移植上,殘酷!

“兒子,我要為你報仇,送凶手下地獄!”賈明哲說。

也是一夜作出的決定,揭發他們。那夜別墅裏剩下他自己,沒有風很寂靜。妻子去了哪裏他知道,但從來不去想她做些什麼,站在窗外的人做什麼無法幹涉。決定揭發他們,就包括她以外的人,曹向東算是一個,弄肝髒離開不了他,如今他已被殺自然消亡,還有一個人──呂副總,這是他宿恨又不能得罪,或者說得罪不起的人,原因在他的身後有李玉芳,維係一種生存狀態的需要,他容忍宿敵。殺人取肝的惡行他一定參與了,他是她的智囊。

當夜,賈明哲出現在“6·16碎屍案”指揮部,單獨跟康局長談話,他說: